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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warning】公民/绿卡与海外资产问题 -- 种植园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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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L
家园 你的问题很好,

中美的确有税务协定。你拿中国的纳税凭证确能抵扣应税收入。

但问题是,中国的富豪,尤其是移民美国的富豪,几个是认真交纳所得税的?

如果8000万美元只有1000万元收入的纳税凭据,那么对不起,7000万要交税。

第一次不报税罚1万,第二次不报,罚5万。但这是小钱--开胃菜而已。

如果你被判定understatement,那么这7000万美元可能要罚40%即2800万美元,另外还要补交所得税。如果你的effective tax rate是30%,那么7000*30%=2100万。这样你的7000万要交4900万美元--这是主菜。

而且,根据美国2010年新通过的法律,美国可以迫使在美国有业务的银行、基金、保险等金融机构,扣押你金融资产的30%,作为交税的预扣资金。也就是,你喜滋滋地拿到美国绿卡,换来的是你在香港汇丰银行的账户被扣留30%,以及在伦敦的股票/基金账户被扣30%。

按照美国的税法,联邦政府也可以通过TAX LIEN等方式收走并拍卖你在美国的房产。

你说美国人哪里管得了那么远?

的确,如果你不是美国公民或者绿卡持有者,美国人管不了那么远。

美国人已经利用反恐的名义强迫瑞士的银行业和英属维京群岛等离岸金融中心开放了数据库。其它的银行如HSBC就更不用提了。

如果你不是美国人或者永久居民,美国人只能用CIA威胁你,把你海外账户通知给你的政府,迫使你和CIA合作(也就是有海外账户的贪官都可能成为CIA威胁的对象)。但除非你投奔美国,美国的税务局IRS管不了你的全球行为。如果你投奔了美国,接受了公民或者绿卡资格,那么你的全球收入交税义务是必须的,不可商量的。

OCED国家之间交流详细的个人税务信息。但中美之间虽有避免双重纳税税务协议,但目前并不交流信息。

中美税务关系前景有3个可能:要么变糟糕,双方以打压虐杀对方的经济成员为乐趣;要么变得更好,象OECD国家那样把你的税务信息共享给对方;要么维持目前的现状。

前两种情况,新加入美籍或绿卡持有人士都是处境最糟糕的。而第三者可能变得越来越难维持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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