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原创】老上海 -- 晨枫
第一条,我从来没质疑过中国政府出政策的权力。对不对?我说了,它是老大,它怎么要求,我怎么做。但是这对等一说实在扯淡。您又去拿俄国人说事了,问题是俄国也不是单国籍制。他的公民不会自动变成前公民去申请探亲。他的政策不是针对自动丧失国籍的前公民的。目标人群就两样,混在一起对比很好玩吗?莫非对等的意思是:凭什么你当初可以欺负我的前公民(当时那个前公民还是我的公民),我现在就不可以欺负我的前公民?当然啦,这算不算欺负各人都有自己的看法,您不用跟我争了;再说一遍,我完全尊重它的权利。我只是觉得这个对等解释是非常扯淡和不要脸的。另外,两年有效期好像是很长的,我不记得听人说拿过两年的。还通行做法,好像本来就是金字塔尖的吧?
第二条,我从来没说改了规矩就没法探亲啊?只是手续繁琐了。本来人家根本不用考虑这个两年签证的,现在需要考虑了。如果这两年身体好,还得记得时间,每两年去交钱续一次,不要记错时间,并且可能是不断交钱但是人根本没回去过(老人也可以出国探亲,但不一定常待,所以总要备用啊)。当然啦,孝子们不会在意这种小事的,他们敢抱怨就是他们的错,就是不孝,没考虑周全。
加急的规矩每个国家的使馆还不一样呢,您不要光盯着美国。记得看到网上抱怨过,加拿大的使馆弄了个签证中心,结果加急处理时间还变长了。没有白纸黑字写下来的,弹性从来很大。针对老人急症的规定有没有?定出来让孝子们记记牢嘛。事先规定好,就是按正常规矩走,大家心里踏实,预备起来也方便,不用到时候手忙脚乱了,还觉得欠了好大一个情。
第三条,“应当”和“也可以”是两个次序吧?大家都是国内出来的,就这两个词,够来回踢皮球了。是啊,“也可以”,我们县没这条件,当然就不可以了,你就应当出国怎么怎么办啊。如果说“同一划归侨务部门管,如果在国外那可以请使馆转交”,那责任明确,就是另一回事,不会来回扯皮。我对公安没有偏见。我觉得我以前待的地方公安就很好很透明,我一直在外人面前替它说话。我再说一遍:我认为国内的事就该在国内处理,凭空弄出两个系统共同承担,这不是奇葩谁奇葩?而且你的理解,并不是白纸黑字写下来的,一般我只相信写在法规里的条款,那个弹性会小一点。所以我现在只知道中国公民回国定居要在国外申请,而这个奇葩法律我在别的单国籍国家没看到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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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不得只好当回“自干五”了? Grus 字1079 2012-09-13 08:45:56
🙂我还被人说过五毛呢,所以从来不乐意给人扣帽子。 钟山 字687 2012-09-13 10:57:49
🙂看来还是我词不达意 Grus 字1891 2012-09-14 03:27:26
🙂咳,真是累
🙂在我看来并不复杂的道理反复说明也蛮累的 Grus 字1603 2012-09-15 01:57:46
🙂是啊,是啊,大家都累. 钟山 字0 2012-09-15 08:46:39
🙂这个不是吧。 芷蘅 字232 2012-09-12 20:13:31
🙂需要申请的。现有特别对持外国绿卡的中国公民的限制。 钟山 字124 2012-09-12 21:28: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