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原创】老上海 -- 晨枫
事先申明本人不在体制内没有参与过相关法规制定也不存在发帖收取任何好处
仅仅是从公开资料,以常识发表个人看法
错误之处,欢迎指正
1.外交的对等,是你派一个副部级大使我派一个副部级大使,你给我免签我给你免签。一国是否承认双重国籍以及如何入籍归化,从根子上就不是外交问题,虽然实际上会涉及到很多具体的领事事务。
2.一代移民的父母遇到急症需要紧急回国的,应该算特殊情况了吧?遇到此类情况,提供亲属关系证明和请国内提供一点说明(比如医院传真),我相信是可以申请加急办理签证的,具体申请哪类签证和邀请信问题,不认为驻外领事机构会故意为难。
3.“回国定居”和“回国”不是等效的两个概念。按照现有规定,出国定居就不是本地常驻人口了,是要注销户口的(虽然某些时段某些地方并未全部执行到位),如果有绿卡的短期回国访问,那不叫定居,也没有说要申请批准吧?如果要买房/工作/子女入学甚至涉及医保社保问题了,这才事关定居。恢复注销掉的户口是不是该有个批准的程序?其实一直有的,不过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以法律的形式明晰化了。
国内有这样那样的问题
新的老的台面上的台面下的
但是此处这些个台面上的出入境管理制度
我看还是在逐步规范化法制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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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五月回来后改的政策 西行漫记 字2883 2012-08-31 15:28:53
🙂申请探亲访友类签证出示邀请信本是理所当然的事情 2 Grus 字569 2012-09-02 00:22:12
🙂这个官方解释很无赖 1 钟山 字821 2012-09-12 20:05:39
🙂说不得只好当回“自干五”了?
🙂我还被人说过五毛呢,所以从来不乐意给人扣帽子。 钟山 字687 2012-09-13 10:57:49
🙂看来还是我词不达意 Grus 字1891 2012-09-14 03:27:26
🙂咳,真是累 钟山 字1886 2012-09-14 10:53:52
🙂在我看来并不复杂的道理反复说明也蛮累的 Grus 字1603 2012-09-15 01:57: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