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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整理】忙总新作:毛主席会怎么干 -- 月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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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对旧文字补充的续2

文字写到这里,不得不说明下。前面文字说的是儒家思想传承的一种脉络。而这里写得儒家在当今社会的实践面临的问题到底在哪里。

这里简单点先把上面文字说完。孔孟程朱陆王构筑的传统儒家体系,有一整套建立在特定宇宙观基础之上的世界观。并且基于这样的世界观,对整个封建社会晚期社会实践起到了不可忽视的指导作用。其实,儒教思想和伊斯兰教非常类似的地方就是对社会生活具体实践的干预程度。这个实际也是当今儒家困境不可忽视的一个主导原因,这个暂且按下后面会有展开。儒教思想对社会实践的干预可以说的方面有很多,这里作为和当今社会实践的话题展开部分的交叉点我不妨说一说:春秋决狱。所谓春秋决狱:春秋决狱又称“经义决狱”,是西汉中期儒家代表人物董仲舒提出来的,是一种审判案件的推理判断方式,主要用孔子的思想来对犯罪事实进行分析、定罪。即除了用法律外,可以用《易》、《诗》、《书》、《礼》、《乐》、《春秋》六经中的思想来作为判决案件的依据。《春秋》是孔子修订的一部鲁国的编年史。其实整个封建时代的,春秋决狱的指导思想绵延不绝,甚至可以说是儒家社会主要干预手段的重要核心部分。形成了以儒家经义为联系的,国家法典与社会基层宗族法相互联系的中华法系的基本特征。

简要的说,在封建社会时代,形成了以儒教理论体系为主干的一整套社会管理与社会实践的模式。这套模式,服务于农耕文明为主体的中国封建社会的一整套制度、体系和各种社会指导。这一整套制度、体系和指导,都致力建立一个上下有序,等级分明的儒教理想型社会。

而当今现代文明,尤其是来自西方文明为主体的现代文明体系对于中国传统社会的冲击与挑战主要有三:

1.建立在基督教文明基础之上的价值观

2.建立在资本主义文明及其生产方式之上的世界观

3.建立现代科学实践基础之上的宇宙观

在此三者之外,可以结合当代儒家复兴思想的三大主要障碍:

1.建立在基督教文明基础之上的普世价值

2.建立在激进全球化基础之上的世界经济一体化大趋势

3.建立在现代科学日益深入当今社会生产与生活方面方方面面的排他性指导

前面特地提到了春秋决狱,这里包含的儒家思想的基本理论和现代法律实践的冲突可以这样摘录一个例子来说明:

甲父乙与丙相斗,丙以刀刺乙,甲以杖击丙救父而误杀其父,或曰弑父当枭首,并不因误伤而别论。

  但法官怎么判的呢?他拿出法官案头必备书《春秋决狱》,扶了扶眼镜,琢磨了半晌,道:"甲杀了乙,从表面上看,甲已经构成了弑父罪,而弑父是应该枭首的。但让我们一起来'原甲弑父之心'就会发现,甲意在救父,误杀其父乃无心之过,行为与心理发生偏差而已。请大家翻到《春秋》第XX页,上面说,父子至亲,父病子进药,父吃药后死。吃药治病乃是人之常情,子进药而父卒是子所不愿看到的,君子原其心而赦其子。由此论断,甲无罪释放!"

这个其实就涉及,中国古代法律重要的指导原则:亲亲得相隐匿与伦叙不逆反。这里,插一个我刑法课中老师特地举的例子。大意是,日本战后有一个特殊案例:女儿杀死了父亲,被判处死刑。引起社会剧烈反响。最后导致杀人的女儿被赦免的案件。案情比较简单,女儿被亲生父亲长期奸占,女儿最终不堪忍受杀死兽父。这个本来符合现代法律的正当自卫原则,可以从轻发落。但是,当时战后日本法律革新还没有完善。在当时基于明治时期的法律中,对这样的事情有个援引儒家学说的原则:逆伦不赦。简单点说,就是在家庭伦理关系中,处于上位的人在对下位关系的人,在具体行为中即使触发国家法律,根据亲亲得相隐匿的原则即使犯罪下位者应该对此予以隐瞒。简单点说,在上位者来说的举报下位者违法这个是大义灭亲的义举(国家法大于宗族法的义举)。反过来,下位者不论出于什么理由,举报上位者都属于逆伦,不管对国家有多大利益都必须严惩。这还是儒家指导思想下的法律传统与现代法律冲突的一个极端例子,实际在我们社会生活领域,这样因价值观世界观以及社会实践而产生的冲突在今天不乏例子。这里就不一一列举和论述了。

接下来,话题不妨转一转,说说新儒家。我这里偷懒一下,摘录百度百科的词条:新儒家是指民国新文化运动以来全盘西化的思潮在中国的影响力扩大,一批学者坚信中国传统文化对中国仍有价值,认为中国本土固有的儒家文化和人文思想存在永恒的价值,谋求中国文化和社会现代化的一个学术思想流派。当代新儒家可分为三代,第一代是1921年至1949年,代表哲学家为熊十力、梁漱溟、马一浮、张君劢、冯友兰、钱穆;1950年至1979年为第二代,代表哲学家为方东美、唐君毅、牟宗三、徐复观;第三代是1980年至今,代表哲学家有成中英、刘述先、杜维明、余英时等。其中张君劢、唐君毅、牟宗三、徐复观曾联署发表《为中国文化敬告世界人士宣言》,强调“心性之学”为了解中国文化传统的基础。

话说到这里,我就要提一下前段时间和河友郜鹄霏在几次聚会中的争论中的分歧点。我们都在当今世界全球化浪潮下,在普世价值冲击下,中国人自我身份认同的带来的问题与困境。但是,对解决问题的困境,郜鹄霏对现在作为新儒家主张的学界重视的儒家思想和当代法律实践相结合的思潮,这个思潮的口号重点,就是温总曾经提到过的:周虽旧邦,其命维新。简单点说,就是儒家的酒瓶子里,结合西方价值观形成符合当今社会发展实践需要的重要指导思想。并通过法律实践对中国社会生活的干预,实现儒家的复兴。我必须承认从技术和理论层面,这个是可以成立的。但是,从实践角度,我则认为是此路不通的,理由如下。

冷战以来,特别是冷战之后。西方政界、学界和经济界以及宗教界,都在基于反思两次世界大战,反思西方文明独霸以来的问题和弊端并不断在自我更新中结合社会发展需要进行各种从理论到制度的创新。我这里摘要我过去文字的内容说明下当时西方做出了哪些成绩并对今天我们熟悉的世界的具体影响,大体是在冷战之后的50年代末期,欧美资本主义形成了不容忽视的风水岭,这个分水岭,在英美就是以工业自动化结合金融创新的建立在全球再分配体制之上的全球经济一体化运动及其价值体系,一个就是建立在基督教复兴之上的欧洲福利资本主义模式及其普世价值。而冷战之后,欧美社会开始进入后工业化时期,并在激进全球化时代在2008年戛然而止之前,从政治经济社会宗教法律军事等等方面提出一个又一个创新思维,这些创新都无疑冲击着我们改开以来,尤其是再2000年后我们进入WTO之后的新经济发展阶段带来的各种社会问题有着强烈而直观的冲击。这里最直接的冲击就是,在这样西方一整套完整创新与改变面前提出的普世价值及其带来的国家观民族观自我认同的淡化。

那么首先:对于改开之后主动泛起意识形态领域竞争的中国政府来说,当务之急是寻求一个能与之相抗衡的理论化与体系化的意识形态工具,新儒家在2000年之后恰逢其时,而孔子学院就是具体这个实践的产物。但是,就新儒家理论创新而言,目前还主要在复古阶段。既,重评两宋之前的儒家,复兴汉儒和先秦之儒的阶段。试图从前文所说的重视社会实践的儒学中找出路。从理论上说,这个是对的。但是,如何从当今现代社会层面提出现实的指导意见,实现儒家的复兴,其准备和社会认同远远不足以满足我们国家和民族当务之急的需要。简单点说是实践中,新儒家的准备远远不足。不足以应对,西方文明在社会实践方面对中国社会各个层面发展提出的挑战。

其次,一方面从理论层面走社会实践理论创新的新儒家准备不足。那么,从另一方面,重视经义注释,在承认社会现实并基于此提出现实合理性和正当性的新儒家,借着和谐社会的名目纷纷出现。这,实际也是宋明理学务虚思维的延续。这种思维模式在今天的衍生,从某种角度上说,就是以承认政治现实为前提换取自己的学说的生存空间。其目的,始终围绕政治现实的正当性与合理性展开。套句大俗话,这样的新儒学就是有奶便是娘的儒家,甚至直接点说,这样的新儒家和新儒学是当今儒学复兴的主流。从技术层面,这样的儒家,不管中国社会怎么变迁,其基于统治阶级现实的基本立场能让他们在生存层面立于不败之地。但是,要他们面对中国文明传承乃至复兴,基本是不现实的。因为,他们没有改变现实的任何需要,只是改变其主张的合理性注释对象就可以了。

再次,无论时间之新儒家还是注释之新儒家,都将面临一个极其实际的问题。当今社会的基本价值观世界观及其游戏规则,基础与西方文明。并且,无论在精神与信仰层面的基督教普世价值观,还是在资本主义文明及其生产关系指导下得世界观,乃至在现代科学思想指导下的宇宙观,他们都有一个相互竞争中的共性:排他性。简单点说,当时现代文明世界,主导游戏规则,实际形成于基督教发展观,自由民主制度发展观和科学实践中形成的发展观相互竞争、冲突以及妥协的结果。基于这三种思想的发展观,都具有排他性的特质,面对这样的排他性特质,儒家的生存空间在哪里,新儒家们在传统与现实之间找不到自己的位置。

而这里,不能不提一提,中华民族的自我身份识别与认同了。我提这个问题的背后,更深一些的考量就是,中华民族在当今世界利益再分配的目的、手段和实践。不如此,不能说明新儒家的问题在哪里。

(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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