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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讨论】一个无比脑残的判决 -- suney20
回国后受家人影响每天看今日说法,也蛮好看的,今天这期,让我久久不能平静 http://news.cntv.cn/2013/01/07/VIDE1357539490948533.shtml 我很少说脏话,但发现这个案子,实在只能用脑残来形容。
事情大概是这样的,一户人家去银行办事,两个人留在车里等,没想到突然从上面居民楼的十四层掉下一面墙!活活把车里一位老人当场砸死。悲痛之后受害人家人上告法院。法院判决赔偿39万,但责任人竟然是物业公司(赔20%)和76户居民(赔80%)!
我个人的看法是,这件事应该直接找当年的开发商。才区区十几年,多处大裂缝,外墙频繁往下掉,这质量不合格还不够明显吗?还不够严重吗?怎么能说是物业公司管理不当?更怎么追诉同是受害人的居民?应该直接追责的是开发商、工程承包商和监理。可悲的是,这三者都没人提起,让所有涉案人在死循环里做无意义的挣扎,尤其是被害人家属。开发商虽然在工商局注销了,难道原始记录里没有法人代表的名字吗?难道土地局、房管局没有当年工程承包商和监理单位的档案吗?这个案子涉及危害公共安全和商业贿赂,却被当成普通的民事诉讼处理。那么,以后所有的豆腐渣工程,做完后把公司注销就万事大吉了么!!
初判的法官,如果不是脑残,难道已经暗中吃回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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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一个无比脑残的判决
🙂不明白为什么会有那么多花 枕头 字186 2013-02-16 11:31:42
🙂这是一个符合中国国情的判决,离国久了。 1 拿不准 字154 2013-02-14 20:36:36
🙂开发商早就没影了 属虎的懒猫 字138 2013-01-15 22:34:21
🙂两点 2 马尔他之鹰 字414 2013-01-13 23:52:56
🙂其实 4 三笑 字603 2013-02-15 02:24:19
🙂自己不懂,不要说别人脑残 12 Climb 字180 2013-01-10 03:00:31
🙂这是整个社会的脑残 布平 字16 2013-01-09 05:00: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