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香港百万(号称?)大游行和罢工冲突,下一世界热点? -- H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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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这个东西叫《逃犯条例》,不是什么引渡法规。在香港,这条例早就存在,本质上是一个逃犯移交协定。这次修订,香港安保局的建议是:将条文中的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任何其他部分除外”的字眼删掉。
这里不相关国家主权,内地和台湾就有类似的罪犯移交协定。如果你非要说《逃犯条例》和引渡法规实际上是一回事,我只能说《逃犯条例》起码避开了“引渡”这个涉及主权的字眼,而类似的协定也让大陆和台湾移交罪犯成为了可操作的事实。这种灰色处理本身就是一种法律智慧。
在此,内地对台湾与内地对香港本无差别,都应该有类似的协定。内地早就立法向香港移交罪犯,而香港也应该修法向内地移交罪犯。
除非当初香港基本法一开始将《逃犯条例》废除,而今天香港基本法规定香港有独立立法、司法、最终审判权,《逃犯条例》只能由香港来修订。即使你和其他人反对,也并不影响它的法理存在。除非你和他人要求全国人大修改基本法,并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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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僅僅我自己 18 highmax無法發言 字1108 2019-06-24 10:18:30
🙂给香港的同胞再送朵花 4 瀚海黄沙 字209 2019-06-25 22:06:50
🙂马甲给主帐号多送花,赌运气 三力思 字0 2019-06-24 13:57:22
🙂老兄援引的解答站不住脚
🙂待认可未通过。偏要看
🙂意见不一样可以批判,但不要随便扣汉奸这种帽子吧 6 逍遥蜀客 字512 2019-06-21 08:53:22
🙂我2010年來西西河,面皮薄 19 highmax無法發言 字550 2019-06-22 08:16:53
🙂谁的马甲啊 3 川普 字1814 2019-06-23 15:4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