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原创】随便写点什么:李相日记读后感 -- 雪里蕻
共:💬1308 🌺6441 🌵36
复 从另一个角度看
凳公首先该追究李锐在党代表大会期间,私下串联拉票的非组织行为。就算在文革前,这种行为也要算“分裂党”,是重罪,要彻底打倒的。
给领导写信揭发某人问题可以,表达自己的意愿投反对票也可以,但私下串联拉票搞同盟是党内大忌。
而凳公的批示,等于默认了这种非组织阴谋行为。
- 相关回复 上下关系8
压缩 7 层
🙂应该不是卖 1 帅云霓 字122 2010-06-11 06:55:42
🙂据紫阳真人的书中记载 4 雪里蕻 字169 2010-06-11 07:56:45
🙂从另一个角度看 1 帅云霓 字108 2010-06-11 17:45:04
🙂要说按原则办呢
🙂这不符合法制的思想吧 1 帅云霓 字131 2010-06-11 19:28:26
🙂党内规章有明确规定 10 雪里蕻 字326 2010-06-11 19:33:52
🙂这种规定可以从两方面理解 1 帅云霓 字247 2010-06-11 19:37:31
🙂差额民主的前提是选举人的自由意志和充分信息 6 雪里蕻 字74 2010-06-11 19:3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