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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官司为什么会赢? -- 子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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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官司为什么会赢?

[原创 2010-08-20 06:5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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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实际上是需要总结的。据说上海还没有这么赢的官司。当然我们的律师是很过硬的,正直而且很有名。

这里把案子的要点总结一下,给中产业主们参考:

1. 律师的选择

这个很重要。我们就维权几个方面都找过律师,我记得的律师不下5个了。但是很多都是明显的生意人,这样的律师完全为利益驱使,是很可能被对方收买的。目前我们的律师第一很有名,不会轻易为利所动。他打这个官司就是一个公益官司,不赚钱,贴时间打。庭审过程显示律师的能力是很强的,法官和对方律师几乎是被始终压制在道德底线以下。

2. 业委会需要很好的协调能力

因为业主和律师之间也是会有矛盾的。业主对律师的猜疑和不信任,是很多案子最后失败的原因。我个人就有过经验。业主人多口杂,律师往往会受不了业主之间有人非议。结果会不欢而散。

3. 要有明确的诉求

本案律师最早的诉讼请求是判定业委会终止前物业服务的决议有效+物业公司向业委会移交物业。逻辑上讲这是不错的,但是一旦判决后对方可以采取形式上移交但是就是赖在里边不走,结果还是无法实现新的物业管理,还是要起诉它退出。这就耽误了时间。所以我在看到起诉书之后多次建议业委会改变诉讼请求,改成最高院司法解释的原话:退出服务区和移交物业。为此业委会觉得不好驳律师,拖了很久,才慢慢明白利害。后来律师经说明立刻赞同,并在开庭后请求改变诉讼请求成功。

这样就逼使法庭无法回避最高院司法解释,必须判令物业退出。

法庭在判决上还是做了小动作,把我们诉讼请求中要求对方移交物业设备这一条漏写,判决中也就不包含这一条。我认为是开发商的设备上有重大质量问题。为此业委会本来要上诉。我建议不要上诉。先让一审执行。如果物业上诉,则在庭上把这个问题提出来。即便二审不加进这个诉求,也可以在对方退出之后,采取公证加第三方验收的办法,把问题找出来,再打官司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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