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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左传》中的成语06 -- 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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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左传》中的成语06附:息妫入楚2

《庄十年经》:

秋九月,荆败蔡师于莘,以蔡侯-献舞归。((p 0181)(03100005))

《庄十年传》:

蔡哀侯娶于陈,息侯亦娶焉。息妫将归,过蔡。蔡侯曰:“吾姨也。”止而见之,弗宾。息侯闻之,怒,使谓楚文王曰:“伐我,吾求救于蔡而伐之。”楚子从之。秋九月,楚败蔡师于莘,以蔡侯-献舞归。((p 0184)(03100301))

我的粗译:

蔡哀侯的老婆来自陈国,息侯的老婆也来自陈国。息妫出嫁的时候,路过蔡国,蔡哀侯说:“这是我的小姨子啊。”于是拦下息妫,让她进城相见,还对她动手动脚。息侯听说此事,非常生气,派人对楚文王说:“您派兵来进攻我,我会向蔡国求救,您就可以乘机攻打蔡国的部队。”楚文王采纳了这个主意。这年秋九月,楚国军队在“莘”打败了蔡国军队,蔡侯-献舞当了俘虏。

一些补充:

荆即楚,《左传》中一直称楚;而最初《春秋经》则称楚为荆,上面那条《春秋经》是最早的一条。现存《春秋经》中共有五条提到“荆”,在上面那条之后还有:

秋七月,荆入蔡。(《庄十四年经》(p 0195)(03140003))(025)

秋,荆伐郑。(《庄十六年经》(p 0201)(03160003))(017)

荆人来聘。(《庄二十三年经》(p 0225)(03230005))(026)

秋,荆伐郑,公会齐人、宋人救郑。(《庄二十八年经》(p 0238)(03280003))(025)

“荆”应该是当时对楚人的正式称谓(但未必是楚人的自称)。不过《春秋经》到僖元年就改称“楚”了,《僖元年经》:“楚人伐郑。”((p 0276)(05010006))(039)

搞考古的牛世山先生曾指出:

西周金文和先秦典籍中关于国或族的称谓有“楚”、“楚荆”、“荆楚”、“荆”、“荆蛮”之名,其中“楚”应指芈姓楚国族,现无疑义,至于其他称呼,或以为全指楚国或楚族,是其不同的称呼,或认为并非全为楚国或楚族之称,有的应该指荆族,并涉及楚、荆地望及文化关系等问题。

“楚”是楚国的本号,西周时期,既有楚国,又有荆族,时人称后者为荆蛮,楚国立国于荆族活动地域。“荆楚”所指当为荆族,它不等同于芈姓楚国族。

(见《西周时期的楚与荆》)。

也是搞考古的张硕、尹弘兵二位先生亦有言曰:

早期楚文化并不是楚国的文化、楚人的文化。创造早期楚文化的主体,一为以楚蛮为主体的江汉土著民族,一为周代的南方诸候,而楚国仅是其中很小的一支。早期楚文化与早期楚国的关系,与春秋中期以后的典型楚文化与楚国的关系是大不相同的。春秋中期以后的楚文化是一种强势文化,春秋中期以后的楚国也是一个强势的国家,故东周大部分时期,楚文化就是楚国的文化、楚人的文化,但早期楚国却只是创造早期楚文化的众多国、族中很小的一支。春秋早期以后,随着楚国的强盛,楚国掌握了这一支考古文化的主导权,大力吸收中原文化,将早期楚文化发展成了典型楚文化,而强盛的楚国与楚文化的高度发展将江汉地区各种来源不同的居民融合成了楚人这一新型的族群,而楚蛮也在这一文化融合和民族融合的过程中消失了。

(见《楚蛮的考古学观察》

当然还有邹衡先生:

再以最近正在讨论的“楚文化”来说,无论持哪派意见者,也都没有找到纯粹楚民族的文化;除了用地域来划分之外,也都没有也不可能从文化特征上把各个时期的楚同“汉阳诸姬”及其后裔等严格区分出来。(《夏商周考古学论文集(续集)》邹衡(p 271)科学出版社1998年4月第一版《关于考古学理论和方法上的几个问题——与梁星彭同志讨论》)

以上论述都反映“楚”和“荆”并不一定是一回事。

《史记齐太公世家》于齐桓三十五年(该年当公元前六五一年,鲁僖九年,楚成二十一年)葵丘会下提到楚国不参与“中国会盟”的原因时说:“楚成王初收荆蛮有之,夷狄自置。”这句话也反映了荆不一定等于楚。

还有《国语周語中》有“昔鄢之亡也由仲任,密須由伯姞,鄶由叔妘,聃由鄭姬,息由陳媯,鄧由楚曼,羅由季姬,盧由荊媯”,也明确把楚和荆分列。

但另一方面,在古人的日常用语中荆和楚还指的是同一种植物,即今之荆条(黄荆Vitex negundo L.)。因此我觉得恐怕也反映荆、楚两“族”有密切关系。

据我不多也不全面的阅读得到的印象,当时在长江以北汉水以西的区域内是由同一种所谓考古学文化(所谓楚文化)占主导地位的(似乎其西南方向则是所谓“巴”文化),而同一考古学文化我觉得就意味着生产生活方式以及风俗习惯相似的族群(与他们的统治者来自何方未必有关),而这一族群到底对应文献里的什么人,还要进一步考察。好像此时楚国并不能完全覆盖所有这一族群,毋宁说荆人倒可能是这一族群的首领,到了楚武王、楚文王之后,楚人才逐渐在这一地区占了上风。

或者楚人本来是这一族群中归附于周王室的一支,在周王室开辟南方时被封在了丹阳(临近“庸”——今竹山县一带),领有一小块土地(“土不过同”——同,方百里),先后受封的还有汉阳诸姬等一干小诸侯国,一起在汉水流域为周王室把守边境。两周之际的动乱之后,楚人像郑桓公那样寻找自己的出路,于是就逐步打回了老家。

总之,我猜为何《春秋经》会先称“荆”而后称“楚”,可能就是因为楚人是在占据了荆人原有的地盘之后才出现在中原华夏诸侯的视野之内的,之前楚人正处在两周之际动乱之后“若敖、蚡冒筚路蓝缕以启山林”的时期,并不起眼,所以一开始这些中原华夏诸侯分不清楚“楚”和“荆”的区别,就将占据了荆人原有地盘且与荆人习俗相近的楚人继续称为“荆”,以后交道打多了才改称“楚”。

楚人首次出现于《左传》中是桓六年与随国的战争,那时离两周之际的动乱已过了几十年,楚人已经在汉水西岸站住了脚,准备向汉水东岸进军。估计那时他们就已经“初收荆蛮有之”了,至于《齐太公世家》所言之鲁僖九年时,距令尹子文(鬭穀於菟)“自毁其家,以纾楚国之难”不过十三年,楚国恐怕尚未恢复元气,所以才不参与“中国会盟”。

“莘”杨先生注曰:“莘-蔡地,当在今河南省-汝南县境。”估计其位置为:东经114.5,北纬33.1(汝南县西北)。

《庄十四年经》:

秋七月,荆入蔡。((p 0195)(03140003))

《庄十四年传》:

蔡哀侯为莘故,绳息妫以语楚子。楚子如息,以食入享,遂灭息。以息妫归,生堵敖及成王焉。未言。楚子问之。对曰:“吾一妇人,而事二夫,纵弗能死,其又奚言?”楚子以蔡侯灭息,遂伐蔡。秋七月,楚入蔡。((p 0198)(03140301))

君子曰:“《商书》所谓‘恶之易也,如火之燎于原,不可鄉迩,其犹可扑灭’者,其如蔡哀侯乎!”((p 0199)(03140302))

我的粗译:

蔡哀侯因为在“莘”之战吃了亏,就故意向楚文王夸赞息妫,这样当楚文王经过息国的时候,就借口要求息侯设宴招待自己进了城,趁机灭掉息国,把息妫抢回去,后来让她给自己生了堵敖和成王。但息妫在楚国宫中从来不主动说什么,楚文王问她为啥不说话,她说:“我一个女子,侍奉了两个丈夫,就算不能自杀,还有什么可说的?”

楚文王带着蔡哀侯灭掉了息国,接着就进攻蔡国。秋七月,楚军攻入了蔡国。

贵族们说:“《商书》里说的‘恶之易也,如火之燎于原,不可鄉迩,其犹可扑灭’这句话,不就是说的蔡哀侯吗?”

一些补充:

杨伯峻先生于此注曰:“《商书》云云,解已见隐六年《传》。”杨伯峻先生于彼处注曰:

王念孙曰:“易者,延也,谓恶之蔓延也。”详《经义述闻》。

今《商书盘庚上篇》有此文,而无“恶之易也”一句,疑“恶之易也”一句乃《左传》作者所增。鄉同嚮(向)。其作岂用。

(《隐六年传注》(p 0050)(01060403))

后来的“星星之火,可以燎原”(xīng xīng zhī huǒ,kě yǐ liáo yuán)应该与这段《左传》也有些渊源。

杨先生又注“未言”曰:

《礼记丧服四制》云:“礼,斩衰之丧,唯而不对;齊衰之丧,对而不言。”郑《注》云:“言谓先发口也。”正此言字之义。于鬯《香草校书》谓言当训笑,误。俞正燮《癸巳存稿》以未言为守心丧礼,尤为臆说。

堵敖和成王后来都当了楚国国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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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十八年传》:

初,楚武王克权,使鬭缗尹之,以叛,围而杀之。迁权于那处,使阎敖尹之。((p 0208)(03180501))

及文王即位,与巴人伐申,而惊其师。巴人叛楚而伐那处,取之,遂门于楚。阎敖游涌而逸。楚子杀之。其族为乱。冬,巴人因之以伐楚。((p 0209)(03180502))

我的粗译:

当初楚武王占领了“权”,派鬭缗去管理,鬭缗竟占据这里发动叛乱,被楚武王派兵围住杀掉了。然后楚武王把“权”那里的人迁到了“那处”,派阎敖去管理。

等到楚文王即位,阎敖与巴人一起讨伐申国,但阎敖对巴人的部队管制过严,巴人造反了,反过来攻打“那处”,打下了“那处”,又攻打楚国都城的城门。阎敖跳入“涌”里游水逃了回来,但还是被楚文王杀掉了,阎敖的家族就此反叛。到现在这一年的冬天,巴人借助阎敖的家族向楚国发动了进攻。

一些补充:

这里的“伐申”和“阎敖游涌而逸。楚子杀之。其族为乱”都应该是十一二年前的事,只有“巴人因之以伐楚”才是现在这一年冬天的事。

我估计那处的可能位置为:东经112.55,北纬30.88(沙洋县马良镇),权的大致位置为:东经112.2,北纬30.9(掇刀西南郊袁集村东南权城)。而据《楚居》,此“遂门于楚”的“楚”当指“大郢(疆郢)”,见子居先生的《清华简《楚居》解析》。大郢推测位置为:东经112.53,北纬31.12(钟祥冷水镇一带),距那处不远,那处沿汉水而上往大郢不过五十多里。

《庄十九年传》:

十九年春,楚子禦之,大败于津。还,鬻拳弗纳,遂伐黄。败黄师于碏陵。还,及湫,有疾。夏六月庚申,卒。鬻拳葬诸夕室。亦自杀也,而葬于绖皇。((p 0210)(03190101))

初,鬻拳强谏楚子。楚子弗从。临之以兵,惧而从之。鬻拳曰:“吾惧君以兵,罪莫大焉。”遂自刖也。楚人以为大阍,谓之大伯。使其后掌之。((p 0211)(03190102))

君子曰:“鬻拳可谓爱君矣:谏以自纳于刑,刑犹不忘纳君于善。”((p 0210)(03190103))

我的粗译:

我们庄公十九年春,楚文王出兵抵抗巴人,在“津”打了大败仗,撤退回来时,守城门的鬻拳竟不让他们进城,他们只好转头去讨伐黄国,在“碏陵”打败了黄师。再度回国,到了“湫”,楚文王得了重病,夏六月庚申这天,去世了。鬻拳把楚文王葬在“夕室”,然后自杀了,楚人把他葬在“绖皇”。

当初鬻拳就曾经强谏楚文王,楚文王不听他的,他就用兵器威胁楚文王,楚文王害怕了,就听从了他。然后鬻拳说:“我用兵器威胁主上,没什么罪过比这更大了。”于是鬻拳让手下把自己的小腿截掉(刖),楚人只好派他当“大阍”(阍就是门,也就是守门者),尊称他为“大伯”,以后又让他的后裔世世执掌这个职位。

贵族们说:“鬻拳这可算是爱主上爱到家了:即使劝谏主上也不忘为自己的罪过自动受刑,即使受了刑之后也还不忘让主上走正道。”

一些补充:

当时楚人正沿汉水向南扩张,活动中心在汉水中下游一带,在此过程中,与活动中心在今宜昌一带的巴人既有冲突也有合作;而据杨伯峻先生,今枝江市曾有津乡,杨先生标于今枝江西偏南不远处;则楚、巴交战的津当即此处,估计其大体位置为:东经111.7,北纬30.4。

黄位于东经115.00、北纬32.16(潢川隆古集黄国故城遗址)。碏陵战场估计其位置大体为:东经114.7,北纬32.1(黄国西稍偏南,相距五十多里,其西有两座突出的山相连,一为杏山,一为尖山)。湫(湫郢)推测其位置为东经112.64,北纬31.30(钟祥洋梓镇北)。

下面是楚文王这一段征战一些相关地点在天地图地形图上的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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刖是当时的法定刑罚,用某种方法截去人的一段下肢使其无法行走,被刖之后的人常常被任用来守门。下面是西周刖人守门方鼎和西周刖人守门铜车形器的图片,截自网上。这两件器物下部都有可开合的小门,小门的门钮都被做成了刖人的样子,这也是刖人守门在当时很常见的一个佐证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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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夕室”,杨伯峻先生注曰:

葬诸夕室,葬楚王于夕室也。杜《注》以夕室为地名。沈钦韩《补注》、章炳麟《左传读》均谓夕室犹言柩台,盖楚国君主冢墓所在之称。

关于“绖皇”,杨伯峻先生注曰:

绖皇即宣十四年《传》“屦及于窒皇”之窒皇,窒、绖字通。盖殿前之庭也。楚文王陵墓,必有地下宫殿,鬻拳之尸即葬于殿前之庭,所以示愿侍君于地下为守卫也。

要是挖到文王的墓,就很可能找到鬻拳残缺的遗骨。

我怀疑鬻拳之所以能拒绝楚文王入城,也是因为楚人作为一个部族还遗传了过去游猎的规矩,没有猎获不能回家。而楚文王本身也有这个情结,他这一生就总在不断东征西讨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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