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原创】关于RCT与RWS -- 懒厨
但是,既然你也这么说,如果不正式回复,是有点失礼了,明天又要忙了,趁着今晚有点时间,那我就逐个点评一下吧:
这贴是他的总结,月之回忆:你还是在无视大家的看法
先回一下 @月之回忆
安慰剂已有实验证明,可以重复验证。
验药不需要证明全部是安慰剂,而是需要排除了安慰剂效应的药效。
按照我的理解,同一类型的药物,如果是已知疗效的,可以做参照物,具体要请教行家如何设计方案。
我不知道什么是替代终点,无法回答这个问题。
我想强调的是,以上四个问题,跟RCT与RWS这两种方法优劣有何关系?我回答了又什么意义?
接着回答 @罗化生
这个我100%同意,RWS正是基于数据统计的,这点没有分歧,有啥好说的。
这点我回过了,我强调的是Efficacy 跟 associated的不同,既然教主认为是一回事,我不勉强他,也没啥好继续回应的吧?
我要解释一下这里的前后背景,论文里面说得很清楚,这个研究的limitation就是医疗数据不完整,准确性不够。根据上下文,以前我也回过他了,我会把limitation翻译成缺陷,教主选择局限,我不勉强他。但是,我始终认为不完整不准确的数据,推不出可靠的结果,既然教主不认可,我也就没必要继续回帖吧?
接着回 @qq97
这个是价值观,我不认为是平级的,据我所知,验药方面RCT依然是Gold Standard。既然是金标准,自然证据强度会比RWS高一级。很显然,李静也不认为是平级的,否则也不会建议继续做RCT了。
既然是价值观,也没啥好回的,对吧?
最后回一下 阴霾老兄
数据不准确,不完整,怎么处理都是没用的,质量都是没办法保证的,准确的数据是医学统计的最基本的要求了。
显然,觉得不准确的数据也能接受,这个是价值观的问题了,也没啥好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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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法说了 6 月之回忆 字928 2021-10-07 02:59:54
🙂我也没有别的意思 懒厨 字947 2021-10-07 03:15:12
🙂我没看到他们观点中的逻辑漏洞 4 唐家山 字153 2021-10-07 05:54:13
🙂他的帖子实在太发散,让我无从下手
🙂RWS 与 RCT 的证据强度是平级的不是我的观点 2 qq97 字427 2021-10-08 10:42:53
🙂我不得不去查了一下 1 懒厨 字468 2021-10-08 11:10:24
🙂不至于连个新闻都查不对吧? 2 qq97 字475 2021-10-08 22:43:59
🙂那你就给个链接嘛 懒厨 字45 2021-10-08 22:46: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