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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原创】 梦鸽亲手将全家送上了祭坛 -- 忘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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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这个案子是公诉案!

公诉案是被告与公权力的博弈,这里面的弱势方是被告人,打不起的不会是公诉方,只会是被告方。只能说被告方的实力越强大,公诉方需要投入的资源会更多。但被告方资源再多也多不过公诉方。刑事案件的受害人并不需要投入太多精力,最多是作为特殊的证人身份参加一下庭审,或在侦查阶段配合公诉机关取得证据,他的参与度,在一定程度上和其它出庭证人是一样了。当然了,比一般证人他会更关注结果。如果有相应伤害的话,还可以附带申请经济赔偿什么的。但这并不存在打不打得起的问题啊。当然了,如果是民事案件,由于主体的差异,则完全有可能出现上面的情形了。

现在这个帖子里的大部分人没搞清这个案子的庭审到底博弈双方是谁。的确很有意思!

作为过去的是不可能还原的论调的支持者,我认为完全复原真象是不可能的,因为罗生门原理,所有参与者都会选择认为对自己有利的说词,而实物证据又在大多数时候只能证明结果,而并不一定能证明过程,更不能证明意图。因此通常来说,需要定罪,公诉方提供的证据不但要环链(比如,证据一a=1,b-a=2,c-b=3;证据二f=2,e+f=3,c+e=7,这时,我们会有c=6的结论,这叫证据成了环链,当然,如果要更强的,可能有证据三,证据四,全部指向如此,那就证据链更强。如果证据三变成了f=2,e=f=3,c+e=6。那么我们的证据链就成问题了,这个我们说,证据不成链,结论c=6不成立,没有证据链,如果只有证据一没有证据二,那么就是孤证,这种证据的法律效率非常低,通常不能作为定罪依据),而且提供的证据要能超越合理怀疑(这个比较难以理解,简单说明一下,比如公诉方提供:a,b为正整数,a+b=4,要证明 a=2 b=2这结论。两个证据证明上述的结论是不足够的,因为可以是a=1 b=3,因此这两个证据达不到超越怀疑,因此证据不足,结论不成立。这时公诉方必须被充证据,如a=b,或者,通过三个证据才能得出需要的结论,a=b=2这个结论。),这两条同时成立,才能定罪。而辩护方通常只要在这两条上找到了一条有问题 的,比如证据不能成为链条,有确失,或者,证据不能排除其它非罪的可能性,则有罪判定会成为很大的问题。

所以控辩双方在举证责任上是有很大不同的,这个贴子里大部分人要被告方拿 出这个那个证据,这并没错,但问题是更大的举证责任在于公诉方而非被告方。从目前来看,我们并不知道公诉方到底提供了那些证据证明被告有罪,证据细结更不清楚,当然无从谈起公诉方的证据是否符合上面两条(环链和超越合理怀疑)。

所以在这里讨论被告方有没有罪真的没太多必要,因为信息太少,来源的可信性太差,一方是被告方批漏的,另一部分只是谣传,真实性大打折扣。

当然了,此案中的另两个律师比较奇葩,居然站在了公诉方的立场上发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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