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原创】余则成的锄奸功劳 -- 鸥盟
我国和美国都是经历过一场大规模的内战,才最终回归统一,为日后的发展打下基础的。但是,从内战的胜利方怎样对待失败方来看,与美国比较,我国对失败方的下级成员的惩罚是非常严酷的。
根据史料可以发现,国民党特务机构中,越是“大特务”,越是安全。逃到台湾的毛人凤等就不用说了,另一个杀人魔王毛森的经历,大家可以百度一下,让人无语啊。
而下层的特务,常常是成为被镇压的对象的,如同劳有花。
当然,毛人凤、毛森之上,是蒋家父子,"白色恐怖"的始作俑者
战争残酷,日寇暴虐。让本民族的妇女也要投入如此残酷的抗日风暴中,我们这些后辈深感羞愧,但当时国贫民弱,实在是危急存亡,万不得已让妇孺老幼都投入战争了。劳有花等热血青年的抗日的确让人钦佩的。
当前大小列强仍然对我国我民族虎视眈眈,我辈当尽微薄之力,支持国家的增强国防之伟业。同时,再让现在的“劳有花”也要去刀光剑影,那就是堕落了
我是小时候先看过反特影片,然后阅读抗战、内战书籍和网络,再是读到《啄木鸟》的“尘封档案”,再读到“镇反”等运动的资料、最后读到两岸老兵(包括隐蔽战线)的回忆录。关于改造日本战犯的书籍我就不多说了。目前我仍然很爱看《啄木鸟》的“尘封档案”,但是这些案件中所若隐若现的大时代背景下的悲剧感越发强烈,这种悲剧感在两岸老兵的回忆中更加明显。
劳有花的例子我认为是很典型的。从一个决心抗日的热血青年,到刑场上结束生命,外部的力量决定着她的生死,在时代的巨轮前她的生命是多么渺小。
有网友提到:
劳有花在解放后的追求上进,“有点电影无间道里想把身份洗白做好人,可能感觉做好人有前途吧”。我认为分析的很有道理的。
文中有一个细节:劳有花对于这种特务机构对她的不闻不问反而感到欣慰,她愿意就这样一直维持下去。......于是,她就动起了过太平日子的脑筋......
经历过乱世的人,对和平的生活肯定会更加向往,我推测劳有花也不会例外的。
我仍然相信,如果她能得到象日本战犯那样的改造机会,很有可能改造好的(很多人的情况都是如此)。可惜历史不能假设啊。
网上流传的劳有花的论述,基本上有两个版本。作者曾洁的《啄木鸟》“尘封档案”版本是最为翔实、全面的;另一个流传最广、转载最多的版本,可能是《文史天地》杂志在2007年7月上的,其基础,仍然是曾洁的“尘封档案”,但是删除了一些内容。而这些被删除的内容,我认为是极为重要的。
包括《文史天地》和其他的版本,只是把劳有花当作一个“敌特”来写的;
曾洁的“尘封档案”版本,是既把劳有花当作一个“敌特”,同时也是一个“人”来写。
一个“人”,是有善有恶的。
那个叫“劳有花”的少女,尚未成年失去双亲,成为孤儿,漂泊伶仃,在日寇侵略国难之时,咬破手指写下血书,要求上阵杀敌。。。。。。这一幅场景,极大的震动了我。
请大家注意,这个情节,只有曾洁的尘封档案版本才有,其他版本都被删去了。
“劳有花对于这种对她的不闻不问反而感到欣慰,她愿意就这样一直维持下去。”
新政权代替旧政权的暴风骤雨大背景下,她的这种想法,是真实的。这也是她和死心塌地反共的两蒋、毛人凤的本质区别。作为敌特,她的主观恶性,不是那么强的。
电影《三毛从军记》里有一段场景:勤务兵三毛和师长争相向对方怒吼:我是小把戏!
这段情景设计的简直是神来之笔,只有经历过历史沧桑的人才会对此有深刻感触吧。这也就是劳有花的真正地位了。
。。。。。。
我简直是在像一名律师那样喋喋不休了。是的,我所有的论述,都围绕着劳有花的“可改造性”“主观恶性不深”来展开,为了说明可以不必对她“死刑立即执行”。
尽管我坚决反对宽大日本战犯,但我是一名坚定的“支持严格限制死刑”的公民。我的思想源于我的家乡的一个真实案例(那是另外一个故事了)。
各位网友,你们是陪审员、是法官。
也许我的辩护是多么拙劣啊。
荒唐可笑吗?
因为,真正的劳有花,在世上存在过的痕迹,也许只有上海市公安局的“尘封档案”里的照片和审讯记录了。在几十年前,她早已化为灰烬。还提什么“辩护”,有意义吗?
我觉得还是有意义的。因为,生存和死亡的话题太沉重了,以致回避不了。
因为,历史是会重演的。
我希望劳有花有另一个世界,在那个世界,她可以和早逝的父母相聚,走一条不同的道路。
在她活过、死去的这个世界,对她而言,是过于严酷了。
另外,一则故事给我的触动也很大。
大家可以在网上搜索一个叫阚中干的特务(他从海峡那边来),和他的女朋友小珍的故事。
最近,凤凰网的凤凰视频纪录片栏目,再次播放了一则节目:
《活着——冷暖十年(五)我的特务生涯》,讲述了阚中干和小珍的人生经历。
我觉得,历史当事人的陈述,比我自己写的文字要好的多,更能给人以心灵的震撼、深沉的思考。因为我自己的文字可能是很拙劣的,却沉浸其中不自知啊。
我把以下的文字,当作一个小结,算是向一个悲剧说声“再见”吧。我的文字,远远比不上作者曾洁在“尘封档案”里写的客观,冷静,推测的成分很大。特别是当事人劳有花的想法,只有她自己知道啊。随着她生命的终结,她的魂魄和想法,都随风而散了。
在劳有花死在刑场上的1958年,12月台湾间谍阚中干和他的女友踏上了冒险的历程,仅仅几天后,他们就落入了法网。
阚中干比劳有花幸运的是,他活下来了,被囚禁22年后,终于重获了自由。
阚中干比劳有花幸运的是,他的心中始终有对女友小珍的爱,这份感情支撑着他。在重获自由后,他还见到了小珍;
阚中干比劳有花幸运的是,他的女友小珍,也等了他17年,尽管最后没有结合在一起,但她心中的感情还在;
而对于劳有花而言,“爱”和“被爱”,是深深埋在心里的奢望吧,永远不可能实现的了。
对同一个事件,不同的作者,因为视角的不同,选材的侧重点不同,因而展示给读者的内容也会不同,这是完全可以理解的。
关于描述劳有花的不同的版本,除了《啄木鸟》杂志“尘封档案”曾洁的作品,《文史天地》2007年第七期的简约版,还有至少两本书有描述:
团结出版社 边芸 编著的《喋血刀锋 民国杀手的人生沉浮》和
红旗出版社 郑丹石 著 的《共和国铁拳内卫》
(请大家见谅,这有点考据的味道。但因为这涉及了一个生命的消亡,资料多一些并不是坏事吧)。
而对于读者来说,从不同的作品中,可以对同一事件有多角度的认识,并进一步产生更全面的看法。
请允许我反复提到一点:“劳有花从护士学校毕业,当时受形势影响,和一批同学积极报名要求参军,上前线抗日杀敌。劳有花刚到军统时非常不开心,因为她之所以要参军,是为了上前线抗日杀敌,现在让她呆在后方,实在于心不甘。为此,她曾专门写了一份血书,当面递交给戴笠,请求准许她去前线。”
那个叫劳有花的少女,失去双亲,漂泊伶仃,在日寇侵略、国难之时,咬破手指写下血书,要求上阵杀敌。。。。。。这一幅场景,极大的震动了我。我对劳有花的爱国杀敌之志,是很尊敬的。
这就引出了我的一个长期持有的观点:“劳有花没有得到日本战犯那样的改造机会”。之所以反复提到日本战犯所受到的宽大,我是有感而发:
就是在《啄木鸟》杂志,在2005年第 2 期,有一篇文章:本刊专访 叔弓与《中国改造日本战犯始末》/徐 翼。
我一时无语......
我始终有一种感觉,如果说我国对日本战犯的宽大是一种过度的仁慈的话,那在对内使用国家暴力方面,同样是过度了。
《啄木鸟》尘封档案的最后一句,关于劳有花的生命被画上句号,只有简单的一句:
“不久,劳有花被判处死刑,执行枪决”。
《喋血刀锋 民国杀手的人生沉浮》的最后一句是:凡不择手段试图与人民为敌的人,是绝不会有好下场的。
从政治立场的角度来讲,这样写肯定是正确的。但我认为这句话削弱了整篇文章的力度。
因为这句话是一个美好的愿望,但是,现实是非常严酷的。
历史的真实一面是:越是罪大恶极、与人民为敌的元凶大恶,其下场常常不会太差;仅仅以敌特这个类群为例,常常是大特务头子,或者逃到了台湾如毛人凤、叶翔之,或者逃到了香港,或者逃到了美国如毛森。或者因为各种因素,即使在大陆被抓获,也被宽大、赦免了。
劳有花死在刑场上的时候,她当初杀敌报国的目标:日本战犯和大汉奸们却受到了宽大和优待处理。
而比劳有花邪恶的多的、真正双手沾满烈士鲜血的大特务:周养浩、徐远举、廖宗泽。。。。。。也都得到了宽大了。
有的时候,一个人的生与死,常常取决于“运气”这个不可捉摸,却常常存在的东西的。大家也许知道:毛主席曾在决定一个女土匪的命运时指示:杀了岂不可惜。这个女土匪就活下来了。
我认为劳有花不是真正的罪大恶极。但是,也许正是因为她并没有“恶”到一定级别------她不是大特务,她没有宣传、交换价值(大家可以读《绿岛揭秘 : 一个传奇囚徒的采访手记》,其中我方一位隐蔽战线的高级指挥员宋允生,经双方交换,回到我方阵营。当然我方也释放了一些囚犯),而恰恰是因为她只是“小人物”,才会被处死啊。
从论述最全面的曾洁的尘封档案版本来看,劳有花是否是那种“死不改悔”“死心塌地与人民为敌”的敌特,是有疑问的。
“劳有花对于这种对她的不闻不问反而感到欣慰,她愿意就这样一直维持下去,过太平日子”,无论从人性还是逻辑上,这都是让人信服的。
人是会被环境所改变、同化的。建国后,尽管各种暴风骤雨式的运动不断,但整个社会尚未被后来的文革所毒化,整个社会气氛是奋发向上的,劳有花身在其中,很可能思想上不是完全的伪装积极,而是真的想做好人了,岁月已经消磨掉了她身上“恶”的一面。
这也应该和她的工作有关:医务工作者,救死扶伤,是在不断做善事的。行为影响着思想,她的思想,很可能也已心向人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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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刚刚有个回复,金灿荣说的很好, 1 天狼星 字53 2015-07-24 11:08:51
🙂鸥盟兄台对劳有花的最终命运分析的非常全面了。让我们记得 1 shequtanxun 字378 2015-05-04 14:59:26
🙂是的,引刀成一快,不负少年头 2 阳光下的阴影 字0 2015-05-06 01:33:30
🙂感谢几位兄台的观点。以下是我对劳有花一案的一些思考
🙂TG这点确实让人无法理解 1 蓝蚊子 字109 2015-06-17 13:12:18
🙂想问你一个问题 7 电子赵括 字278 2015-05-06 17:28:45
🙂这个问题,我转给《啄木鸟》杂志,但愿编辑部能建议作者回答 shequtanxun 字166 2015-05-11 08:34:24
🙂那个少女早已消失了, 11 桥上 字653 2015-05-06 04:3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