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回答盲人泪河友对罢工的质疑:劳动契约的自由与强制 -- 铸剑
我对罢工问题的考量是这样的。我认为国家应当强行规定,企业必须为工人配股,配股所在股份的份额不得低于一定比例,并且年年分红。如果不分红,应当取得职工大会的批准。企业分红情况应当对企业外部公开,并作为基本情况提供给待聘工人。
相应的,工人如果对劳资问题有意见,必须首先与资方沟通解决。如果选择罢工,必须提前5个工作日通知资方。
如果是与资方决策无关的政治事件引起的罢工,工会决定罢工前必须通知资方。如果资方不同意工人立即罢工,则工人至多只能在提出罢工后的3日后举行罢工。
政治罢工中,资方的一切直接经济损失,应当由罢工工人承担。
工人罢工时期不能领取工资。并且,企业有权在罢工期间招收代工工人。工人不能以封闭工厂等方式阻止愿意上工的工人上工。罢工期间,企业有权解雇工人。但未得罢工工人同意,企业不得解雇罢工的领导人。罢工领导人员名单由罢工工人提供,人数不得超过罢工总人数的一定比例。
工会领导人员由企业的工人自由选举和罢免。并且同一企业内可以组织多个工会。工人自愿加入工会和退出工会。
在一切情况下,对于企业内,达到一定人数标准的工会,未得该工会同意,企业不得解雇该工会的中高级领导人员。
同时规定,一切工会,按其人数基数,限制中高级领导人员的编制比例。不在编制的领导人员,不受此条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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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这种事…… 5 何恤之 字146 2010-06-06 03:53:47
🙂在阶级意义上这个是成立的。 1 铸剑 字119 2010-06-06 04:05:27
🙂【整理】补充回答 20 不打不相识 字2860 2010-06-05 22:43:29
🙂我对罢工问题的考量是这样的。
🙂您说的限制工会和罢工的措施有道理 不打不相识 字522 2010-09-12 10:06:21
🙂遇到老师,逐段虚心请教 盲人泪 字3842 2010-06-06 01:32:05
🙂以个体经历来推敲罢工 cq牛 字889 2010-09-08 16:57:03
🙂当不起老师。 7 不打不相识 字180 2010-06-06 03:15: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