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天津红桥区法院判的一个牛B案,比南京彭宇案还牛B -- 逐水而行
我看到的是:
1、栏杆其实很矮,车主应该能看到有人在翻栏杆;
2、这是一个大商场地段,人流量大,跑来翻栏杆的行人应该有不少,所以车主应该是知道这个的;(几张图里就有几个行人在翻了)
因此,车主开车不谨慎是存在的。
所以啊,要建栏杆,就要建高的,翻不过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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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个评论:刹车还不够,需要打方向才能避让,说明被告做出处置动作的时候或者速度较快,或者离老太距离很近。这符合判决书中引用的被告说法,即并线后才发现老太,而且此时距离老太只有4、5米。
为什么并线前没有发现,而且发现时距离已经那么近了呢?我认为司机并线前与前车距离过近是主要原因。
另一种可能是司机其实在并线前就已经发现了老太,但自信能避开(在老太越过车道后从其身后经过),这才导致接近时老太位于车道右侧,而不是靠近车道左侧(靠近隔离栏),才会向左打方向,而不是向右。
所以即使没有撞上,司机或者是未能保持安全车距,或者是疏于观察、处置失当,总之都是有过错的。判其付40%的责任并不冤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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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原来说的还极端 一个历史 字206 2011-08-26 09:37:34
🙂仁兄,看这里 1 fleep 字197 2011-08-23 20:36:20
🙂刹住车没用。人家说被你吓得才撞上你。 非真 字32 2011-08-22 05:12:42
🙂看图吧,有图有真相
🙂司机根本就应该无责才对 8 偶然 字150 2011-08-22 13:47:56
🙂我可不觉得是有图有真相 2 逐水而行 字649 2011-08-21 23:03:09
🙂不知道许云鹤是否刚拿到驾照。 njyd 字127 2011-08-22 05:07:05
🙂他是变道过来的 wrench 字172 2011-08-22 22:13: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