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原创】胡乱谈谈美国或美国人 -- 侯登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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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过程,我当时也纳闷,难道下次再来不用坐牢,干嘛第一堂法官不直接说,“小伙子,我看你不像坏人,罚款50,下不为例。。。”?除了折腾我一下确实没有别的解释。
两个案例都有点“儿戏”,一般人的印象司法应该很严肃认真。
我讲这些故事主要目的只是讲,由读者去感想。我当然有自己的感想,不过毫无价值,这专业我半点不懂。
还有,那些法官,检察官和律师,天天一起上班,就象一个办公室的同事,大伙合作把事干完回家,这是我的印象,觉得有趣所以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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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感!这基本上就是我主贴的动机。 侯登科 字2 2011-05-18 20:11:12
🙂你这两个案例是什么意思呢? 2 猫元帅 字198 2011-05-18 18:30:07
🙂第一个案例的意思就是没事找事。唯恐案子判快了法官,律师 4 九三年 字139 2011-05-18 20:37:34
🙂第一个案例我得益了,不用坐牢,象征性罚款。
🙂花!不过觉得可能是以折腾您一回加深印象为目的 1 桥上 字0 2011-05-18 23:07:18
🙂送花,基本同感。 1 副将 字0 2011-05-18 17:54:44
🙂哈哈,看来基层都一个样啊 2 月下 字60 2011-05-18 17:07: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