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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原创】中央与地方的博弈之建国后的三次税制改革 -- 抱朴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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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个税划分的标志性拐点

这次个人所得税改革的思路是:社会下层免税,中层减税,上层加税

那么怎么根据个人收入划分社会阶层呢?

根据谢旭人的说法: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不纳税.

换句话说,对社会下层不应征税。那这个收入范围是多大呢?

据国家统计局资料,2010年度中国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包括基本生活支出和非基本生活必需品支出)为1123元/月,按平均每一就业者负担1.93人计算,城镇就业者人均负担的消费性支出为2167元/月。2011年按城镇就业者人均负担的消费性支出增长10%测算,约为2384元/月。

也就是说2011年月收入约为2384元/月以下的不纳税,考虑留一点提前量,定到了3000元/每月。

另外一个个税划分转折点是1.9万元。

如果扣除三险一金后每个月收入在1.9万元,则应缴的个人所得税不增不减,是3025元。

当然,从社会阶层划分来看,

按照个人月收入来分的话,并扣除掉三险一金和其它免税收入,

如果你的应税收入在3000元/月以下,你就属于社会下层;

如果你的应税收入在3000元/月--1.9万元/月,你就属于社会中层;

如果你的应税收入在1.9万元/月以上,你就属于社会上层;

按照新闻里的说法,

调整后,工薪所得纳税人占全部工薪收入人群的比重,由目前的28%,下降到12%左右。

外链出处

财政部还是一贯那么小气,把中层的上限划的低了一点,如果把税收负担人群降低到10%左右,那就比较理想了。

减税万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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