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外一篇 陕甘宁边区的特产价格问题 -- 北风扬雪
胡宗南、傅作义、陈长捷、祝绍周等纷纷上报。
西安等地的报纸、书籍当时曾进行过广泛的报道,如:
【(1942年)陕西西安各大报纸杂志纷纷报道,并且联合致电毛泽东: 顷据报载,陕北各地遍种罂粟,不胜惊骇。禁烟一政历年来我政府竭力以赴,虽在抗战期中未尝稍弛。……而陕北各地遍放罂花,是不啻欲置国家民族于万劫不复之地。敌伪沦陷区所施之技,先生亦为之,不亦为仇者所快乎?务请改过从速,除恶务尽。】
当时指责的主要是两方面1、延安进行特货种植2、延安与包头等地日军勾结,贩运日占区的毒品。
在1944记者访问团进入陕北前陕西省主席也向外国记者宣传了这一点。于多年后由蒋介石挂名的《蘇俄在中國》中还在强调这一点:
【延安的抗日大學、陝北公學等,都是由我國民政府發給他十八集團軍的軍費來支用的。而其各地共軍的糧餉,乃是他非法向其「特區」和「邊區」民眾,以及就地用土改鬥爭與制販嗎啡等各種稅捐徵發而來的。
(三)推銷鴉片與私發偽鈔
中共走私之中,破壞國民政府禁令,危害國民健康的一種貿易,就是推銷鴉片。鴉片的來源有二:
第一是從日軍佔領區特別是熱河等產煙地區,經十八集團軍駐守的道路與渡口,向自由區傾銷,中共收取過境稅,每兩鴉片要繳納法幣八元。
第二是中共在陝甘寧特區之內,指使農民種植罌粟。至成熟時,中共派人收取煙土。依土地的肥瘠,或與農戶三七分,或與農戶四六分。其農民保留的三成或四成,仍由中共定價收購。
中共由其「特區」向自由區運銷鴉片的路線有二:一條是由特區運至宜川韓城;一條是由「特區」運至耀縣柳林。
鴉片傾銷所得的法幣,一部分用作他「特區」擅自私發偽鈔的準備金;一部分就地撥充其對自由區滲透顛覆與組織宣傳的經費。
上述的事實,可以說明中共指責國民政府對其十八集團軍不發軍費以及剋扣軍費,乃是他完全偽造的謊言了。
……在共黨的滲透和組織戰的各種方式中,我們對於其貿易戰,要特加說明。
二、中共在其匪區內種植鴉片,向自由區走私,並經營外來鴉片嗎啡及海洛英的貿易。其目的為籌集政治鬥爭經費,尤其是毒化我們抗戰的軍民,使其身心健康受到損害,且趨於頹廢。(註三)】
当时边区亦多次做“辟谣”工作,宣称【陕甘宁边区与华北敌后根据地,对禁烟,雷厉风行,至今为止,禁种已完全做到,虽在敌人恶势力毒化政策包围下,禁吸禁售,成绩昭著,事实俱在,不愧称为禁烟模范区,今日有人故意造谣,此辈技术拙劣,不值再驳,揆其用心,甚可遗憾。
我们希望大家去边区实地参观,以证明一切造谣诬蔑之无稽我们的态度光明磊落,造谣者,既不愿去参观,考究事实,而仍鼓如簧之舌,肆意造谣中伤,这只是证明彼辈没有正视真理的勇气,造谣终要破产的。《新华日报》1942年6月3日】
从边区文献看,这两年西北及华北根据地种特货是没有疑问的,至于是否曾从日军方面购买特货,目前还不清楚,不过叶季壮曾提出:
【边区特产存货己极稀少,明年卖货须向晋西北或敌区去买,按50%利润计算,故除去一半《物资政策问题》座谈会中叶局长的发言提纲,1943年5月】(注当时所说敌占区指的是日占区,顽区和友区指的则是国统区,视国共关系变化而定)
边区特货之所以稀少,是受1943年边区再次禁烟影响。而边区之所以再次禁烟外界舆论压力是一个重要方面。
1943年晋绥边区开始在界内种植特货,并将当年收获的69万8千余两特货送至边区,陕边贸易局在1943年出口了其中60万两。
根据叶季壮的发言,国民政府一方面从别的地方调运特货供给附近瘾君子,另一方面严查边区出售的特货,以消灭边区主要财源:
【顽方正在利用他们的优越条件(如白洋、洋纱及在他们地区内的军政力量),多方设法贩卖特产以与我们竞争,甚至完全封锁我们。同时特产又是我们最主要的出口,万一顽方的计划实现,则我们的出口货即减少三分之二,财政与供给固然无法保证,金融与物价,更无法稳定。
《物资政策问题》座谈会中叶局长的发言提纲,1943年5月
《抗日战争时期陕甘宁边区财政经济史料摘编 第四编 商业贸易》P432】
但边区最终通过“秘密店”、吸引武装特货商人进入、贿赂封锁线士兵,甚至允许国军军官入股、等方式继续特货贸易,取得了“斗争的胜利”。不过根据边区材料来看,早期收买的应当是非正规军,国军正规军参与特货贸易是抗战后军纪进一步涣散时期的事了。
关于国统区与边区竞销特产的事例目前仅找到这一处。
另有胡宗南申请枪毙边区贩烟客的电报等,算是国统区的反制措施之一。因为情报不灵,国民政府方面的很多报道都是错误的,比如宣传1944年陕边境内还有大规模特产田(按祝绍周的说法1/3最好的地都种上了罂粟)。事实上边区巅峰时期种植规模也在30万亩以下。
- 相关回复 上下关系8
🙂像这种在收发双方财经资料中都不留痕迹的【大笔财富】 1 北风扬雪 字422 2014-12-17 05:49:21
🙂呵呵,特别搞笑哈哈。把详细数目拿出来嘛,我看的 1 北风扬雪 字622 2014-12-17 05:31:48
🙂楼主的材料很丰富,拜读了。 新浪搏客 字164 2014-12-17 00:14:52
🙂国民政府方面反应不小
🙂楼主资料扎实,我把整个楼翻了一遍, 1 puma2011 字326 2014-12-14 10:38:05
🙂大体看了几页,也同意你的观点 2 史节 字96 2014-12-17 06:26:46
🙂3、4年前了解的还比较少,现在已经基本都搞清楚了 2 北风扬雪 字1015 2014-12-14 21:28:33
🙂嗯,就本帖来看是这样的,我也和LZ辩论过 2 白浪滔天 字232 2014-12-14 11:00: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