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猪八戒别妄想娶林志玲 -- Irene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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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 两位的观点都错了
审是法官加控辩双方的动态过程。陪审团辩论的是呈堂证据和罪与非罪问题的关系,并做出结论。具体问题和事项由当庭法官拟定。在依法办事的法庭里,陪审团没有太多回旋余地,多数情况下不可能严重偏离法律条文。但陪审团成员有权固执己见,陪审团亦不必规定时间内做最后结论,那么如果某个成员出于未知原因坚持不与同事妥协而达成共识,该案则无法审结,必须另启庭审程序。这是常见的不确定性的表现。有的时候陪审团可能出于情绪上或立场上的原因,与法官尖锐对立,根本拒绝接受合理证据及其逻辑,该案也无法审结。如果法官疏忽大意,陪审团甚至可以故意做出荒谬但是完全合法的结论。所以有的州允许法官搁置陪审团结论。
看出来没有?这些不确定性就是主动灵活性的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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压缩 2 层
🙂陪审团在经济上也比较便宜 2 PBS 字192 2012-04-04 00:35:08
🙂你三任陪审恰恰表明美国陪审制度的荒唐 迅哥 字573 2012-04-09 18:10:24
🙂两位的观点都错了 6 端履门 字1661 2012-04-05 00:58:26
🙂陪审团关键是陪,不是审
🙂不完全同意 端履门 字402 2012-04-05 18:48:20
🙂陪审团的意义按照恩格斯的观点是对私有制不利 2 PBS 字860 2012-04-07 17:46:02
🙂既然灵活性是制度化的结果,当然就是合法的 酸酸 字240 2012-04-05 19:20:31
🙂美式“拼爹”是制度化也是合法的 ,这个我同意 端履门 字0 2012-04-05 21:3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