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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陈永新:宝马恩仇录 -- 万年看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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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也许是沾了王林的仙气或是妖气,这命运多舛的宝马车总也不肯消停,事隔两年之后又惹出一桩在保险业内轰动一时的公案。

九九年五月一日清晨,我尚在睡懒觉,忽然我多年朋友徐正海大哥打电话给我说要借宝马车一用,这正海兄在诸暨也是响当当的名头,第一个在乡镇企业搞承包者,第一个为企业添置轿车者。彼时他已投身浙江耀江集团麾下为耀江诸暨总经理,那天省里某厅有位处长偕夫人游诸暨五泄瀑布风景区,耀江汪总(原绍兴市委书记、浙江省政府秘书长)嘱正海亲自负责接送。正海大哥觉得我的宝马车在诸暨尚属唯一,足可撑个面子,我睡眼惺忪,也不愿起床,打开四楼窗户,将车钥匙扔了下去。

到了中午接到正海电话,说宝马车撞了,基本已报废,我赶紧问人有没有受伤,他说对方中巴车上死了两个,伤了八个,宝马车内的处长夫妇只是受了惊吓,已自己回杭州去了。

原来正海兄从我这里拿了车钥匙后并未自己开车,将车交给一女司机开车接上处长夫妇,他却自驾三菱跑车在前面开路,他在前面一骑绝尘开到160码,后面的女司机拼命追赶,终于在诸暨钟娄桥一转弯处方向失控与对面开来的十七座中巴车发生猛烈碰撞,这宝马车真也够硬,将中巴车拱得向后翻滚七八回,滚动过程中便压死车上两人,压伤八人。宝马车却只是原地打了个圈,气囊弹出,车子几近报废,车内人员却安然无恙,女司机当场吓得花容失色。

接下来就是将车拖至太平洋保险公司诸暨办事处(以下简称太保)指定的盛运轿车修理厂,太保派人定损,得出结论损失为42万元,我认为估价偏低,让修理厂转告太保后,太保一位何姓科长竟向修理厂下令:既然客户不配合我们太保,定损工作暂停。

我对保险业素无好感,一听修理厂转告太保指令,心中火冒三丈,立即赶到太保当面交涉。

我找到那何姓科长,那人听我自报家门,知道眼前就是不配合定损的宝马车主,便拉长声音拿腔拿调说指令是他下达的,既然客户不配合我们就暂停定损,我当即依据保险法条款对其驳斥,并严辞提醒他:不要把我当做来求你的拖拉机手,你不必这么神气活现,我投保户与你太保是平等的,如果协商不成,我将选择法律手段维权。

那科长一脸不屑,我彼时是诸暨银行业有点名声的法律顾问,他显然也知道我的名字,但他居然神态倨傲地哼了一下鼻子,绷出一句:

天下哪里只有你一个人懂法律的?

我冷冷地盯了他一眼后,立即起身就走,边走边抛下一句大家都听清楚的话:

“那好!看看到底谁懂法律?让你太保长点见识!”

此后公函往来交涉无果,我只得再次拿起钢笔,写下原告陈永新,被告太保,案由保险合同纠纷诉状,当然,此时写诉状的心情与当年在海南写伯根诉状时心情迥异,我自惦此事理在我方,太保又无交情之困,所以简直是以帮人家打官司的轻松心态向绍兴中院递交了诉状。

正海大哥一听我大动肝火与太保打官司,觉得此祸由他而起,心中不安便打电话给我说汪总表了态,叫你不要费心费力打官司,太保核准赔多少就算多少归耀江公司,他们另行买一辆新的同款宝马车赔我。

我一听当场予以拒绝,我说这不是不分是非,长了太保的威风吗?一码归一码,官司出在我自己手里打,又不用请律师,输赢的结果也由我自己承担,由于此前正海已垫付死伤人员赔款15万多,我说待法院判下来第三者责任险获赔多少,我照单全转划给你。

案子进入诉讼程序后,对太保质疑我是否享有保险权益(即几经易主的宝马车我是否有资格投保)定损方式,指定鉴定机构等一系列问题足足开了四次庭,太保除了律师还有公司职员出庭和旁听,也算重视这第一桩引火烧身的官司,我当然是单刀赴会,因为法庭上的阵仗见得多了,唇枪舌剑,几乎是忘了在为自己打官司。

记得我在法庭辩论时说了以下三段话:

“投保时计算保费是以原装宝马740iL为计费标准的,定损修理时,却要以修理桑塔纳的技术标准来核价,这样匪夷所思的定损方式我会接受吗?法庭会支持吗?”

“车子要多少修理费才修的好我说了不算,你们太保说了也不算,但车子撞成这个样子,今后要不要再用总是我说了算,我只要求把相应修复费用支付给我就行了,你们却越俎代庖,非要找一家修国产车的小厂来给我修复并坚持仍可使用,你们是不是热心得过了头?替人家做主做惯了。”

“拉保险时巧舌如簧,似乎出了险什么都是能赔,出险后却像换了嘴脸,不仅能推则推,反而有了救世主的心态,这是你们保险行业的通病吗?要改改了,不想改,就让我来开这个头,强行让你们改吧!”

太保方的尴尬是可以想象的。

我一看这次阵仗非到省高院二审才会有最后的结论,想起太保的态度,觉得有必要略施惩戒,顺便也让他们今后懂得尊重客户,于是,我在法庭上口头向太保提出,既然你们认为定损是42万,我认为不够,根据保险法二十五条之规定,在双方无争议的42万下限之内应先支付给我,我两个月前已向你们口头提出,现再次要求你们三天内先行支付,否则我将向法院申请先予执行。

太保估计也从未碰到过这种情形,而且哪怕已经涉讼,他们心中的优越感仍是满满,对我这样明确的警告居然置之不理。

三天后,绍兴中院下达先予执行裁定,从太保账户扣划42万元,但由于保费账户是公众权益不能扣划,太保自身经费账户仅22万元,中院即强行扣划交付。

我其实也不是等这点钱用,见惩戒目的已达到,即不再要求中院继续执行先予执行裁定。

案件诉到法院后,绍兴晚报鉴于这是绍兴市最大一宗车辆索赔案,便在绍兴晚报上登了题为《宝马重创索赔百万,太保认为尚可修复》的客观中性报道,未料太保觉得没了面子,四天后绍兴晚报又登一篇《宝马可以修复,索赔依据不足》,内容却明显偏向太保,并引用了太保负责人原话,说“不能由陈某说赔多少就赔多少”,我从小受惯阶级斗争教育,认为陈某两字明显含有贬意,大为光火,立即打电话给晚报交涉说:我现在也不跟你们争是非,但判决结果出来,你们必须如实报道陈某到底是依法维权还是漫天要价,那值班编辑倒也爽快答应。

经中院委托国内有宝马车鉴定资质的上海宝马特约维修中心鉴定,结论为:宝马车尚能修复,但修复价值不大,如要修复,费用至少在76万元以上。与我投保价值仅差4万。我当即表态放弃修复,要求太保将赔款76万元支付于我。

二000年三月三十日,在宝马车撞毁十一个月后,绍兴中院下达一审判决,令太保赔偿我车损款76万元,车上责任险152676.42元,扣除已先予执行的22万元,余额在生效后十天内付清并支付鉴定费、诉讼费。

接到判决,我第一时间打电话给绍兴晚报要求按约定刊登判决结果,没想到值班编辑支支吾吾,一直不肯应承。

后来通过报社朋友打听,才知道太保绍兴的一位科长与绍兴某位市领导系亲戚关系,那领导为顾及太保声誉,已下令绍兴所有媒体不得报道此案。

这一次我不怒反笑,迸出一句“知府大人难道能一手遮天了?”后当天即与北京、杭州的朋友取得联系,并传真了判决书。

这下算是捅了马蜂窝。

几天以后,北京的《法制日报》《人民法院报》,杭州的《浙江工人日报》《浙江商报》,诸暨当地的《诸暨日报》等媒体集中客观报道了此案,太保一下子又被弄得灰头土脸。

但他们还是及时提起了上诉。

二审期间,有一天,我忽然接到自称是太保诸暨负责人电话,说要上门赔礼道歉,我余怒未消,一口便回绝了,后来太保有位朋友打电话来说让我给个面子让他们领导来一下,一问才知太保总部领导看到报道大为光火,逐级批评下来,责令诸暨太保向我上门道歉,否则他们便为难了,我说既如此就过来吧。

太保一行三人来了以后,我发现他们是以敷衍为主,也就没有好脸色给他们看,我在办公室背着手、踱着方步,先是给他们讲解了什么叫先予执行,再是叫他们好好教育一下何姓科长长点记性,不要太牛哄哄,他们应付几句后几分钟也就回去了。

案子二审太保上诉到浙江省高院,太保换了律师,请了绍兴最负盛名的老牌大律师秦国光上阵,开庭结束后休庭调解,秦大律师是何等老辣之人,就把我拉到一旁说:小陈!事情也听清楚了,二审是没有理由改判的,你能否给我卖个人情,捡个面子,多少让掉几万,我也好对太保有个交待。我尊秦老是前辈,就说既然你前辈开了金口,那就把76万元车损的6万零头抹掉吧,秦说既然调解,一二审诉讼费应各自承担,要么诉讼费鉴定费统统我们承担,你让个齐头数10万吧,这样我好看点。

我想想事已至此一口气也已经争了,也不在乎再让点,就答应让了10万元。双方在高院签订了《和解协议》,约定二000年六月十日前太保一次性支付款项。

协议达成后,太保即向高院申请撤回上诉,高院即下达准许撤诉裁定。

但这太保的官商作风虽经如此深刻教训仍未有丝毫改观,至和解协议履行期限届满仍未支付分文。我本来完全可以以太保未履行协议为由向中院申请按原判执行,想想秦老为难也就算了。

经秦老反复敦促,六月二十二日,太保终于付清了全部款项。

至此,关于这辆多灾多难的宝马车的一切纷争,终于彻底消停。

由于未按报废全额赔付,车的残躯处置权仍属于我,但车子损坏太严重,只有方向盘和驾驶员座椅仍完好无损,我让修理厂把这两件拆下后带回家中。

又过了两年,有朋友说有一辆同款走私车,只是驾驶员座椅及方向盘不太好,我想天下真有如此凑巧的事,就花了点小钱买了那车壳,装上原来的方向盘和座椅,居然仍能正常行驶。

但后来一想:此车初为王林,再为伯根,又多次腥风血雨,戾气太重,还是少开为妙,就把它停在车库里,也算记录一段历史。

再过了几年,这车就再也发动不起来,真正成了标本。

围绕这辆宝马车的恩怨,大抵如前几节所述。一晃二十多年过去了,物是人非,真是让人大有恍若隔世之感。

王林“大师”早已归西,他于三年前因涉嫌非法拘禁罪遭逮捕,未及审判,却因病危而取保候审,期间在医院暴毙。有关他的一切,初时网上满城风雨,各种版本大都是贬义,现在也渐渐趋冷,很少有人提起。

我诉说这段前尘旧事,全是客观事实,不带任何色彩,以我的判断,王林确是有过人之处,但终究是江湖术士,人品也属一般,但也不像一些人揣测的那般十恶不赦,至少未有任何生效法律文书认定其有罪,也没有什么天大的来头为其撑腰,现化作一缕青烟,所有未解之谜都永远成迷了。

相对于以前绝大部分与王林过往甚密的名人后来的噤若寒蝉,避之唯恐不及,我倒是对马云心生敬意,当一些网民指责他与赵薇分列王林左右合影时,他公开呛声:

我就是与王林合影了,怎么啦?

潜台词应该很清楚:碍着你什么了吗?

我想潜台词应该还有另一句:你们吃自家的饭操首富的心,闲人真是矫情!

至于伯根,更是经历了人生至为风光和至为黑暗的时光,九七年后我们有十多年未有联系,后来听说他为一桩很小的赌博案而入狱三年,出狱后穷困潦倒,竟然向人借几千元几百元度日。

二00九年的一天晚上,手机响起伯根那非常熟悉的声音,我百感交集,忙问伯根这些年可好?伯根说一言难尽,今后碰到再说。并说他此刻在柬埔寨因欠人四万块钱被扣作人质,护照也被扣押,请我看在往昔情分上借他五万元,并说可由其弟弟明天将房子抵押给我,我闻言心中一酸,对伯根说:

我们总是朋友,你今落魄之中还记得起我,其他一切都不必说了,你告诉我收款卡号,我送你十万块钱,你也不必还了。

伯根闻言大为感动,说陈律师你真是好人,今天我已打了十多个电话了,以前我帮过他们的朋友一个都不肯借我,我说伯根以前的恩怨我们一笔勾销,伯根连说总是我对不起你。

一个月后,伯根回到诸暨来看我,我一看他已满脸风霜,再无当年气宇轩昂神态。我就埋怨他当年赌博罪坐牢为什么不让家人与我联系?伯根倒也坦率,说第一年对你尚有怨气,也不想让你帮忙,第二年想想当年翻脸也没有勇气来求你,第三年想想反正马上要出来就算了。

我想请他去当年经常设豪宴的西子宾馆请他吃饭并叫几个朋友,他摆摆手说算了,说我又不是当年的何柏根,许多人看见我要避了,我何必自讨没趣呢?

我闻言心中难过,也就不再坚持。

又过了一年的大年二十八,我忽然念及伯根,就给他打电话,他说一个人在海南,我说为什么不回来过年?他说心中惦记两个女儿,也想回来,但是来来回回一趟总要一万块钱,现在这么困难就算了,我闻言差点掉下泪来,想当年豪气干云的何柏根居然要为一万块钱发愁,我就让他报来卡号,由于我不会网银,只好去银行排了一个小时队,才将两万元汇出,伯根收到后发了一条短信,只有一句话:陈律师,我不知说什么才好。

后来伯根又与我联系,问能否想点其他办法,我觉得伯根已与社会脱节多年,想要重振旗鼓已非易事,但我至少可暂时解决其温饱,伯根说还是希望住在海南,我说反正你当年抵债给我的十三套房子人家在管,你去后留一套给自己住,省得去租矮平民房,也有个热水澡好洗,然后把十二套房子租出去,几十万一年房租,给你留四成当成生活费,六成你按季度汇给我。伯根高兴地答应,几天后,他以二十年前开发商、现房东代理人身份接管了我的房子。

三年下来,每次通话,伯根都说房子都租出去了,我也不好意思问他要租金收入,到第三年的大年三十收到伯根一条短信,说:我这几年生活费全靠你的房租了,谢谢!你的六成我也花完了,以后有钱再还你。

我收到短信觉得十分悲哀,一代枭雄竟落魄潦倒如斯,我想这样也不是个办法,给他回了短信说:我们总是多年朋友,房租的钱你就不必再还我了,你再帮我管理过渡半年,到时候我派人来交接,请你配合。

此后,我再也没有伯根的音讯,房子伯根倒是顺利交接给我去接管的人。后来听说伯根已落魄至三百元五百元都要借,我不胜唏嘘,打他电话却已停机。

我想我总还算对得起朋友。

围绕这辆命运多舛的宝马车,我二十年前两次均以霹雳手段、雷霆之势开场,复以菩萨心肠,息事宁人之态收尾,总算酣畅淋漓,既未逾越法律道德,也未违背江湖规矩,尽管当年年轻气盛,及今思之,分寸拿捏还算到位。

现在有时晚上独自去散步,偶尔碰到二十多岁的黄头发小伙子驾着宝马从我身边呼啸而过,心中难免不屑:臭小子牛什么?老子开诸暨第一辆宝马车时,你在娘胎里有没有出来还不知道呢!

唉!开始怀旧就是老了。

搁笔之际,耳边仿佛回荡起三十多年前张明敏唱的《侠客》

江湖路万水千山

仗一身惊才绝艺、英雄侠胆

一生飘零

一世侠名

一身是胆

在江中斩蛟,剑气冲霄

在云中射雕,愧煞英豪

……

恩怨一挥手

只求得朋友间肝胆相照

……

这歌词谁配得起?王林?伯根?一度都配得起,后来都配不起,而我,只要配得起最后两句,愿已足矣!

廉颇老矣!回想当年快意恩仇,夜深人静之际,金戈铁马场景又入得梦来……

用一张两年前一时兴起、老夫聊发少年狂,模仿李小龙猛龙过江式招牌动作照片为本文作结吧!权当让列位看官知道:当年让伯根带话给王大师,多少还是有点底气的。

通宝推:t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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