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求助】要不讨论一下2011年婚姻法对结婚和生育的影响 -- 审度
我先说我的结论:《婚姻法》(民法典)不是阻碍结婚生娃的最大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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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牵涉到法律,所以我通过一问一答的形式把我的观点插入进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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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女性如何通过婚姻获得利益?
我不知道该怎么回答这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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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女孩们要不要考虑?
要,学法。这个男孩也一样。相关条款并不复杂,一下午就能看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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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女孩的父母要不要考虑?
要,同上,男孩父母也要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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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比如婚前财产不分割,那么就婚前要财产啰,婚后某些财产没女性的分,那就用其他手段啰。
如果“某些财产没女性分”,那么“某些财产也没男性分(比如女性的婚前财产和女方家人财产)”,我倒觉得《民法典》很多地方比起《婚姻法》,是个巨大的进步。尤其是因出轨导致的离婚案件。具体我就不展开了,这不是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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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很简单的问题,没好处,嫁人干什么?
同第一条。
插句嘴:那没好处,娶老婆干嘛?双方财产都是谁出钱算谁的。
另外我很直白的告诉你一个秘密:向法院主张因为带孩子导致的收入损失,在离婚案件中是被法院支持的。
关键还是那两个字:证据。
这里我就不展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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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找个男人解决生理问题轻而易举的事,干吗要从属于某人?
男女一样。不过我多说一句,女人随便找男人解决生理需求的门槛,比男性低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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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又不是养不活自己。
对。但也正是我的结论。现在几乎没人处于“不结婚就养不活”自己的状态,所以《婚姻法》(现在是《民法典》)中对财产的规定,对结婚和生育的影响,相较于
A、小夫妻和父母(包括对方父母)的关系;
B、小夫妻的人生职业规划;
C、小夫妻(及与父母辈)的育儿观念冲突;
D、双方家庭的经济环境;
E、双方家庭可投入的精力;
来说,并不大(甚至远远不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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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一说增加产假,就说会对女性就业不利。
产假这个事儿,只要主张(有证据),绝对胜诉。这还不够支持么。。。
至于对就业不利的说法,道理是这个道理,看个人选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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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那个严格保护男方财产,就没人说对男人娶老婆不利?
严格来说,《民法典》的宗旨就是:
A、谁出钱,算谁的(男女一样);
B、为了家庭付出(比如放弃工作专职带娃),必须有补偿(男女一样);
C、谁出轨,谁(分割财产时)少分钱(这比起《婚姻法,是巨大的进步》)。
因此,并不存在“严格保护男方财产”的情况,而是男女双方的财产都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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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个脸熟】
【氨基酸浓汤】
【以前说“人治社会”不好,说“人情社会”是中国的陋习。现在提倡“法治社会”了,自然不懂法就吃亏。我有时候也挺难受的,我每年代理案件赚的钱都比我的基本工资多了。早知今日,当初就该去转职检察官,开什么劳什子配电箱厂,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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插播:
10、国家不考虑,法律不考虑,女孩们要不要考虑?
我觉得国家考虑的不少了,《民法典》比之《婚姻法》,在90%的地方都是巨大的进步。
如果此贴得花超100,我就写个对《民法典》的解读。
把(我觉得的)立法逻辑和原则拿出来,供大家讨论。
【真的,年底好闲啊,隔壁高压厂都放假了,我们还在三三两两地出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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压缩 3 层
🙂审老板的思路完全在我意料之中 4 bxbird 字1944 2021-12-26 23:10:00
🙂发泄过后怕是负面情绪更强 6 审度 字1941 2021-12-28 12:09:09
🙂言辞过于激烈 燕人 字727 2021-12-27 07:03:17
🙂【原创】回我一直很尊敬的审度河友的话
🙂给你花和笔,写吧。老板和公务员多累呀,过年轻松轻松,写。 自由呼吸F0 字0 2021-12-25 23:54:20
🙂你的最大问题,在于回避第一条 4 潜望镜 字353 2021-12-25 03:1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