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为了沉默的言说——写在王立军边上: 改贴声明 -- 洗心
最近,韩国世宗大学李汶纪教授、高丽大学金炯瓒教授、未来战略研究院理事长具海祐等学者,日本《读卖新闻》东京本社沈阳支局支局长竹内诚一郎,分别访问了重庆市委党校教授苏伟。囧一个"违法乱伦"。注:该访谈在新浪微波被删除,目前尚无官方证实访谈是否属实。日本的同学可以关注读卖新闻是否有相关报道。
问:能谈谈王立军的事吗?
答:当然能。中国是民主法治之国,重庆是民主法治之地,都有言论自由。当然任何自由,都不能违法乱伦。中国人言论自由的伦理原则,是孔老夫子讲的“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也就是佛教要求的“不妄语”。对王立军,我知道两点。第一,他是个打黑英雄。但是重庆的打黑不“姓警”,更不“姓王”。
问:什么意思呢?
答:就是说,打黑不是公安局的警察一家打的,而是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由市委的政法委协调公安局、检察院、法院三家,还有武装警察配合,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共同打的。公安局只起破案、侦查作用。公不公诉,检察院作主,判不判刑、判什么刑,法院作主。作为公安局长,王立军是重庆打黑的“五虎上将”之一,像一个“猛张飞”。但总不能说蜀汉是张飞打下来的吧。所以说,重庆的打黑不不“姓警”,更不“姓王”。
问:那么关于王立军的第二点呢?
答:我知道的王立军的第二点,就是他“擅自进入美国领事馆”,这就违背了我们党和政府的组织纪律,也违背了外事纪律,犯了政治错误。英雄也会犯错误嘛。关羽、张飞都犯过大错,王立军的错误比他们的小多了。
问:王立军为什么要“擅自进入美国领事馆”呢?
答:我也不知道。不能“妄语”嘛。“妄语”是佛教讲的“十恶不赦”的“十恶”之一,是“造孽”,要下地狱的。但我知道,他“擅自”出走,并不是网上的“演义”讲的那样,是因为受到了“监视”,才“化装为老妇”出走的,而是市里通知他开会找不到人,才知道他出走的。这是我在一个大型会议上听一位领导同志“顺便”讲到的。市里当然即时报告了中央,也知道了他“擅自”进入了美领馆,当然就得派他的顶头上司黄奇帆市长去处理。我们中国政府界有句“行话”,叫做“谁家的孩子,谁家自己抱回去”。80年代初中国人穷,我们学校一位大学刚毕业的老师坐公交车,两毛钱的票他也“逃”,被抓到汽车公司,也是人事处长去领回来的。我们的市长去,就带了一辆车,网上炒成70辆,真是“钱越带越少,话越带越多”啊。
问:市长与王立军谈了些什么呢?
答:不知道。但听说是“晓以了大义”。我们都知道王是“自愿”走出来的。他作为中央管理的高级干部,又“擅自进入美领馆”,当然要由国家有关部门带走调查。
问:对于王立军的动机与目的,网上有多种推理,你赞成哪一种?
答:我觉得下面这种推理逻辑性强些:我也感觉王是一个自己觉得是“正义的化身”,因此“嗜警如命”的人,有点像一部美国电视剧《神探亨特》中那个警察亨特;这种人脱离警察行当,可能比死还难受;他到美领馆,通过刑事情报的交换,掌握一些还埋伏着的黑恶团伙尤其是其“保护伞”在美国的资产、账户等信息,以新的打黑成果,来要求重返警察行当。在长期过度工作压力下,在极度焦躁情绪中,英雄人物也有可能作出错误的判断与举动。
问:那他领导的公安局在打黑中有没有“错误的判断与举动”呢?
答:这两者之间就没有必然联系了。因为王出走是个人行为,打黑是公、检、法的集体行为,公安局破案侦查本身也是集体行为,行为的准则都是国家法律,所以个人即便是有焦躁情绪,也会在集体意志中得到抑制。所以,打黑总体上绝对没有“错误的判断与举动”。当然,打黑除恶是严峻的对敌斗争,黑恶分子很多都是有命案在身、有枪支在身的亡命之徒(打黑之前的2008年一年,重庆的涉枪案件就近千起,打黑中光枪就缴了七、八十支嘛),抓捕之时,性命相搏,能保证被擒拿的嫌犯都不鼻青脸肿?手铐铐走,能保证嫌犯的手腕都还细皮嫩肉?而且,大的黑恶头子有的既有命案在身,更是多有亿万不义之财,为保命保财,必然在审讯中夜以继日地“死缠”、“死抗”,一些人因此就编出“刑讯逼供”的故事,亦属“妄语”。
问:有一种说法讲重庆打黑是“黑打”,您怎么看?
答:重庆“打黑”是“红打”还是“黑打”,我说了根本不算数,任何一个观察者说了,也都不算数。那么谁说了算数?一个是人民群众,再一个是能代表人民群众的我们党和国家的领导集体。
重庆人民群众对打黑怎么看?我给你们讲个小故事。上海有一个很有名的教授叫萧功秦,以前对重庆一些抵触情绪,去年被我邀来参加“重庆模式”研讨会,此人作风严谨、求实,期间有意向司机、路人、“棒棒”、擦鞋匠、摊贩等30余人仔细询问“打黑”、“唱红”、民生、干部作风及对市领导评价等问题,均得到正面回答,尤其对“打黑”,30几个不同的人,都叫好,没有一个说不好。所以这个萧教授对重庆的看法有了很大转变。
我们党和国家的领导集体对重庆打黑怎么看?我给你们看几段我剪贴的报纸(我有个剪报纸的习惯)。这一段是我们的国家主席胡锦涛批示的话:“重庆打黑除恶取得重大进展”,他还概括了成功三条经验——“一个是和专项斗争相结合,一个是和打击‘保护伞’相结合,一个是和反腐败相结合”。现在我们全国又掀起一轮打黑除恶新高潮,各地都在按重庆这三条经验打嘛。譬如说广东省,我们重庆的老书记汪洋亲自动员,要求“打出声威、打出成效”。
再看这几段,有我们的人大委员长吴邦国的称赞——重庆打黑取得“极其难得的成绩!”有我们的国家副主席习近平讲的——“重庆市开展的‘打黑除恶’斗争惊心动魄,取得了重大胜利,深得民心、大快人心。”有我们中国打黑的最高长官周永康讲的——“重庆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始终坚持严格依法办案,是为人民群众办的一件好事、实事,因此也得到了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
问:为什么官方和民间的差别这么大?
答:不对!民间没有说“黑打”的,那是极少数学者的说法。我们中央的官方和重庆人民的看法是一致的,都说是“红打”,也就是在党的领导下,依法打击嘛。
问:那为什么仍然有截然不同的说法呢?
答:有各种原因。就像1927年我国湖南的农民运动一样,一些人说“糟得很”,一些人说“好得很”。我们的毛主席去调查,写了篇雄文就叫《湖南农民运动考察报告》,结果发现,说“糟得很”的,主要是“中层以上社会至国民党右派”;甚至“很革命的人吧,受了那班‘糟得很’派的满城风雨的议论的压迫,也没有法子否认这‘糟’字”。说“好得很”的,则主要“是农民及其他革命派”;每一个“确定了革命观点的人,而且是跑到乡村里去看过一遍的”人,也会成为“好得很派”。历史真是惊人地相似啊。今天的“黑打派”与“红打派”,不是也既起于立场的对立,也起于道听途说与调查研究的对立吗?有的学者,自称也调查研究过,但作风之浮躁,叫人难以置信。例如有人讲重庆把民营企业家的首富、二富、三富都当作黑帮打掉了,我们重庆人一听就知道是“妄说”。因为我们知道,即便比资产,那几人比起重庆一些上了市的优秀民营企业,如金科、力帆、龙湖、宗申等等,也只是“小儿科”,哪里有首富、二富、三富都打掉的事!
总之,重庆“打黑除恶”,是维护公平正义,为民生幸福、促进共富提供了坚强的法治保障。
问:您介绍说“民生导向、促进共富”是“重庆模式”的实质和核心,请问“重庆模式”为什么引起重视?
答:我觉得,很重要的一条原因,就是“重庆模式”客观上已经代表了我国地方上一条继续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科学发展的具体“路子”,反映了广大人民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深切向往,对中国共产党的深切向往。
中国改革开放的大方向,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中央一直在指路,在导向,但现实中并没有现成的路,路要靠大家闯。前30年,是广东、上海为代表的沿海地区带头在闯,大家在跟,都取得伟大成绩,但也积累了不少矛盾和问题。而这些矛盾和问题的根源,在于“以GDP为导向”的非平衡发展模式,走到了尽头。
在中共十七开启的新的历史起点上,在“以人为本”的新理念指导下,万马奔腾的中国大地上,迫切需要新的“领头马”。它应该是在学习、继承的基础上,对“以GDP为导向”的非平衡发展模式的超越。所谓“需求创造供给”、“时势造英雄”,果然,重庆一骑突进,也驰骋在了中国改革、开放、发展的最前列;而且,“民生导向,缩小差距,促进共富”的“重庆模式”,确实也率先将“以人为本”的理念和科学发展的要求,同时也将邓小平概括的“社会主义本质”的要求,落到了实处。这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继续发展,是否也能起到当年“特区模式”那样的引领作用呢?我想这应该是“重庆模式”受到关注的重要原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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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立军的最新消息,求鉴定 3 秦王 字270 2012-03-04 01:40:10
🙂已经有了,才看到。 秦王 字0 2012-03-04 01:41:37
🙂在网上看到这么一种猜测 1 饽饽饽饽 字794 2012-03-03 20:57:08
🙂重庆党校苏伟谈王立军事件-确实人才都在体制内啊
🙂这一段可以视为半官方的透露了 4 非真 字475 2012-03-03 22:11:59
🙂问题在于这个人是重庆市委党校的人 7 天子码头 字644 2012-03-04 20:14:43
🙂调查结果估计是已经有了 大袋鼠 字146 2012-03-05 04:16:47
🙂这篇访谈料很足 水分 字0 2012-03-03 21:05: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