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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外国人永居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午夜上线 -- 允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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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链式移民的bug在2004年的条例中就存在

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审批管理办法

(国务院2003年12月13日批准,公安部、外交部第74号令2004年8月15日发布)

  第六条 申请在中国永久居留的外国人应当遵守中国法律,身体健康,无犯罪记录,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在中国直接投资、连续三年投资情况稳定且纳税记录良好的;

  (二)在中国担任副总经理、副厂长等职务以上或者具有副教授、副研究员等副高级职称以上以及享受同等待遇,已连续任职满四年、四年内在中国居留累计不少于三年且纳税记录良好的;

  (三)对中国有重大、突出贡献以及国家特别需要的;

  (四)本款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所指人员的配偶及其未满18周岁的未婚子女;

  (五)中国公民或者在中国获得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的配偶,婚姻关系存续满五年、已在中国连续居留满五年、每年在中国居留不少于九个月且有稳定生活保障和住所的;

  (六)未满18周岁未婚子女投靠父母的;

  (七)在境外无直系亲属,投靠境内直系亲属,且年满60周岁、已在中国连续居留满五年、每年在中国居留不少于九个月并有稳定生活保障和住所的。

  本条所指年限均指申请之日前连续的年限。

http://cs.mfa.gov.cn/wgrlh/flfg/t267618.shtml

(四)是没有问题的,没有传递性。(五)中国公民或者在中国获得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的配偶是有可能形成链式移民的。04年的时候,中国比现在穷得多(就像现在移民缅甸很容易,但是没几个人会去办),那时候有链式移民漏洞也不算什么;现在人均GDP高多了,未来还会更高,中国和其他第三世界国家之间的势能差很大了,不把这个漏洞堵上可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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