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茗谈119:陪审员 -- 本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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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的陪审团制度,实际上是司法部门“大撒把”,把最关键的公权力(定罪权),以一种巧妙的方式让渡给民间,从而也转移了责任。这样做真正的作用,不是找到最好的裁判方式,而是找到最没有后遗症的裁判方式。败诉的如果不服,你能找到更好的程序吗?
判案,是最容易积聚民愤的,所以是中国古代县官老爷的第一要务。<三言两拍>都津津乐道于老爷们如何判案息讼,没有提到GDP增长的。古代说到一个县“民风淳朴”,就是指老实纳粮,不随便兴讼。儒家农村基层宗族势力的维稳,也就体现在这两点。
但陪审团制度对陪审员的要求很高,第一是主观上主动负责;第二是客观上有判断能力,有时间来处理案件;第三是没有功利心不求回报。不可能每个被告都这么好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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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责任心也没用 1 丁一叮 字207 2014-02-13 04:16:17
🙂我觉得吧,在告别了美好的童年之后, 5 AleaJactaEst 字241 2014-02-13 09:24:16
🙂对掌控司法制度的人来说 ~ 是 丁一叮 字260 2014-02-13 20:47:25
🙂这就是关键问题
🙂还有一点你没有提到 1 青色水 字136 2014-02-14 03:52:49
🙂彭宇案那个讹诈的老太? 1 丁一叮 字1152 2014-02-14 23:01:17
🙂这个就是海洋法体系的优势 4 独草 字187 2014-02-12 22:17:02
🙂这和大陆海洋没有关系 AleaJactaEst 字55 2014-02-13 09:19: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