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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原创】一本《葵花宝典》与百年武林史 -- 应侯范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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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原创】第二章 日月神教内部纷争(7) 上

七、一入江湖岁月摧

将东方不败拉下神坛,从凡人的角度去考量,他也就是个普通的江湖枭雄。他的一生是部小人物的奋斗史,有励志成分,但更多的是心酸与命运的无常。

东方不败并不是天生的江湖人,原本与那个生死场没有必然的瓜葛。

所谓“天生的江湖人”是指先辈在江湖中涉水过深,遗毒衰退期长,不得不父债子偿或者祖债孙偿的那一类人。这类人也许外表很威风光鲜,有的甚至在江湖上名字可以当票子用,但是一出娘胎就被定了型,被强加于父辈、祖辈的理想,同时还要继承父辈、祖辈那不堪重负的荣光与剪不断理还乱的恩怨,这不是人生,而是一出以祖宗意志为主题的傀儡戏。

所以这些人大多不幸福,比如北宋年间的江南燕子坞慕容世家子弟慕容复,“年少英俊,武功高强,名满天下,江湖上对之无不敬畏”,(语出《天龙八部》)身世外貌武功声望,慕容复无不出类拔萃,手下又有忠心耿耿的四大家臣与一拨玲珑剔透并且同样忠心耿耿的美貌丫鬟,此外更有绝色表妹王语嫣怀着三陪之心做跟屁虫,撵都撵不走。这简直就是传说中的神仙日子呀,可是慕容复从不感到快乐。当被人追问:“请问公子!公子生平在什么地方最是快乐逍遥?”时,慕容复张口结舌,惘然若失。因为那些已成冢中枯骨的慕容家祖先强加给他一项几乎不可能完成的人生使命:成立一个国家,做皇帝。慕容复始终在疲于奔命,为此心力交瘁,在长期的洗脑教育与自我励志之后,慕容复已经听不到自己心中真实的声音,坚定不移地将祖先的意志认作是自己的理想。慕容公子,你真的那么想做皇帝?答案是不知道,也许吧。

“天生的江湖人”结局也大多不圆满。人在江湖漂,哪能不挨刀?何况人还没出生,已经在江湖挂号,预订要挨刀。像慕容复的结局就是身败名裂,精神错乱。更比如有清一代的“胡苗田范”四家,他们是世仇,所以在长达百年的时间里,四姓子弟尽顾着怨冤相报,错过人间美景无数,绝大部分不得善终。还有比如南宋郭巨侠的公子郭破虏,有明一代武当派宋远桥的公子宋青书,日月神教长老曲洋的孙女曲飞烟,等等等等,结局都不妙。最惨的一例当属明教金毛狮王谢逊的儿子谢无忌,尚在襁褓之中,就被摔成了肉泥。

东方不败的父母应该不是江湖中人。常言道“文穷武富”,倘若东方不败的父母是江湖中人,想来不至于贫苦到死后连棺材都买不起,即使他们自身不敛败,周围的兄弟也会看不下去。如果说这是因为他们立身很正,贫不改志不食兼来之食,那么想来是正教人士,就不可能听任儿子与童百熊结下交情。

因此,东方不败的父母应该就是生活在中国历朝历代社会底层的普通贫苦大众,众所周知,这一阶层的子弟历来是黑社会最稳定的兵源。

确定了家世背景,就可以大致推测出东方不败的童年生活。

尽管出身贫苦,毕竟也是有父母的人,所以这倒霉孩子不至于沦落为捡剩饭吃的石破天,或者偷鸡摸狗的杨过那样的境地。(如果东方不败父母早亡,他偷鸡摸狗的可能性应该远大于去捡吃剩饭)

父母无力供养东方不败接受教育,他也不是什么读书胚子,做不出类似于凿壁偷光、萤囊映雪那样的雅事。根据社会常态,穷人的孩子早当家,东方不败很有可能会沦为雇工,替当地的土财主放牛、放羊,或者在店铺酒家做小厮,求的是混口饱饭吃,顺便赚几个小钱补贴家用。

如果运气好一点,东方不败还可能被卖给官宦人家做仆童,有机会与大观园里的低等丫环七搭八搭。明朝是中国历史上有名的坠落时代,整个社会都洋溢着淫荡糜烂的气息,倘若东方不败容貌秀美,他还极有可能会成为某个权贵的娈童,或者成为某个寂寞难遣的官太太的面首,然后变成若干年后杨莲亭那样的角色,在某个大宅院里,恃宠而骄作威作福。倘若如此,人生似乎还有飞黄腾达的可能。

但那其实只是个幻象,因为会有看不见打不破的壁垒,将人局限于某个区域。社会常态中东方不败所在的那个区域,叫做“低贱”。

以东方不败的机灵劲儿,做雇工、做仆童甚至做娈童全都绰绰有余,但是枭雄都早熟早慧,没有刘邦项羽的命,却得了刘邦项羽的病。尽管那时也许还不十分懂,东方不败已经隐隐觉察这样的生活并非自己的期望,看着老态龙钟,习惯于低三下四却依然穷困潦倒的长辈,会有恐惧与不甘隐隐爬上心头。小孩子说不清这种情愫是什么,只觉得胸口一阵发堵,很不喜欢。

于是到了十一岁那年,东方不败结识了著名黑道分子童百熊,这应该是个偶然事件,却有必然的原因。

就像如今的儿童八岁入学一样,十岁出头似乎是一道坎,该混江湖的,早早纳上投名状。裘千仞十三岁救了上官剑南,杨过十二三岁遇到郭伯伯,石破天十二三岁捡到玄铁令,令狐冲十一二岁被岳不群收养,胡斐十三四岁大闹商家堡,韦小宝十二三岁撞上了茅十八,贺龙十一岁开始赶马贩私盐,彭德怀十五岁劫富济贫被通缉。东方不败十一岁结识童百熊,倒很符合历史规律。

东方不败与童百熊后来是结拜为兄弟,同辈相称的,可见他俩并不像杨过之于郭靖,是世交关系;童百熊隶身魔教,是有组织有纪律的,不会玩类似于玄铁令的无聊游戏,所以他不会像谢烟客之于石破天,有把柄落在对方手里;童百熊混的又是邪教,用不着标榜自己很善良,所以他也不会像岳不群之于令狐冲,收留流浪孤儿;东方不败当时毫无武功基础,不可能像胡斐吸引赵半山那样,引来童百熊的惊叹。

因此他们的结交最有可能的就是韦小宝与茅十八的模式,童百熊一时大意,阴沟里翻船,却又误打误撞,被小屁孩东方不败救了,因此感激在心。否则很难解释这么一个江湖成名人物会对一个无背景、无武功的黄口小儿如此郑重相待,不仅降尊纡贵与他义结金兰,还主动替对方父母养老送终。

以东方不败的聪明伶俐,要成为韦小宝并不难,而童百熊则比莽夫茅十八高明得多。茅十八就好比受礼教毒害的丑笨女人,没什么本事,脑子也不怎么灵光,忠教节烈的死教条倒记了一大堆。童百熊是个实用主义者,在他眼里,小孩子使出扬石灰抓阴囊剁人脚板这样的举动可不是什么卑鄙无耻的行为,十有八九他还会夸人家机智,应变有方,是个可造之材。(在那个时代连风清扬都认为,在生死关头使点儿卑鄙伎俩,这是无可厚非的,遑论童百熊乎?)

对于东方不败而言,童百熊就是打开人生另一扇大门的钥匙,大门之后是美妙刺激的未知新世界。每个男孩都有英雄情节,十几岁时又正是做白日梦的好年华,连一个扬州妓院里的小龟公都要打肿脸充英雄,何况东方不败乎?清朝武林势微,韦小宝只看到一个身负重伤的三流高手,就已然心折,东方不败看到的却是真正在天上飞来飞去一流高手,怎能不惊为天人,虔诚膜拜,使出浑身解数去巴结?

何况结交童百熊还有更实际的好处,可以大块吃肉大碗喝酒一掷千金,酒色财气要什么有什么,对于一个穷人而言,这是多么美妙的神仙日子。(按《笑傲江湖》第三十一章,东方不败在自宫练剑之前,有七个小妾)

因此毫无悬念的,就如韦小宝抛下母亲,毅然跟着茅十八去闯荡北京一样,东方不败也毅然决然的加入了黑社会。

通宝推:木雅之岗,鹦鹉螺,老芒,万里风中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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