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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讨论】政府是否有权禁止圣诞聚会 -- 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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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宗教事务条例规定

第四十条 信教公民的集体宗教活动,一般应当在宗教活动场所内举行,由宗教活动场所、宗教团体或者宗教院校组织,由宗教教职人员或者符合本宗教规定的其他人员主持,按照教义教规进行。

第四十一条 非宗教团体、非宗教院校、非宗教活动场所、非指定的临时活动地点不得组织、举行宗教活动,不得接受宗教性的捐赠。

第四十二条 跨省、自治区、直辖市举行超过宗教活动场所容纳规模的大型宗教活动,或者在宗教活动场所外举行大型宗教活动,应当由主办的宗教团体、寺观教堂在拟举行日的30日前,向大型宗教活动举办地的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提出申请。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在征求本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意见后,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作出批准决定的,由批准机关向省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备案。

国家义务制学校显然不属于宗教场所,按照法律不得进行宗教活动, 圣诞晚会是明显的宗教活动。

另外,中国不承认宗教组织有权向未成年传教,9年义务制教育的学生都是未成年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参与宗教获得,因此未成年人也不得进入宗教场所参与宗教活动,也就是说教堂办圣诞晚会,也必须禁止未成年去参加。

至于说中国的法律是不是合理,这个可以讨论,在修改法律之前,只能依法禁止,这就是rule of law。

在外国举办中国年,是中外人民的交流,大家愿意办,促进多元文化的融合和发展,大家都有好处。有人吹毛求疵不准办的,且得到了当地多数人的支持就不要办,反正损失的不是中国文化。

通宝推:知其何休,自由呼吸F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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