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原创】离婚的尊严 -- 阿辉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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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辉如果还有这样的女性朋友,不论年纪小、大,尽量劝对方工作.这类不工作的人的思维碰到这种事情大概是这个样子的,基本没法沟通,不可理喻.
辛苦、勤劳工作的部分人,有的(俺办公室同事)对如此处理这种事情的第一反应:“弱智 ?有病?这个女的好傻喔!.已经是覆水难收、分道扬镳了,别在惦记一些过去的情啊密的.
能斩多大斩多大,俺在中土偏僻地方,已见识过数个了,有男的、有女的,财产分割不手软.可怜他们结婚、生子,俺们送的红包.
我的理解:这一百万应该拿,拿了是她的尊严,法律赋予她的尊严,是为了公平,因为这种事情,法律无法在精神层面挽回她的付出和损失。同时和她及两个孩子以后的生活、找工作、养家,逻辑上是两码事.在下文笔差,只能表达到这个意思,等那天把语言组织好了,再添上.
他们结婚手续在哪里办的?离婚手续在哪里办的?都在中国?离婚手续如果是在美国办的,她追溯赔偿的可执行性是不是大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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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美眉真痴 无缺 字37 2010-06-07 21:41:04
🙂同她的生存、生活状态有关,思维和现实、社会的发展脱节
🙂谢谢!我也觉得她不可理喻! 1 阿辉1 字122 2010-06-09 18:25:25
🙂关键是这一百万是从谁手里出的 1 fumachu 字236 2010-06-06 02:14:04
🙂既然牲口还值个驴价钱 阿辉1 字42 2010-06-09 18:28:46
🙂随意。如果接受,也是理所当然的 3 熊熊熊熊 字223 2010-06-06 10:28: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