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原创】山雨欲来 -- 時千峰
请注意,我的观点是国有化钓鱼岛不是对中国主权的严重侵害。
你能够区分这样两句话或者两个命题的逻辑差异吗?
我从来都认为日本国有化钓鱼岛是对中国主权的侵害,但是仅仅是非常轻微的侵害。
为什么要拿出邓小平,周恩来他们的话,因为在钓鱼岛这样的国际上存在争端的主权问题,并且是昧国直接把钓鱼岛管理权交给了日本的情况下,要让日本在钓鱼岛问题上不侵害中国主权是不可能的,只能要求对方不严重的侵害中国主权,或者通俗一点的说要求日本方面的行动不要跨越红线。
只要是日本没有严重的侵害中国主权,而只是轻微的侵犯中国主权,那么中日友好就该照着毛泽东邓小平确立的路线继续下去。
你还是先搞懂我的 观点是什么再说吧。
搞了半天,你连我的观点是什么都搞不清楚,还以为我是在说日本没有侵害中国主权。
连这个更基本的逻辑判断都分析不清楚,我也就不奢求你弄懂产权和主权的概念的区别,区别国内法和国际法的应用范围这样的尽管是简单的但是相对难一些的逻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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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小平说中日友好超过一切问题的重要性 思想的行者 字3741 2013-02-27 03:40:54
🙂杀了你家三千万人,就一句不幸的事情,你就能原谅了? huolu 字22 2013-03-03 08:22:25
🙂好吧,分析下这句话, 5 找寻草原的骆驼 字2007 2013-02-27 06:17:35
🙂你觉得你这句话是对我的有效反驳吗?
🙂对中国主权的侵犯是严重是轻微 2 aaa313 字142 2013-02-28 00:07:50
🙂你死命认为不算严重侵害,那还有什么说? 2 找寻草原的骆驼 字413 2013-02-27 09:12:52
🙂人家是严重侵害就是严重侵害,不是严重侵害就不是严重侵害 思想的行者 字1844 2013-02-28 04:26:01
🙂很好奇,你死乞白勒替日本人辩驳是为什么? 找寻草原的骆驼 字140 2013-02-28 09:14: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