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删除。。。俺是个言而有信的人 -- 高子山
条律角度上,如何处理。
首先说明我个人观点和疑问:
这大煮侮辱女性,触犯天条,必须判刑,撤、封都是应该的。
但另一面的高子山,也有群党、对大煮进行防卫挑衅之嫌,证据来自高子山给的事情链接:
大煮:小5呀, 看到你遭围攻, 俺很难过。。。
这个回复指向的主贴:
【原创】有关昨天和近期的一些我和游识猷的事实
丢草砸下(最近80)
故园湾里 游识猷 萧萧易水 飞马萧 高子山
丢草砸下(最近80)
故园湾里 游识猷 萧萧易水 云无心而出岫 飞马萧 高子山 十万朵莲花
这些网友除了近期没发贴的,都已经对等投蛋(一枚)。
这里两个名单的高度相似性。
所以,我个人猜想、事情的经历可能是这样的:
1.游识猷与物格修齐发生争执,双方互相投弹。
2.游识猷的若干姐妹好友,支持游识猷、对物格修齐集中投弹。
3.物格修齐发帖。
4.物格修齐好友大煮回复,调侃物格修齐。实际意思劝告物格修齐好男不和女斗,别把投弹的好姐妹帮当回事儿之意。
5.高子山等游识猷好友又一起投弹大煮。
6.大煮情绪失控,辱骂高山子,犯罪。
任何单位,有小团体是很正常的事情,因为人以群分嘛。但是,对于具有攻击性的小团体,并且事实上有生产事故的发生,源头是由他们引起、但直接原因又不在他们身上的,在管理上应该如何处理?
注:
本人和当事双方大煮、高子山没有任何交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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压缩 2 层
🙂水至清则无鱼 8 Che 字516 2010-06-07 21:47:40
🙂忙总别走!!!!!!! 领班军机 字124 2010-06-07 21:06:47
🙂还是不要吧,忙总为几个不喜欢的人 1 飞马萧 字58 2010-06-07 20:43:41
🙂忙总啊,这个事情还真要请教您:从管理角度,而不单从:
🙂【讨论】“个人猜测”可以休矣 游识猷 字527 2010-06-08 21:33:22
🙂你这个回复我也看到了。呵呵 投入 字0 2010-06-09 08:32:15
🙂原来有相同观点就是小团体啊 空气精灵 字78 2010-06-08 19:13:55
🙂赞认真独立思考,不过感觉这里水很深 2 酥油茶 字329 2010-06-08 03:44: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