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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商榷】中国与所罗门的安全协议是否冒进 -- 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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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看你的定义

这个话题太大,只能随便说说。

相对于建构自身可能不是,但任何建构都无法完全凭借自身存在,因此主要看自主程度和代价。人不是万能的,价值是有冲突的,时间一久,必然走向混沌。

以上的等价说法是,逻辑本身(内部)是自我完备的,因此不会有不确定性。但是逻辑是某种给定形式(mode of givenness)的产物,需要依赖外部条件才能存在,而这并不是完全可控的。因此必然出现混沌,同时因果会降级为概率。

这点怎么解释都行,道德经的无名有名、超验哲学的客体谓词、哥德尔不完备定理、复杂系统理论、数理统计(比如贝叶斯)等等。当然还有我们最熟悉的,逻辑不等于现实。

所以形式化的逻辑或者说法律,他的外部条件就是对这种思维或者说价值观的认可,并且需要解决的问题相对有限,足以被形式化所覆盖。这才是问题的核心。(它的等价形式就是建立、运营并且维护这一制度的成本,包括心理和物理上的。)

中国的传统显然都不符合。法家治国的下场我们都知道,而幅员辽阔带来的地理、习俗的巨大差异,显然也不是单凭借形式就能覆盖的。

其实这点不过是常识,那就是情况是无限的,而规则是有限的,你怎么能够真的良好应对呢?结果就是情境主义。(汉语也是如此。)

即便是西方法学,也会强调最高价值的指导,无非是相对侧重于形式罢了。这也是因为他们的人民和组织已经被打包成了形式化的对象(公民和法人),更强调这种关系系统内部的建构和调整。这也是现代政治学把国家称之为宗教或者机器的原因,人对于最高存在(国家)来说,只不过是一个羔羊或者齿轮。

回到话题本身。你提出几个规则然后就不管了,下面肯定会想方设法在合规的形式之下突破监管,这难道不是常识吗?所以混沌是可以构建的,当撒手掌柜就行了。目标管理就是这么完蛋的。

通宝推:北庄,寂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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