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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原创】《经略》创刊 -- 南渝霜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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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孙力舟:第一次世界大战是民主国家之间的战争—破民主和平论

2011年“阿拉伯之春”的动荡发生后,西方大国屡屡以维护自由、塑造民主为名进行干涉,特别是对主权国家利比亚进行了长达7个月的轰炸。一些欧洲国家还出动特种部队参加地面战,为原本是乌合之众的反对派武装“保驾护航”,助其反败为胜,抢班夺权。至于战争造成的至少3万人死亡,数十万人逃亡国外,利比亚人类发展指数(HDI)在世界的排名骤降10位的恶果,却被西方主流媒体推到“专制独裁”的卡扎菲身上去了。

古往今来,几乎任何国家发动任何一场战争都讲究师出有名。除了“保护人权”、“人道主义干涉”的高调之外,这种干涉背后的理论依据,是一种名为“民主和平论”的学说。

“民主和平论”与大中东民主计划

民主和平论者认为,德国哲学家伊曼努尔康德早在18世纪便提出这一理论的雏形。但一直要到1970年代行为主义在社会科学中占据上风,学者开始使用统计方式计量国家之间的战争和冲突之后,这一理论才受到国际关系学术界重视。

民主和平论的支持者认为,根据世界历史经验,民主国家之间从未发生过战争,至少从没打过大规模战争。相反,民主国家和专制国家之间,专制国家之间,都经常发生战争。这一理论的实际政策含义是,如果世界上的民主国家越来越多,那么战争就会越来越少,所以应该大力推进民主化进程。

最近20年,民主和平论在欧美国际关系学术界虽然屡受争议,但总体上声势日隆,在政界也很受重视。2005年和2007年,美国国会两次讨论了《促进民主法案》(Advance Democracy Act),该法案宣称:“民主国家之间的战争是非常少见的,而非民主国家之间的战争则相当的常见。”美国第42届总统比尔克林顿说:“保持我们国家安全并维持长久和平的最好方法便是支持其他地区的民主发展。民主国家之间不会互相争战。”第43届美国总统小布什也说:“我这么强烈支持民主的原因,正是因为民主国家之间不会互相交战。这是因为绝大多数社会的人民都厌恶战争,因为他们了解战争是毫无意义的……我对民主能促进和平有着极大信心。这也是为什么我如此强烈相信中东的前进之路,是促进民主。”可见,美国热衷于“颜色革命”和“大中东民主化”,与这一学说有密切关系。

具体就利比亚而言, 虽然卡扎菲自2003年起,已经向西方做出巨大让步,放弃了大规模毁灭性武器计划,给洛克比空难遇难者每人赔偿约1000万美元,还交出了和利比亚有联系的伊斯兰激进组织的成员名单,但利比亚的政治制度并未改变,没有变成西方界定的民主国家。按照民主和平论的推理,专制独裁的利比亚,仍是地区乃至世界和平的威胁。因此,在2011年声称要搞多党民主的利比亚反对派起事之时,西方国家的全面支持也就是顺理成章的了,因为将来民主的利比亚将有利于地区和世界和平。

将民主和平论溯源到康德的谬误

从理论角度看,民主和平论的鼓吹者将这一学说追溯到康德,是认错了祖宗。

首先,康德在《永久和平论》中列出了“国与国之间永久和平的先决条款”,其中第三条为“常备军应该逐渐的全部加以废除“。他认为常备军“总是显示备战活动,还不断的以战争威胁别的国家,这就刺激各国在备战数量上不知限度的竞相凌驾对方。同时由于这方面所耗的费用终于使和平变得比一场短期战争更加沉重,于是它本身就成为攻击性战争的原因,为的是摆脱这种负担”。

其次,康德在《永久和平论》中列出了“国与国之间永久和平的先决条款”,其中第五条为“任何国家不得以武力干涉其他国家的体制和政权”。康德明确指出,“如果一个国家由于内部的不和而分裂为两部分,每一部分都……声称代表着全体……只要这种内争还没有确定,则这一外力干涉就会侵犯一个仅仅纠缠于自己内部的病症却并不依附任何别人的民族的权利了;因此它本身就构成一种既定的侮辱,并使一切国家的独立自主得不到保障。”

综上,如果一个国家拥有常备军或者干涉别国内政,就违反了实现永久和平的先决条件,无论它是什么政体,都无法实现永久和平。显然,美国及其盟友拥有强大的常备军,也多次出兵干涉别国的体制和政权,所谓“民主和平”就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末了。

子曰“非其鬼而祭之,谗也”。民主和平论者将其理论溯源至康德,却无视康德为永久和平设定的前提,就有拉大旗作虎皮之嫌了。

由此想到,20多年来,国内知识界也屡屡有人提出“回到康德”的号召,可是,打算“回到康德”的人们,有多少是认真读了康德?还是将“回到康德”作为抛弃马克恩恩格斯的一种隐晦的说法?

一战是民主对专制的战争吗?

在经验层面上,民主国家之间是否真的不打仗呢?从方法论上看,如果一个旨在研究如何避免战争、维护和平的理论,无法解释世界大战,就根本站不住。

让我们的目光回到80多年前。1914年6月的萨拉热窝暗杀是一次只杀死了两个人的恐怖袭击事件,但它竟然在1个多月后引发了第一次世界大战,最终把世界上3/4的人口拖入战争,让1000万人死于战场,这是人类历史上一个难以破解的谜团。也正是在一战的惨重损失之后,人类开始了国际政治学的专业研究,催生出一个个力图解释战争与和平问题的理论。

受列宁的影响,在社会主义国家主流史学界中,第一次世界大战是“帝国主义国家”,即垄断资本主义国家之间的战争,这主要是从参战国的经济制度角度来看的。 在西方,一些领导人和学者把一战看作是“民主国家”对“专制国家”的战争。威尔逊在号召美国人参战时,就提出“让世界变得对民主国家更安全”的口号,将大战称为“为了结束一切战争的最后一战”。

然而,如果按照“民主和平论”支持者的民主定义,一战的主要参战国大多是民主国家,一战甚至可以看作是民主国家之间的战争。

“民主和平论”中的民主定义

在“民主和平论”中,“民主国家”如何定义非常关键。在政治学里,“民主国家”是理想化的模型;在日常语言中,“民主国家”是一种带有意识形态色彩的标签。其实,“专制国家”和“民主国家”两者之间并不存在非此即彼的界线,而是存在相当大的灰色地带。

在当代世界,西方的国家领导人、主流政治学家和主流媒体,基本控制了对“民主”和“民主国家”的定义权。他们宣称的“民主国家”,仅仅指“自由民主”,排除了共产党领导下的“社会主义民主”或“人民民主”,也摒弃了卡扎菲治下“民众国”等发展中的无党制或一党制政权组织形式,倡导民主和平论的学者也不例外。但是,这些学者对于民主国家应该满足的标准,则是众说纷纭,下面举出两个影响力较大的标准:

1976年,美国政治学家辛格将民主国家定义为一个具备以下特征的国家:(1)有定期的选举,反对党和执政党都有参与选举的自由(2)允许至少10%的成年人口投票(3)有一个能够控制政府执政部门,或是享有与执政部门同样权力的议会。这个定义的门槛比较低。

1997年,拉梅尔则提出:“这里的民主指的是自由民主制,亦即那些执政者是由有竞争的选举以及秘密投票、和广泛的投票权(粗略的定义是包括至少三分之二的成年男性)所选出;同时还要有言论自由、宗教自由和结社自由;以及一个宪法架构下政府服从的法律体制,并保障人民平等的权利。”这个定义的门槛比较高。

一战参战国大多是民主国家

按照后一个标准,一战的主要参战国中,英国、法国、意大利、美国、比利时都是民主国家;如果把“执政者”理解为包括国会议员,那么德国也是民主国家。按照前一个标准,不仅上述六国,连奥匈帝国、塞尔维亚都是民主国家。日本、奥斯曼帝国和保加利亚是否为民主国家,则要看如何定义“议会能控制政府执政部门”了。这三个国家中,议会和君主分享了权力,议会对政府具有一定程度的控制力。在主要参战国中,只有俄罗斯帝国无论按任何标准都不是民主国家,但1917年二月革命到十月革命之间的临时政府执政下的俄国,则具备了自由民主国家的一些基本属性,如有选举、有反对党等等,但此时俄国仍然与德国和奥匈帝国交战。

值得注意的是,民主国家不一定是共和国,君主立宪制的国家也可能是民主国家,正如今天的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日本、荷兰等国是公认的民主国家,一战中同盟国一方的德意志帝国、奥匈帝国、保加利亚王国和奥斯曼土耳其帝国,也不能根据它们的国名想当然地认为它们就是专制国家,而要具体分析民选的政治机构在政权中的实际权力有多大。

1914年德国和奥匈的民主程度较高

1917年3月,俄国沙皇被二月革命推翻,美国总统威尔逊在1917年4月对德宣战,他把战争包装为民主国家英法美等对专制国家德奥的战争,其目的是保卫民主国家的安全,这种宣传和事实完全相反。

统一之后的德国政治包含中大量的民主因素。1871年的德意志帝国宪法规定了德国国会的下院帝国议会由25岁以上的男子按照普遍、直接、秘密的普选制选出,议员任期5年。帝国议会最大的权力是有权否决政府预算。上院联邦议会则由各个邦政府派出,具有批准法律的权力。联邦议会有58个席位,宪法规定只要14票反对,法案就被否决。德国皇帝对外宣战或者缔约要征得联邦议会的同意。19世纪末,德国的主要政党有德意志保守党、德意志帝国党、民族自由党、进步党、德意志人民党、天主教中央党和社会民主党等,这些政党的地位,根据选举中得票多少和相互联盟关系的变化,在执政党和反对党之间交替。

1890年,俾斯麦被迫辞去德国首相职务,他力主的《反社会主义非常法》也被废除。后来通过的宪法修正案规定,皇帝批准的一切法案必须有首相的副署才能生效。 1910年,公开主张共和制和社会主义、反对殖民政策的社会民主党成为帝国议会第一大党,这正显示了民主程度的提高。

因此,据《沃伯格家族:一个犹太金融家族的传奇》的介绍,在1919年的巴黎和会上,德国谈判代表、银行家马克斯沃伯格对协约国代表盛赞德国的民主制度。他认为,在一战爆发前,德国就拥有世界上最好的民主选举制度,而且比英国更加民主;德国的民主在一战期间还得到了完善。

当然,像同时期的其他民主国家一样,德国政治制度中仍然存在不民主的方面,例如首相由皇帝任命,帝国军队向皇帝个人效忠等。

弗朗茨约瑟夫皇帝(好莱坞影片《茜茜公主》中茜茜公主的丈夫)统治下的奥匈帝国,也已经迈出了民主化的步伐。1867年的奥匈协议规定,匈牙利王国与“帝国其余部分”,各自设立两院制国会及由首相领导的责任政府。1907年,奥地利统治下的帝国西半部分举行了第一次按照普遍、平等、直接和秘密的原则进行的选举,基督教社会党等宗教保守派得96席,属于德意志民族联盟的各温和派获得90席,社会民主党获87席。

1908年,号称欧洲最专制国家的土耳其也恢复宪法,召开国会,青年土耳其党人获得多数席位。1909年,青年土耳其党人甚至废黜了素丹哈米德二世,换上了服从本党的新素丹默罕默德雷夏德。

这样,同盟国阵营中的德国、奥匈和土耳其,都存在着民主因素,其中德国和奥匈基本可以称为民主国家。

1914年德国政体中的民主成分支持本国对法、英、比开战

民主和平论对于所谓“民主国家之间不打仗”的“历史经验”的解释是,民主国家发动战争的法律程序比较严格,能够避免统治者为一己私利把国民推向战场;民主国家的国民之间存在亲近感,不会采用战争手段来解决彼此的纠纷。

那么,即使我们认为德国在1914年还不是一个完全的民主国家,那么根据民主和平论,德国政治中的民主成分——普选产生的帝国议会,应当使用手中的权力阻止专制成分,即世袭的皇帝、皇帝任命的首相和总参谋部的战争动向,反对和民主国家英国、法国、比利时及其盟友俄国等国交战。

然而事实截然相反, 根据英国学者诺曼戴维斯在《欧洲史》中的记载:1914年8月1日,德国首相贝特曼发疯似地驱使职员们草拟对俄宣战诏书。当被问到为什么如此匆忙的时候,他回答:“如果我们不宣战,就无法说服社会主义者去打仗”,直接利用了德国工人阶级对沙俄专制的反感。德皇威廉一世同日宣称:“当国家投入战争时,一切正当应该停止争吵,我们大家都是兄弟。”果然,德国社会党的领导人以“让祖国免遭沙皇专制的奴役”为名,完全支持发动战争,丝毫没有因为根据法俄协约,对俄开战也就意味对法国这个民主国家开战而稍有犹豫;而按照德军的施里芬计划,对法开战也就意味着首先要进攻另一个民主国家比利时。8月4日,当英国对德国发布最后通牒,要求德军退出比利时之后,德国议会以全票通过了军事拨款的议案。根据德国史专家丁建宏的《德国通史》的记载,社会民主党党团发言人胡戈哈塞在议会宣读了党的声明:“今天我们面临着残酷的战争现实和敌人侵略的可怕威胁,需要决定的不是赞成或反对战争的问题, 而是用什么必要的手段去保卫我们的国家。”此后,帝国议会各政党达成了名为“国会内各党派斗争暂时中止”的协议,并主动休会以表示支持政府和军队的统一领导。

当时担任北大图书馆主任的李大钊,1917年也在《欧洲各国社会党之平和运动》(在他的论述中“社会党”和“社会民主党”同样意思)中这样记载了德国社会民主党支持战争的情况:“盖德国有选举国会议员之权者,约一千一百八十九万余人,其中有四百二十五万余人属于社会民主党,议员总计三百九十七人,社会民主党居一百一十二人。社会党既于议会拥有尔许之势力,倘彼等全不赞成政府宣战之举,则德之于战绝不可能……社会党首领哈宰氏(即胡戈哈塞)与德相佛尔威西(即贝特曼)会见……哈宰氏关于赞成预算案演说曰:‘吾有对于俄国之专制主义而拥护德国文化之责任……社会党之反对侵略的战争固不待言,然为防卫己国之独立自由与自由,当执干戈以从事于战争有所不辞……吾为社会主义者,同时亦为德国人,吾之所为,绝不背国际社会党(即第二国际)之旨趣也。”

直到1914年12月,社会民主党议员卡尔李卜克内西在议会军事拨款的时候,才投下了唯一的反对票。

同样,英国、法国、奥地利、保加利亚、意大利等国的社会主义政党,也支持或默许了本国政府的战争政策。参战国中从一开始就明确反对战争的政治力量,只有俄国的布尔什维克党和美国的社会党,但是他们在“爱国主义”的狂热中应者寥寥,反战活动很快被政府镇压下去。

自由民主制国家之间发生战争的例子很多

除了第一次世界大战,自从自由民主制国家在18世纪末诞生以来,民主国家之间的战争还有很多例子,19世纪以来有1812年的英美战争、1866年的普奥战争和1870年普法战争、1898年的美国-西班牙战争、1932-1935年玻利维亚和巴拉圭之间的查科战争等。第二次世界大战中,轴心国阵营里的芬兰也是民主国家,曾遭到另一个民主国家——英国的轰炸。

在最近十多年中,1999年美国为首的北约各国对南斯拉夫联盟共和国的战争,2006年7月以色列对黎巴嫩的战争,2008年的俄罗斯-格鲁吉亚战争,2009年1月以色列对巴勒斯坦加沙自治政府的战争等, 都是民主国家对另一个民主国家的战争。1999年5月-7月印度与巴基斯坦发生了卡吉尔战争,这是世界史上两个核国家之间的最大军事冲突,双方军队死亡总计超过千人,当时双方也都是民主国家。1999年10月,穆沙拉夫才发动政变推翻巴基斯坦民选政府。

当然,主张民主和平论的人总是能找到理由。民主和平论常常使用两个自我解套的方法,一是一旦发生战争,就说其中一个不是民主国家。例如,说米洛舍维奇是个独裁者;普京-梅德韦杰夫组合是个双簧般的专制政权;在加沙执政的巴勒斯坦哈马斯是恐怖主义组织等等,却完全忽视它们都是通过比较自由公正的选举上台的。而且1999年的南斯拉夫联盟和2008年的俄罗斯,都允许反对党公开活动,议会里也有大量的反对党议员。西方的政要和媒体,还采取先发制人的手段,先把反美的、可能遭受西方军事打击或颠覆破坏的国家,称为独裁国家,这样通过选举上台的内贾德、查韦斯,都被描绘为独裁者。二是,把发生战争的民主国家说成是不成熟的民主国家,把民主和平论的适用范围,限制在成熟的民主国家。这样,虽然减少了反例,但理论就只能试图解释二战之后美国、西欧、日本、加拿大、澳大利亚等国之间为何不打仗了,而它们都是美国二战后构筑的同盟体系的组成部分,盟友之间自然不打仗。

从以上大大小小的反例可见,民主和平论声称的“民主国家从未打仗”的经验事实,其实并不存在。然而,学者和政客一旦陷入意识形态的迷狂,就难免不仅认为“民主是个好东西”,还认为它是包治世间百病的良药,就会对血淋淋的事实视而不见。民主与和平的关系,或者更广泛一点说,国内政治制度与对外行为的关系,是极为复杂的,并不是能用“民主和平论”这样简单的对应关系来概括的。近几年,一些民主和平论者,如Mansfield和Snyder也认为处于民主化进程中的国家,可能比专制国家更好战。

现任美国总统奥巴马2009年6月在埃及开罗大学演讲时承认“一个国家不能也不应该将一种政治系统强加于另一个国家……政府应该代表人民的意愿。每个国家以自己的方式致力于这一准则,不同的方式又以国家传统为基础,美国并不认为自己通晓对所有人都有利的方式”。这一表态,其实也是对根据民主和平论推演出的促进别国民主化政策的一种反思。然而,2011年,美英法等国又以“人权”和“民主”为借口干涉中东国家内乱,轰炸利比亚,威逼叙利亚,对于西方的盟友沙特等国出兵镇压巴林的民主运动,却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人类最可贵之处,就在于能独立思考,能总结历史经验教训,能破除迷信,不管这种迷信是以多么崇高的外衣,或者看似多么简约的理论加以包装的。早在1795年,康德就在《永久和平论》中总结了政治实践与理论的关系:“国家既然必须从经验的原则出发,而理论家以其空洞无物的观念又不会给国家带来任何危害,于是人们就总可以让理论家去大放厥词,而深通世故的国事活动家却不必加以重视”。这一告诫,今天也不过时。希望各国人民,特别是手中掌握着生杀予夺大权的大国政要们,能够客观地看待历史,不要被“民主和平论”这样似是而非的理论所蒙蔽,更不能掩耳盗铃,企图利用这样的理论为战争正名,否则将给世界带来持续的灾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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