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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左传》人物事略39:卫元——奚而不丧 -- 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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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左传》人物事略39附:卫灵叛晋1/6

《定四年传》:

将会,卫-子行敬子言于灵公曰:“会同难,啧有烦言,莫之治也。其使祝佗从!”公曰:“善。”乃使子鱼。子鱼辞,曰:“臣展四体,以率旧职,犹惧不给而烦刑书。若又共二,徼大罪也。且夫祝,社稷之常隶也。社稷不动,祝不出竟,官之制也。君以军行,祓社、衅鼓,祝奉以从,于是乎出竟。若嘉好之事,君行师从,卿行旅从,臣无事焉。”公曰:“行也!”((p 1535)(11040103))(131)

我的粗译:

在我们定公四年(公元前五〇六年,周敬王十四年,晋定公六年,卫灵公二十九年),卫人正准备出发去参加各家诸侯的盟会,卫国大夫“子行敬子”向他们灵公(卫灵公,卫侯-元)建议:“会同难,啧有烦言,莫之治也。其使祝佗(子鱼)从!(各家诸侯见面麻烦很多,难免争吵,无法收场,还是让祝佗跟着去吧!)”,这位“公”(卫灵公,卫侯-元)说:“善。(好。)”,就通知子鱼(祝佗)。但子鱼不想去,推托道:“臣展四体,以率旧职,犹惧不给而烦刑书。若又共二,徼大罪也。且夫祝,社稷之常隶也。社稷不动,祝不出竟,官之制也。君以军行,祓社、衅鼓,祝奉以从,于是乎出竟。若嘉好之事,君行师从,卿行旅从,臣无事焉。(臣下已经四脚朝天,对付原来的活儿还忙不过来,生怕出娄子被主上下文书惩治。要再加活儿,会出大娄子的。再说我们“祝”,是得一直侍奉咱社稷的,社稷不动,“祝”就也不会出境,这是定规。主上要是指挥“军”出征,要向“社”献祭,要用牲血衅鼓,那“祝”就得奉着“社”随行,那当儿才会出境。要是友好盟会,主上出行只带着“师”,卿出行只带“旅”,臣下就不用跟着了。)”,但他们“公”仍然告诉他:“行也!(走吧。)”。

一些补充:

杨伯峻先生注“啧有烦言”曰:

啧,《说文》:“大呼也。”《荀子?正名篇》“啧然而不类”,杨倞《注》:“争言也。”又作謮,忿怒而责备之义。烦言,争论不一。句谓互相怒争而言论分歧。

杨伯峻先生注“其使祝佗从!”曰:

杜《注》:“祝佗,大祝子鱼。”《论语?雍也》“不有祝鮀之佞”,鮀、佗同音。可见其人口才甚好。

杨伯峻先生注“臣展四体”曰:

《论语?微子》“四体不勤”,盖四体当时常语,谓四肢也。展四体谓从事工作。

杨伯峻先生注“以率旧职”曰:

率,循也。旧职谓继承其先人之职。大祝为世袭职位。

杨伯峻先生注“犹惧不给而烦刑书”曰:

不给即襄三十年《传》之“不给命”,彼云“犹惧不给命而不免于戾”,此与彼意同。

杨伯峻先生注“若又共二”曰:

共今作供。共二,供二种职务。

杨伯峻先生注“且夫祝,社稷之常隶也”曰:

杜《注》:“隶,贱臣。”社稷谓社稷之神,大祝亦掌管祭宗庙之鬼,《论语?宪问》“祝鮀治宗庙”可以为证。

杨伯峻先生注“官之制也”曰:

官制即职官之法规。

杨伯峻先生注“君以军行,祓社、衅鼓,祝奉以从,于是乎出竟”曰:

谓有战事,君率领军旅出国,先祭社,并杀牲以血涂鼓,然后大祝奉社主从军,此时始出国境。

“卫”——“帝丘”推测位置为:东经115.10,北纬35.65(濮阳县-高城村南,安寨、七王庙、冯寨、东郭集、老王庄。僖三十一年——前629,卫迁于帝丘)。

《定四年传》:

及皋鼬,将长蔡于卫。卫侯使祝佗私于苌弘曰:“闻诸道路,不知信否。若闻蔡将先卫,信乎?”苌弘曰:“信。蔡叔,康叔之兄也,先卫,不亦可乎?”子鱼曰:“以先王观之,则尚德也。昔武王克商,成王定之,选建明德,以蕃屏周。故周公相王室,以尹天下,于周为睦。分鲁公以大路、大旂,夏后氏之璜,封父之繁弱,殷民六族,条氏、徐氏、萧氏、索氏、长勺氏、尾勺氏,使帅其宗氏,辑其分族,将其类丑,以法则周公。用即命于周。是使之职事于鲁,以昭周公之明德。分之土田陪敦、祝、宗、卜、史,备物、典策,官司、彝器;因商奄之民,命以《伯禽》而封于少皞之虚。分康叔以大路、少帛、綪茷、旃旌、大吕,殷民七族,陶氏、施氏、繁氏、锜氏、樊氏、饥氏、终葵氏;封畛土略,自武父以南及圃田之北竟,取于有阎之土以共王职;取于相土之东都以会王之东蒐。聃季授土,陶叔授民,命以《康诰》而封于殷虚。皆启以商政,疆以周索。分唐叔以大路、密须之鼓、阙巩、沽洗,懷(怀)姓九宗,职官五正。命以《唐诰》而封于夏虚,启以夏政,疆以戎索。三者皆叔也,而有令德,故昭之以分物。不然,文、武、成、康之伯犹多,而不获是分也,唯不尚年也。管、蔡启商,惎间王室,王于是乎杀管叔而蔡蔡叔,以车七乘(shèng)、徒七十人。其子蔡仲改行帅德,周公举之,以为己卿士,见诸王,而命之以蔡。其命书云:‘王曰:‘胡!无若尔考之违王命也!’’若之何其使蔡先卫也?武王之母弟八人,周公为大宰,康叔为司寇,聃季为司空,五叔无官,岂尚年哉?曹,文之昭也;晋,武之穆也。曹为伯甸,非尚年也。今将尚之,是反先王也。晋文公为践土之盟,卫成公不在,夷叔,其母弟也,犹先蔡。其载书云:‘王若曰,晋重、鲁申、卫武、蔡甲午、郑捷、齐潘、宋王臣、莒期。’藏在周府,可覆视也。吾子欲复文、武之略,而不正其德,将如之何?”苌弘说,告刘子,与范献子谋之,乃长卫侯于盟。((p 1535)(11040104))(131)

我的粗译:

到了盟誓地皋鼬,主持者准备让蔡国在举行盟誓时排到卫国前面,卫侯(卫侯-元,卫灵公)马上派祝佗(子鱼)私下去问周王室大夫苌弘:“闻诸道路,不知信否。若闻蔡将先卫,信乎?(我在外面听人说起,不知是不是对,说是蔡国会排在卫国前面,对吗?)”,苌弘答:“信。蔡叔,康叔之兄也,先卫,不亦可乎?(对。当年蔡国开国之君蔡叔,那是你们开国之君康叔的哥哥,排到卫国前面,不是很合理吗?)”,子鱼(祝佗)马上反驳他说:

从先王的做法看,他们可不是按年纪排位,而是按品行来排位的。当初武王战胜“商”家,成王平定了天下,于是选出品行良好的子弟,建国封邦,用他们当篱笆护着咱“周”家。所以周公辅佐王室,以此治理天下,是“周”家最亲和的时期。

当时分给鲁国开国之君鲁公的有大路、大旂,有夏后氏之璜,封父之繁弱,还有殷民六族,条氏、徐氏、萧氏、索氏、长勺氏、尾勺氏,要求他们带领自己本家,联合近支,指挥属下那些奴隶,照周公榜样行事,完成周家给的任务;也就是要求他们在“鲁”家各尽其责,好发扬周公的良好品行。而且,还分给鲁公田地和附属的农奴,以及祝、宗、卜、史等专业人士,另外则有全套的服饰,典章,加上相应的行政工具、祭祀器物。并考虑到他手下的商奄之“民”,为他颁布了《伯禽》,就此把他分封在少皞之虚。

当时分给卫国开国之君康叔的有大路、少帛、綪茷、旃旌、大吕,还有殷民七族,陶氏、施氏、繁氏、锜氏、樊氏、饥氏、终葵氏;并为康叔开垦田地、加筑护墙,从武父以南直到圃田之北境,又划出有阎那里一块田地让他为王室服务,划出相土之东都让他能接待天王去东方游猎。王室派出聃季颁赐给他田地,派出陶叔颁赐给他“民”,为他颁布了《康诰》,就此把他分封在殷虚。

而且,要求这两家诸侯都按“商”家的方式进行行政管理,但整治田地则照“周”家的办法。

另外,当时分给晋国开国之君唐叔的则有大路、密须之鼓、阙巩、沽洗,还有懷姓九宗,职官五正。为唐叔颁布了《唐诰》,就此把他分封在夏虚。要求晋国按“夏”家的方式进行行政管理,但整治田地则照戎人的办法。

这三者都只是“叔”,但品行都良好,这才赐下这些物品以表彰他们。不然,文王、武王、成王、康王的“伯”还有不少,都没能分到,就因为不是按年纪排位。

而且“管”家和“蔡”家挑动商人,阴谋伤害王室,天王于是乎杀掉管叔并把蔡叔赶到“蔡”,只让他带走车七乘、部属七十人。后来其子蔡仲(胡)重新向善,周公提拔了他,让他当自己手下的卿士,让他朝见天王,给他“蔡”这个“氏”。颁赐的文书上仍然写着:“王曰:‘胡(蔡仲)!无若尔考之违王命也!’(天王说:“‘胡’!别学你父亲那样对抗王命!”)”。

既如此,怎么能把蔡国排卫国前面呢?

武王有八位同母弟弟,其中周公为大宰,康叔为司寇,聃季为司空,还有五位“叔”没职务,怎可能是按年纪排位呢?“曹”家,出自文王的下一代;“晋”家,出自武王下一代。“曹”家当伯甸,显然和按年纪排位无关。

要是现在又提出按年纪排位,那不是反先王了吗。

当初晋文公主持践土之盟,卫成公不在,卫国出席的夷叔是与其同母的弟弟,但这个弟弟仍排在“蔡”家前面。当时盟誓的载书上写着:“王若曰,晋重、鲁申、卫武、蔡甲午、郑捷、齐潘、宋王臣、莒期。(天王交代了,晋重、鲁申、卫武、蔡甲午、郑捷、齐潘、宋王臣、莒期……)”,现在还收藏在周府,能够去验看。大人您想要重振文王和武王的事业,不学习他们的品行,还指望什么呢?

苌弘听了上面祝佗这一番长篇大论,很欣赏,就报告主事的周王室卿士刘子(伯蚠,刘蚠,刘文公,刘狄,刘卷),经过与晋国执政的中军元帅范献子(士鞅)商议,最终在盟誓中让卫侯排到前面。

桥:本段之“一些补充”在以下两节。

通宝推:mezh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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