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关于浙江蒲歧村长之死 -- 响水湾
上贴中我说的“就算按照某些合理党的言论这一切都是社会发展必然都是可以容许的代价”这句话是指他人,并没有冒犯的意思,是我没说清楚容易引起歧义,我道歉
我没有能力调查这些事件精确的比例,但我想这并不妨碍我发表公民言论,事实上这一点上我想面对公共事件绝大多数人都和我所处的状态差不多,过去发生的很多事件都证明只有公共舆论的压力才能迫使公权力有所改变,如果不是媒体介入和公共舆论,惨剧只会更多。对权力的制衡需要成熟的公民自组织和宪法保障的言论自由,这两者在当前都不太现实,但这不代表就应该不发声,力所能及的做点唯一能做的,总比什么都不做强。所以我很认同围观改变中国的提法。
这些事件可能确实如你所说只占每年发生案件总数的一个很小比例,但这不能作为意义被贬低的理由,看待世界有两种视角,一种是宏观,一种是微观,宏观来看不过是一些数字,微观来看可能就是一个人的一生。采用哪种视角是每个人的自由,但我想,如果当政者也仅仅采用宏观视角的话,怕是不会对孙志刚以降的那么多事件有那么大的反应。忙总的提法我的理解是鼓励大伙把主要精力放在自我完善上,这不矛盾,面对个人的现实自然是要好好努力工作学习,这并不妨碍我们力所能及的发声、围观、献花……
其实说这些挺没意思的,我想没有人不希望能在自己出事的时候能一个电话招来自己工会的负责人,由工会出面启动政府问责程序,能在第一时间不受阻碍的发出自己的声音,能方便查询到涉及自己的公共事务相关细节……我们这不是没有嘛,还能怎么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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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追求的这种机制在这个星球上大概不存在,未来也不大能出现 53 森林鹿 字1789 2011-01-04 04:28:57
🙂花、花、花,现在就是这种人太多。 龙王临天下 字0 2015-02-25 04:55:57
🙂我对本小区的物业非常挑剔 无事忙 字45 2013-01-30 23:30:55
🙂首先我要检讨
🙂批判是正确的 8 月下 字1032 2011-01-04 06:30:02
🙂其实那些人批评甚至骂骂咧咧并不可怕 1 谢家堂前 字588 2011-01-04 07:14:50
🙂我承认事件当事人合理行为的正当性 月下 字172 2011-01-04 07:28:28
🙂"社会总效益"本身就是无法衡量的。 假设 字234 2011-01-05 20:51: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