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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豆荚和豆子 -- 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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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说芋头

第一、芋艿和芋头原本均指芋艿,区别在于芋艿的块茎较大。但都可以代指芋。

第二、芋头可以泛指,比如可以指地栗子,但一般不包含野芋。

  

本草芋有六种,青芋细长,毒多,初煮须要灰汁,换水煮熟乃堪食。白芋、真芋、连禅芋、紫芋毒少,蒸煮食之。又宜冷食,疗热止渴。野芋大毒,不堪食也。——救荒本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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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植物名实图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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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荒本草)

其中紫芋、野芋同属不同种。

第三、日常中芋艿可能是指香芋(土圞儿、地栗子),主要区别是颜色不同。但也可能指泉七,和芋头同属。或者薯蓣之类。

  

土圞儿一名地栗子。出新郑山野中。细茎延蔓而生,叶似篆豆叶,微尖峭,每三叶攒生一处,根似土瓜儿〔王瓜〕根微团。味甜。——救荒本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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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荒本草)

其实单纯找不同是没意义的,总能分辨出不同。不管是形态描述还是附图,因为本草著作的关键就是区分。

再说之前说的语言问题。

第一、中古俗语和构词大量增加、放弃了规范化命名。

第二、李时珍时期已经意识到了重名问题并着手解决。

第三、完成这一工作需要更为全面的认识和组织推动。

  

不妨这样说,如果有一种语言,关于它的各类词典都必须以分类学原则为基础,那这种语言就是和生物学性质极为一致的。我敢说许多从事实际工作的生物学家都和我一样,多年来对于拉丁双名法深感不满,即使是那些由有意义的希腊语和拉丁语词根构成的名称,更不必说那些偶然以著名分类学家或是其他人的姓名派生来的名称了。理由是这些名称无法表明该植物属于哪个界、纲或目;也不能传递必要信息。名称本身提供不出线索。记得有一次我收到一份有趣的胚胎化学论文的抽印本文中报道(作者)利用了几百个Pila globosa的卵;我作为一个生物化学家,几经周折才查明这种生物实际上是一种陆生的软体动物(球螺)。另一个例子大约在20年前我参加了一个关于由澳大利亚海神草(Posidonia australis)形成纤维球的讲座。我受过的传统教育使我确信,这必然是与海洋有关的什么东西,但不知道究竟是鲨鱼、软体动物,还是原生动物。实际上它原来是眼子菜科的一种植物,与大叶藻(Zotera)同类的一种单子叶被子植物,它在水下沿着澳大利亚海岸茂盛生长。这种植物的纤维坚韧不断,可用来包扎玻璃,肯定有其生物化学的意义,但如果名称上有个草头〔部首艸〕的话,那我事先就会有较清晰的概念了。

我觉得你说的可能不是形态学分类和语言系统,而是现代动植物分类系统,不只是形态学和简单的亲属关系(林奈也是人为系统,未考察这种关系),也就是前文我说过的通过微观、演化和基因生物学修正后的现代分类体系。这样应该推到19世纪,要到恩格勒之后才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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