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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原创】新总理李强记者招待会的一点感想 -- 海中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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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史来贺和刘庄

 2012年4月11、12两日,走访了史来贺同志劳动一生的河南省新乡市七里营镇刘庄。刘庄有不到2000亩地,1000多口人,300多户。300多户的住房都是一样的,每家都是地下一层,地上三层,472平米,有车库,安装了有线电视和WIFI。集体统一配备了冰箱、空调等家用电器。各家的家具都是从北京订购的。当时,村委会为村民们提供了十几种不同风格、不同款式的家具样子,由村民从中选择。之后,统一从北京订购,在村民们搬进新居之前,家具就已经摆进屋中。刘庄新村社区由南京的建筑设计院设计,社区分为6个小区,6个小区的房子户型不同,村民可以从中选择。户型不同,建筑样式不同,但面积都是一样的,都是472平米,都是地上三层,地下一层。我看到,在生活环境方面,刘庄社区不逊于北京的高档住宅小区。

  早在1980年代,刘庄就为每户村民都建起了两层小楼。2000年开始,把两层楼的原住房全部拆掉,重新建起了新的地上三层,地下一层的新居。2008年,300多户村民都搬进了新房。

根据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3年出版的《史来贺精神与刘庄村之路》(中国社科院研究员赵智奎主编)一书介绍,刘庄2007年出口创汇11422万美元,上缴税金1.98亿元人民币,从2006-2010年5年间,刘庄共上缴税金5亿多元。到2010年,全村累计固定资产超过20亿元,资产负债率不足4%。刘庄为社员免费提供了包括医疗、养老、住房、教育、交通、食品、水电等方面的集体福利50余项,基本使全体居民衣食无忧。2010年人均可支配收入2.6万元,几乎家家都至少有几十万元存款。目前,刘庄是亚洲最大的抗生素原料药生产基地之一,青霉素原料药生产能力占全国产能40%,产品销往世界几十个国家。

  刘庄曾经是贫瘠土地上出名的“乞丐村”。今天能够取得引人瞩目的成绩,离不开全国劳动模范史来贺这个带头人。史来贺1952年开始担任刘庄党支部书记,当时年仅21岁。2003年去世,他为刘庄的百姓操劳了半个世纪,带领刘庄百姓走上了一条依靠集体经济实现共同富裕的道路。

  我16岁下乡插队落户,当了11年的人民公社社员,挣了11年的工分。这11年的马背生涯,成为我人生中最值得炫耀的一段经历。从那时迄今,已经过去了50年。根据我长达半个世纪的观察,农村干部大致有4类。第一类,既拉车,又看路,既带头苦干不松套,又动脑筋思考不盲从;第二类,只拉车,不看路,吃苦受累拼命干,不动脑筋或脑子不够用,不仅事倍功半,还可能因上级的瞎指挥而犯错误;第三类,不拉车,善看路,脑子虽然够用,但缺乏苦干精神和自律毅力,得不到群众支持;第四类,既不拉车,也不看路,浑浑噩噩混日子。史来贺同志属于第一类,既拉车,又看路。我注意到,陈永贵、吕玉兰、吴仁宝、雷金河、陆汉满、王宏斌等实现了造福乡里夙愿的农村基层干部,都是属于这一类。

1956年、1958年、1962年、1982年,4次“抗命”

  刘庄取得成功,离不开史来贺的独立思考。离不开史来贺的“看路”本领。

  1956年,抵制“并大社”。在合作化运动的热潮中,当时新乡县领导在自己的心目中描绘了一幅拖拉机、康拜因行驶在万亩大田之上的美好图景,要求刘庄与其他7个行政村的初级合作社合并,成立新的“夏庄高级社”,任命史来贺为新的大社的社长。为了实现“并社”,县里专门派出了工作组。考虑了8个行政村的实际情况,史来贺不同意并社。他受到工作组的批评。批评他“跟党不一条心”,批评他“对抗社会主义”。经过全村的大讨论,大家决定不与其他7个村共同成立“大社”,自己一村单独成立了“刘庄高级社”。一年多的时间中,刘庄高级社被上级领导视为“黑社”。一年后,其他7个村共同成立的大社办不下去,被迫解体,刘庄高级社才最终得到上级的认可。

  1958年,拒绝“放卫星”。在“大跃进”的高潮中,作为人民公社的发源地,七里营公社要求各个大队响应上级种植深翻、密植、多施肥的“小麦卫星田”的号召。有的大队安排种植了上百亩的“卫星田”。刘庄则仅仅安排了3亩“卫星田”。对此,刘庄受到上级的批评。但是,史来贺认为,需要先试种几亩看效果。结果,尽管是深翻、密植,大量施肥,“卫星田”的产量却与期望值相去甚远。

  1962年,拒绝下放核算单位。核算单位是农业合作化的一个关键问题。1961年9月27日毛泽东同志在邯郸约谈河北、山东的部分省、地领导人听取关于人民公社管理的意见。在9月29日给中央常委的信中说:“我的意见是:‘三级所有,队为基础’,即基本核算单位是队而不是大队……我以为非走此路不可。在这个问题上,我们过去过了六年之久的的糊涂日子(从1956年高级社成立时起),第七年应该清醒过来了吧!”(《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中央文献出版社,1996年出版,第9册566页)在毛泽东的亲自主持下,最终制定颁布了《农业60条》。其中明确了“(公社、生产大队、生产队)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基本原则,将核算单位确定为生产队,并明确提出“三十年不变”。在贯彻《六十条》的过程中,史来贺又一次面临严峻挑战。上级领导要求刘庄按照《六十条》的规定将核算单位从大队下放到队,要在分配中体现出生产队之间的差别。考虑到刘庄的实际情况,史来贺又一次组织了社员的大讨论,大多数社员都不同意下放核算单位。

  当时,分管农业的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国务院副总理谭震林正带队在全国第一个人民公社进行整社,推动将核算单位下放到生产队。当得知此项调整措施在刘庄遇阻后,亲自来到刘庄与当时32岁的大队书记史来贺谈话,并走访了多个社员家庭,听取社员的意见。之后,在刘庄留下了一个16人的庞大工作组进行调查。工作组详细了解了刘庄的实际情况,约谈了一百多位社员,写出了一系列的翔实的调查报告。在工资组的监督下,刘庄组织400多社员就是否下放核算单位进行无记名投票,结果,支持下放的只有4票,不到投票社员的1%。

  工作组将调查结果向谭震林汇报以后,由于关系到贯彻落实《农业60条》,谭震林不便自己决定,向当时在一线主持工作的国家主席刘少奇详细地汇报了刘庄的情况。听完谭震林的汇报,刘少奇深思片刻,说:“七里营公社可以让一个刘庄不分,搞大队核算。”于是,刘庄的大队核算被保留下来。

  1981年,抵制“包产到户”。1978年,农民自发的“包产到户”率先在宋平主政的甘肃大面积发生,也在安徽的肥西县大面积发生。其后,这种为了提高粮食产量的农民自发做法得到了邓的支持。到1981年,基本核算单位从“生产队”下降到“户”已经成为当时的中央政策,“部分先富”已经全面压倒了“共同富裕”。为了贯彻11届3中全会精神,为了“不留死角、全部分光”,新乡县召开全县的三级干部会议,推动分田到户。刘庄村一些“先富”欲望强烈的农民,也主张分田单干。这次,史来贺真正面临了泰山压顶的考验。为了保住刘庄的合作化成果,为了坚持走共同富裕的道路,史来贺把相关的政策文件研读了无数遍,把其中的一些重要段落一字不落地背诵得烂熟。分还是不分?史来贺又一次组织刘庄的社员群众展开了大讨论,他耐心的向社员们宣讲中央的相关政策。经过社员的大讨论,绝大多数社员的选择是“不分”。

  刘庄拒绝“包产到户”的情况惊动了中央,又一次向刘庄派出了中央调查组。中央调查组几乎约谈了刘庄的所有社员,得出的结论很明确:“不分”并非史来贺的个人意见,而是刘庄绝大多数社员的意愿。1981年8月8日,时任中共中央主席、总书记的胡耀邦同志亲自来刘庄了解情况,听史来贺说明“不分”的理由。胡耀邦走访了一些社员家庭,听取了部分社员的意见。回到北京后,胡耀邦指示将中央调查组编写的关于刘庄情况的调查报告刊登在1982年1月13日出版的、中共中央书记处研究室主编的《情况通报》第158期上,对于这个调查报告,胡耀邦批示说:“去年我走马观花地去(刘庄)看了一下。这个材料之所以值得一看,是因为从中可以看出:只要我们的政策对头,只要我们的基层有一个好的领导班子,真正能够坚持因地制宜实行生产责任制,真正能够一步一个脚印地抓好生产规划,我们的农业确确实实是方兴未艾,前途非常光明。”

  刘庄的集体经济能够顶住这次声势浩大的分田单干风潮,胡耀邦的亲自走访和相关批示肯定是重要因素之一。实际的过程,可能更为复杂,尚有待有心的历史研究者和乡村建设研究者去展开进一步的探究。不管如何,刘庄的集体经济得到保存,使我们今天可以在中原大地上看到这颗实现共同富裕的璀璨明星。

  1964年、1966年、1980年,3次劫难

  我从半个世纪人生的坎坷曲折中深深地感受到,做人难,做好人更难。但是,总会有一些人天生具有“做好人”的基因,再难,再曲折,再坎坷,仍然不能改变他们“做好人”的人生态度。史来贺同志就属于这样的人。在他的人生中,曾经历了三次大的劫难。

  第一次,在1964年。那一年,声势浩大的“四清”在农村展开。在1963年5月20日颁发的开展四清运动的指导性文件《关于目前农村工作中若干问题的决定(草案)》(简称《前十条》)中传达了毛泽东的指示:“照此办理,那就不要很多时间,少则几年、十几年,多则几十年,就不可避免地要出现全国性的反革命复辟,马列主义的党就一定会变成修正主义的党,变成法西斯党,整个中国就要改变颜色了。”

  1964年10月,由中共中央、中南局、河南省委、新乡地委四级联合组成的工作组进驻刘庄,工作组成员多达32人,其中,省部级干部2人,地厅级干部6人。工作组进村当晚就召开社员大会,宣布工作组接管刘庄的领导权,原有干部停职反省自己的问题,准备如实交代。欢迎社员积极揭发检举干部的“四不清”问题。经过工作组“背对背”地扎根串联和摸底排查,逐渐形成了一批对史来贺的工作心怀不满的运动积极分子。史来贺成为头号被审查对象。刘庄的一些“问题”被揭发出来:私分棉花,贪污集体粮食,私分布匹,私藏枪支,身背命案……。“身正不怕影子斜”,工作队在刘庄驻扎了半年,经过认真调查,终于查清了运动积极分子们举报的那些“问题”,查清了史来贺是一名难得的好干部,是一位清廉的干部。

  第二次,1966年。那一年,文革席卷全国,刘庄自然难以幸免。当时史来贺在担任刘庄大队书记的同时,还兼任新乡县委副书记。作为县委副书记,他是新乡县造反派的斗争对象之一。在针对当时新乡县主要领导的批斗、游斗活动中,史来贺都被作为“陪斗”对象。经过来自郑州、焦作、新乡的串联红卫兵的“点火”和鼓动,刘庄部分群众成立了三个造反组织:刘庄斗私批修战斗队,刘庄农民造反委员会,刘庄愚公移山造反团。三个造反组织的矛头所向都是支部书记史来贺。但是,绞尽脑汁,造反组织也拿不出可以打倒史来贺的罪证。由于没有罪证,他们也得不到刘庄社员们的支持。终于,史来贺度过了这一劫。

  第三次,1980年。从那一年开始,胡耀邦、邓小平、叶剑英,中纪委,河南省委,相继一次又一次地接到署名“河南刘庄受害人”的检举揭发信。检举揭发的内容不仅耸人听闻,而且有名有姓,貌似真实:同情“四人帮”,亲手打死共产党员、人民教师王连春,逼死刘殿坤,逼死马心安的女儿,上吊整死刘明尚,上吊整死刘风春,上吊整死王廷宜,暴打荣线,七斗王道梅,吊打赵四海,吓瘫刘铭端……。

  于是,由河南省委牵头,省、地、县三级调查组进驻刘庄,就检举信中的内容一一展开调查核实。历经数月调查,查清了所有事实,于1983年4月17日完成了详细的调查报告。原来,写信人是一个刘庄村民,从刘庄参军后曾在部队中担任连指导员。复员后因个人家庭原因对史来贺心怀不满,于是编织了这些子虚乌有的“罪状”,进行诬告。1983年5月14日,中共新乡地委正式下发了新乡地委(83)37号文件,转发了三级调查组对史来贺的调查报告,并派专人到刘庄召开全体社员大会,向社员们传达这份地委文件。文件肯定了史来贺是一个“作风民主、联系群众、工作深入”的好干部。文件中说,要“向该队的党员、干部讲清楚,以达伸张正义、祛除邪气之目的”。

  结语

  半个世纪中,刘庄没有吸独、赌博、偷窃现象。不能保证刘庄不存在以权谋私、腐败、贿选、虐待老人、夫妻失和这些现象,但与周围的四里八乡相比,这些现象在刘庄肯定要少得多。刘庄的意义不仅仅是致富,不仅仅是老百姓住上了472平米的房子,更重要的是探索着一种不同于动物的人的生活,是探索着一种更健康的生活方式,是一种对人的进化道路的探索,是一种对退化或蜕化(alienation,又译为“异化”)的抵抗。

http://www.wyzxwk.com/Article/sannong/2017/11/38522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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