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血亲复仇才是王道 -- 果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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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我都不是法官,自然没有资格决定被告的生死,但居然讨论的权利都要被你取消了,你崇尚的难道是法不可知,则刑不可测的原始法律观念?
“法家”“儒家”只是“机械执行法律条款”和“根据实际案例区别对待”
你到底对法家和儒家了解多少,居然做出如此归纳?如果你谈的是现代法治,那“机械执行法律条款”和“根据实际案例区别对待”就完全是不知所云,你难道想说现代中国还有不要求依据案件的事实而判案的法律体系?
至于你提的这些名词和死刑的关系,那就更莫名其妙了,难道依据事实判案就会导致死刑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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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扯总要有个限度吧? 7 猪头笨笨 字304 2011-07-17 20:23:39
🙂我们有资格讨论此案是否该“死”吗? 1 南山菊 字414 2011-07-17 21:21:23
🙂你们是谁? 何恤之 字0 2011-07-19 07:21:41
🙂为什么没有资格?
🙂仅依据媒体报道? 1 南山菊 字62 2011-07-17 23:49:20
🙂不对哦 1 黄马褂多隆 字250 2011-07-20 18:01:46
🙂不管其他有千万条理由 1 cgangcm 字92 2011-07-18 18:04:38
🙂让受害人自己选择吧 夏亚 字42 2011-07-17 17:32: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