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整理】一名真正的中国经济学家采访记录 -- 天行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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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委却可以用国家的地建房,这是有法律依据的。这明显有违社会公平正义。
1999年8月16日中办、国办下发一份编号为“厅字[1999]10号”的文件,转发了建设部等部门制定的《在京中央和国家机关进一步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这份文件第十八条有三款:“⒈在一定时期内,国管局、中直管理局可统一组织建设经济适用住宅按建造成本价向在京中央和国家机关职工出售。
⒉有建房土地或对拥有产权的危旧住宅小区进行改建的单位,在符合城市规划的前提下,经有关部门批准,近期可利用本单位现有土地自建住房,按不低于同等地段经济适用房价值向本单位职工出售。⒊支持职工购买北京市向在京中央和国家机关职工提供的经济适用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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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指出社会不公是”眼红“,呵呵,你明显就是既得利益者 乱武 字1549 2013-04-30 09:23:39
🙂呵呵,你眼中的不公都是猜出来的吗? 看到了 字688 2013-05-02 04:27:58
🙂说来说去你还是想私有化嘛 删ID走人 字0 2013-04-30 23:51:52
🙂私企的地是买来的,这样建造保证房和到市场上买有什么区别?
🙂私企建的我们再说私企的问题 益者三友 字0 2013-04-29 22:01:36
🙂难道把国企私有化了就人人有房子分了? 删ID走人 字0 2013-04-29 20:36:44
🙂我从没说过要主动私有化国企 乱武 字221 2013-04-30 07:16:56
🙂什么叫把老百姓的钱给国企输送利益? 2 删ID走人 字102 2013-04-30 07:36: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