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建议】提高举报成本、减少恶意举报、减轻监察负担 -- 大圆
举报被判不违规或难以判断,不一定就是举报者在恶意举报。比如说,飞天鸭的那个“中国人,不是人的东西”的转贴出来之后,可能是受不了攻击了,就改了个网名,有人对其是这样解读的:
我举报了,结果被判不违规。
还有人把媚如春的ID叫成什么“XX如果春药”(记不清了),结果也被判不违规。
显然地,监察的标准和我不一样。监察要么认为那些人触了众怒,攻击她们是在“正当防卫”(当判决理由引入“正当防卫”之后,就变得怪怪的了),要么因为对别人ID的黄色解读是不违规的。
如果连续举报被判不违规,就要如你所说的重罚。那么一旦判决有偏颇,对网友的伤害是巨大的。尤其对于那些钱少的网友。
况且,如果你对连续失败的举报做如此重的处罚,那么对违规的网友要作多重的处罚呢?这一对关系也要平衡啊!
你的“连续”是多长时间?这个也得定义,比如定义为最近的30天内的举报都称为连续?实践中连续举报个三、四次就差不多了吧?以2的次方记,2的三次方是8,四次方是16,数字虽高,对于富者也不算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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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300通宝者,连续恶意举报7次——破产! 大圆 字193 2011-10-21 14:13:31
🙂多扣钱不能遏制恶意举报。 1 说了就走 字120 2011-10-21 10:55:12
🙂短封非常好,最好是双管齐下:长、短封+重罚! 4 大圆 字664 2011-10-21 13:53:15
🙂你要平衡地考虑。
🙂第一次举报都是正常的处罚,你举的例子, 大圆 字563 2011-10-21 21:36:43
🙂对,这样定义连续是可行的。 1 说了就走 字445 2011-10-21 21:53:20
🙂这就是河主每帖要6名监察去判案的原因吧, 1 大圆 字352 2011-10-21 22:22:08
🙂强烈支持诸位做监察 2 奔波儿 字174 2011-10-22 05:18: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