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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原创】药家鑫‘激情’杀人!!! -- 天煞穆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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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药家鑫案子的实质不是交通肇事,而是毫无疑问的故意杀人。

看了很多朋友的讨论。都在交通肇事上,其实这个案子的着眼点主要不是交通肇事,而是出于隐瞒和逃脱罪责的主观故意,而采用作为或者不作为的方式将受害者致死的行为。简单说就是他为了逃跑而刺了被害人8刀。

至于是否属于激情杀人,来自百度百科:

2)义愤杀人,即被害人恶贯满盈,其行为已达到让人难以忍受的程度而其私自处死,一般是父母对于不义的儿子实施这种行为;(3)激情杀人,即本无任何杀人故意,但在被害人的刺激、挑逗下而失去理智,失控而将他人杀死,其必须具备以下条件:其一,必须是因被害人严重过错而引起行为人的情绪强烈波动;其二,行为人在精神上受到强烈刺激,一时失去理智,丧失或减弱了自己的辨认能力和自我控制能力;其三,必须是在激愤的精神状态下当场实施。”

大家一看便知,本案中药家鑫的犯罪行为在先,不可能是有被害人的严重过错导致的,从逻辑前提上就不成立。(激愤杀人的前提是被害人的行为有过错,即挑逗行为,而行为人则不能有过错行为。)

就死刑立即执行来说一般是看以下几个标准,主观恶性是否极大,犯罪手段是否凶残,犯罪结果影响程度是否广泛,犯罪的方式是否严重伤害社会利益。其他。

具体来说就是是不是杀人狂,是不是变态,是不是恐怖分子,是不是造成了大范围的社会危害。其他主要是指是不是发生在比如父子,母子之间的人伦惨剧。

 1、犯故意杀人罪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10年以上有期徒刑。属于情节严重的,应当判处死刑或者无期徒刑。如出于图财、奸淫、对正义行为进行报复、毁灭罪证、嫁祸他人、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等卑劣动机而杀人;利用烈火焚烧、长期冻饿、逐渐肢解等极端残酷的手段杀人;杀害特定对象如与之朝夕相处的亲人,著名的政治家、军事家、知名人士等,造成社会强烈震动、影响恶劣的杀人;产生诸如多人死亡,导致被害人亲人精神失常等严重后果的杀人;民愤极大如犯罪人恶贯满盈,群众强烈要求处死的故意杀人;等等。

综合一下其实药家鑫符合死刑立即执行的条件有两个,一个是毁灭罪证,另一个是被群众强烈要求处死,民愤大。

但是他又有一个法定的从轻和减轻处罚的情节,就是自首。因为他的罪行严重,所以只能从轻,也就是说变成死缓。另外的情节就是他认罪态度良好,悔罪意识很好。这些在刑法上都有规定,都要考虑。(我们不能因为遇到一个坏人就把刑法中这些好的部分都一竿子打到。)也就是说死刑立即执行和死缓都有法条和先例也就是司法实践作为支撑。

问题的核心在于为什么要有死刑立即执行,目的是为了震慑还是为了教育还是为了改造挽救还是为了别的什么。

因为在很多情况下死刑更多的是给活着的人们一个交代,用一条命换取大多数人对社会的一种安全感。很难说这两者之间是否等价,因为

最终评判的权利是在活着的人手上。

其实关键并不在药家鑫是否一定被枪决,而是堵住更多的药家鑫。但实际上,大家都不相信除了死亡还有其他的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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