西西河

主题:“2022年度全国十大考古新发现”,都发现了什么? -- 回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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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不靠谱的回答

俺对这个问题感兴趣,但是自己缺少足够的专业知识,只能依赖网上、书上查到的资料,加上自己的猜想,给予不靠谱的回答,请指正。

先分析问题:

夏朝有殉人吗?

这里简单的六个字至少有两个问题:什么是“夏”朝,什么是殉人?

首先说夏朝,这是一个非常复杂的问题,诸如“夏”字的起源,夏朝是否真的存在,夏都在哪里,夏人是谁等等。

在这里俺只能简化一下,把这个“夏”朝理解成一个先商文明,更确凿来说,就是现在主流认为很可能是”夏“朝的“二里头”文化。这样问题就转化成:“二里头”遗址里是否有殉人?

其次,什么是”殉人“?

俺手里正好有本书,李硕的《翦商——殷商之变与华夏新生》,恰巧该书对先秦时代各种人祭现象的资料收集的比较齐全,对讨论我们的问题很有帮助。这本书有个鲜明的特点,即非常深入的讨论了殷商的人祭现象。当然该书所持观点引发的争议也很大,其所说未必全对,只能说是一种古史新思维。

例如,该书:引子-附录:上古人祭行为分类

附录:上古人祭行为分类

考古现场会发现各种非自然死亡(他杀)的尸骨,但不一定都属 于人祭。

广义的人祭,可以界定为出于宗教理念而杀人奉献给神灵的行为。 这里的神灵包含上帝(帝和上帝在商人甲骨文中多次出现)、各种自然神以及尊贵的死者亡灵。把人奉献给神灵的原理,可能是贡献食物,也可能是贡献仆役或性奴等。在人祭遗迹中,这些不同的目的都有所体现。

人祭主要表现为以下三种形式:

一,把人夯筑在地基内,用作建筑物的奠基,可称之为“人奠基”。其原理可能是把人奉献给土地之神,用以交换神对建筑物的护佑,以及通过施展巫术,被杀者可能也会变成守护建筑之鬼。

二,把人作为食物或仆役献祭给神或祖先之灵,这是狭义的“人祭”。

三,把人作为殉葬品埋在主人的墓穴内,可称之为“人殉”。其 原理可能是当时的人们认为尊贵的人在死后会变为神灵,所以在去往神界的旅途中要给他(她)带上一些仆役和食物。

我们假定楼主问题里的“殉人”就是附录里人祭的第三种情况——“人殉”仪式中被殉葬的人类殉葬品。这样问题就进一步明确为:

"二里头"遗址的墓葬里是否有作为殉葬品的人类遗骸

先给出答案,再简要分析。

目前为止,在"二里头"遗址的墓葬里没有发现作为殉葬品的人类遗骸。所以答案是否定的,“二里头”为代表的“夏”朝没有“殉人”。

证据也可以在《翦商》里找到:第三章,二里头:青铜铸造王权

有限人祭与二元制社会

在龙山时代的华北,人祭和人奠基现象比较普遍。这种风俗也延 续到了二里头,不过从已有的考古发掘来看,二里头的人祭行为并不 算太泛滥:

一,各期的墓葬没有发现殉葬人,也没有事后祭祀和埋入人牲的 现象。和墓地有关的遗迹,只有94H3灰沟有人祭遗存。

二,宫殿区建筑没有发现人奠基,只在D1庭院内发现了五具献 祭尸骨。

三,铸铜作坊F9有用于奠基和献祭的十多具尸骨,旁边的祭 祀坑H99也有两具。从时间上,铸铜作坊的人祭行为出现得更早 (二期),宫殿的人祭行为属于步其后尘。

二里头-夏朝的规模超过以往任何古国,且稳定地存续了近四百 年,而在其中心都邑只发现上述人祭现象,可以说数量是很少的。此外, 二里头遗址整体保存情况比较好,在夏朝覆亡之后,这里一直没出现过城市,也没有大的河流改道和人为盗掘,遗址很少遭到后期破坏。

考虑到上述因素,可以说,二里头一夏朝的民间虽存在人祭风俗, 但尚未建立以人祭为基础的“国家宗教”,王室统治者的人祭数量并不比民间更多。

纵向对比,二里头的人祭规模和陶寺古国比较相似,和石卯、清凉寺、王城岗则截然不同。这说明,在华北地区不同的古国-早期文明中,人祭的繁荣程度有所区别。

从人祭地点看,二里头宫殿区的人祭行为相对较少,东北角的巨型坑中甚至只用猪祭祀。相对而言,铸铜作坊区的人祭数量较多,形式也很残酷,有肢解分食现象,而规模浩大的D1宫殿内的人牲数量尚不及铸铜区的一座厂房。这些区别可能显示了二里头内部不同人群之间的文化差异:在宫殿区内的居住者中,人祭文化不太流行,而从事铜器冶铸的群体比较崇尚人祭。

但是,还需要补充一点,这个结论仅仅是对目前已发现的“二里头”墓葬情况研究的结果。“二里头”遗址有一个特点:二里头遗址没有发现集中埋葬的大规模专门墓地,也未发现高等级墓地、墓葬以及王族墓地、墓葬。这点不太符合中国文化的一贯传统。有专家推测很可能这些高等级的墓葬被洪水冲毁了,而殉人最可能出现在这类高等级墓葬里。所以上面的答案也只能是阶段性的,很可能会被新的考古成功推翻。

当然,目前已发掘的“二里头”遗址不是完全没有高等级墓葬,著名的例子就是出土”绿松石龙兴器“的”2002VM3墓葬:

《翦商》第二章:大禹治水真相:稻与龙

游龙的王朝

二里头的显贵墓葬经常随葬绿松石的龙形器或饰牌。其中最典型的, 是一座二期墓葬,编号2002VM3。口墓主上身放着一条绿松石镶嵌 的“龙形器”,全长约70厘米,由两千多片细小的绿松石片组成,呈游动的蛇形,从墓主肩部延伸到腰部。龙头用两枚白玉珠做眼,球状绿松石做成蒜头鼻,鼻梁是三节柱状青玉和白玉。这些复杂的绿松石结构可能是粘贴在纺织物上面的,类似挂毯,覆盖在墓主上半身。出土时,有机物已经腐蚀消失,绿松石嵌片尚保持原位。这位墓主被埋 葬在当时的一座大型宫殿院内,还有其他高级随葬品,显然是王室成 员的级别。由此亦可见,绿松石龙很可能代表的是夏-二里头人的图腾。

《翦商》第三章:二里头:青铜铸造王权

最古老的“城建规划”

在二期,王室有个独特的习俗:把墓葬埋在宫殿庭院内。D5院落就发掘出多座墓葬,最著名的是出土绿松石龙形器的2002VM3 (以下简称“M3”),属于二期的晚段,距今约3650年。这座墓穴面积不大(南 北长2.24米,东西宽1.19米),墓主是一名三十多岁的男性,上半身 尸骨基本腐朽,颈下挂一条用多枚海贝串起的饰物;没有殉葬人,随葬品除了著名的绿松石龙形器,还有多件陶器、红彩漆木器及少量小 型玉器和绿松石串珠,铜器则只有一枚青铜铃,放在绿松石龙的背上, 内有玉石质的穿孔铃舌。4这枚铜铃的造型,与陶寺晚期墓葬中的一 件红铜铃类似,但侧面多了一道扉棱。

M3墓主下葬时,陶寺和石昴古国已经终结近二百年,但它们的高端文化元素——游龙和铜铃却出现在二里头,说明某些掌握这种技术的人群可能被洛阳盆地的繁荣所吸引而加盟了新兴的二里头都邑。

那么,M3的墓主是某一位夏王吗?

这座墓的规模不算太大,但二里头迄今并未发现更大的墓葬,而 且,它属于二里头二期,彼时的夏王朝还没有达到巅峰,能拥有这些随葬品已经极为难得,特别是绿松石大型龙形器,由上千片细小的绿松石嵌片组成,每一片都要经过精心打磨和拼接,需要大量的劳动时间和精湛的技艺,而这些只有在分工程度很高的复杂社会才有可能。这么说来,它的主人也只能是复杂社会的统治者。因此,M3的墓主即使不是夏王,也应当是王族重要成员。

还有不寻常的现象。M3中没有发现任何兵器,而在此前和此后 的古国都很难发现没有随葬兵器的高级墓葬,哪怕只是村落或部落社会的男丁也常常会随葬一把石斧钺或几枚箭镶。M3被后世破坏了一角,也许有少量随葬兵器恰好在那一角?但和M3同期发掘的其他墓葬也没有发现任何兵器。这似乎是一个非常和平的人群。

另外,关于"二里头”遗址缺少大型墓葬的情况,知乎上有一个回答(谭俊江)说的很全面,请参考:

为什么二里头遗址没有大型墓葬,学者还是认为其是夏都遗址?

谭俊江

夏朝王族陵墓、以及其他大型墓葬,大概率已被掘毁殆尽了。

二里头遗址不见高等级贵族及夏后氏王族墓地墓葬的情况,大概率与陶寺遗址高等级大墓均遭毁墓的情况相似,而且似乎“毁”得更彻底。

鉴于二里头遗址设有发现集中埋葬的大规模专门墓地,也未发现高等级墓地、墓葬以及王族墓地、墓葬。所以笔者认为,仅就二里头遗址所见墓葬来总结夏代葬俗或二里头文化葬俗是不妥的。

而就二里头文化中小型遗址的墓葬一般集中在较为固定的墓地内的情况看,二里头遗址更应有较为集中固定的墓地,尤其是本应聚族而葬的夏后氏王族墓地。因为葬俗与祭祀一样,都属于较为恒定的整个族群统一遵守的持久习俗。

按说,夏后氏王族墓地,有可能在今二里头村一带,更有可能在二里头村村北一带。但遗憾的是,如今,这一带已在宽逾600米的洛河河道之内。

考古资料显示,在二里头都邑创建以前的更早年代,最古的洛河河道本来就在二里头遗址北面。但在二里头都邑创建之初,伊河和洛河在上游就合流一处了——“洪水还促成了古洛河的决口和改道,古洛河的决口和改道导致洛河在二里头遗址以西注入伊河,并造成二里头遗址北侧的洛河断流,成为废弃河道”(见许宏《二里头考古六十年》335页)。

所以,二里头遗址的位置处在合流的古伊洛河北岸是基本可以肯定的,但被广泛接受的一现在流经二里头遗址北部的洛河河段,就完全只是据载的汉魏时期“堰洛通槽”水利工程导致洛河故道改道而形成的结果—在二里头文化存续时期,城址北部没有河流乃至是”一马平川”的说法,则是“未必然”的。

资料显示,二里头遗址现存范围的东缘、南缘、西缘大体接近于原始边缘,而遗址北部遭到洛河河床的切割破坏。专家分析,二里头遗址北缘很可能位于现洛河河床内。

“喜怒无常的河水往往是不服的。"“堰洛通槽”使阳渠(谷水)成为主水道,最终冲决成了现在的洛河。这一人工改道对当时人来说也是有利有弊,虽有通航之便,但河水在泛滥时极具破坏性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在以后的岁月中,它不但冲毁了汉魏洛阳城的南垣,而且破坏了偃师商城西南城垣的外角。另外,它使得原洛河河道水流量减少,流速减慢,逐渐塞,以致河道最终废弃。

说到现洛河之于二里头,则更令人扼腕叹息。如果说肆虐的河水仅“刮暗”了偃师商城的一角,那么它对二里头遗址的破坏则是巨大的。600多米宽的洛河河道横扫遗址北部,现存面积300万平方米是劫后余生,推测至少有100万平方米的遗址被彻底破坏”(《洛阳日报》2014年9月30日,供参考)

"由钻探可知,遗址的北部及东北部边缘以外的堆积以黄沙士或沙土夹黄褐、红褐色黏士为主,地势逐渐降低,系改道后的洛河泛滥冲刷区,遗址在这一带遭严重破坏,其北墙部的原始边缘已无法廓清。”(《二里头1999~2006》壹,17页)

笔者以为,在被河水冲毁的遗迹遗存中,很可能就包括夏后氏王族墓地、墓葬。这里所言的“伊洛竭”,一般被认为是因汉魏时期“堰洛通槽”水利工程导致的。但早在《国语周语上》就有记载:“昔伊洛竭而夏亡。”

那么《国语》所说的“伊洛竭”的原因又是什么呢?

难不成殷人就曾经“堰洛导流”、“水攻毁墓”?

古伊洛河之所以能够改道,肯定是有适合改道的地势。不管是自然或人为引起的改道,肯定都是借用了原有的河道或天然沟槽。所以二里头遗址原本也应有两河相夹之势一这其实也为“水攻毁墓”提供了条件。

不过,既然“通槽”需要“堰洛”,说明按当时的白然地势,水流应优先流入伊洛河。

那么,

《国语·周语上》所述的“伊洛竭”,当时的伊洛之水又流到哪里去了呢?

如果没有人为,“伊洛”是否会因自然原因而“竭”呢?当时有能引起如此万古难遇情况的天文或气象记载吗?

《国语》所谓的象征“夏亡”的“伊洛竭”,是不是殷人为毁夏后氏王族墓地而进行的“堰洛导流”、“水攻毁墓”导致的呢?令人费解,不敢妄言。

总而言之,还是那句话:现有的所见二里头遗址墓葬,不能体现夏人的一般葬俗。

那么,上述所见的那些体现着“特殊葬俗”的二里头夏都"“市区”内墓葬的分布形态又意味着什么呢?

要想说明夏后氏“聚族而葬”的王陵的曾经存在,就似乎需要对上述在二里头“市区”普遍存在于居址院落内的墓葬情况给出合理的解释。

那些二里头出士有青铜爵的墓主人,大概率就是被夏后氏授予爵位的夏方国贵族的供事子弟。

如果真是这样,那么这些居住在二里头都城的贵族“供事”子弟,可能会配享什么样的爵位,这样的爵位,是否能超越其所来方国之方伯所配享的“爵位”,就是可以大体推想的。

而他们所配享的青铜礼器,在整个夏代青铜礼器序列中,可能达到的“段位”,也是可以推想的。

按照周公、召公之例逆推,夏代的“公爵”,也应该归于不及“王位”的夏后兄弟;而“侯爵”、“伯爵”,则应归属于不同级别的方国“国君”。

依此类推,那么这些方国国君“居京子弟”的爵位,按理只能"等而下之”。但如果公、侯、伯为“夏爵三等之制”的话,那么,这些方国子弟只能有“等外之爵”或所谓“子”、“男”之爵了。

所以,在二里头遗址中等贵族墓葬中,基本出现于三期以后的青铜爵,或许意味着,最初的“夏爵三等之制”,在这一时期已经有所“增益”。

按此逻辑,上述二里头遗址中等贵族墓葬中的主人们,其地位不可能太高一大致相当于“子”“男”之爵,是基本符合逻辑的。何况,“子”、“男”爵位之称,也恰合其方国子弟身份。

所以,在这类墓葬中,青铜爵普遍出现在三期以后的情况,绝不应该理解为二里头文化至此才出现了青铜容器即青铜礼器,而只应理解为:

时至二里头文化三期,青铜容器早已经不是“稀有之物”一其数量和种类,已经丰富到足以让“很可能只是中型墓中级别较低者”(李志鹏语)也能配享相应规格器类器型青铜器的程度了。

如果这种推测不误,那么二里头青铜文明真实的最高水平,也就可想而知了。

综上所述,聚族而居、聚族而葬,是华夏民族的古老传统,夏后氏王族也不可能例外。

所以,夏后氏理应曾有其王族墓地、墓葬。

虽然没有所谓“证据”,但真实情况必然如此。

通宝推:秦波仁者,梓童,很高兴,铁手,胡一刀,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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