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原创】离婚的尊严 -- 阿辉1
两人关系已经到了离婚不可逆这一步,怨恨、失望都只是情绪了,不能完全作为采取行动的依据。许菁不想要这个女人的“臭钱”,就是不想接受新男女给原生家庭造成损失后的弥补,要其新家庭永远背负这个道德谴责和愧疚。这里面有尊严,但更多的是一种情感的报复和弥漫在心底的恨意。恨本正常,但恨的后面,是断不开的情感纠缠和哀伤,容易将人生的责任放到别人身上去,而那样对人生反而是极大的损害。他们不是耶稣,并不会因为被钉在道德的十字架上而清洗掉许菁的痛苦。
许菁她的内心还是和老公联系在一起,是爱和怨在主导,内心没有接受两人关系已破裂无补、真要分开这个事实,所以做出了不利于自己的选择。钱并不脏,是对人的行为的看法影响了对钱的判断,钱就是社会信用的凭据,人可以凭着钱而不遭人拒绝,去交换自己需要的资源和服务。写到这里,感慨心理学上所说的“接受”二字,有多么的困难,接受这种伤害性的分离,的确是很大的人生考验。
看了那么多朋友的评论,觉得大家的共识基本是一致的,即接受这笔钱并不代表接受侮辱,而是接受了新家庭对原生家庭损失的一点补偿。可能那个小三付钱时的态度也是不够诚恳的,但钱和小三的态度,仍然是两回事,都要权衡考虑,不可意气而轻言放弃。
感情,特别是孩子要在其中健康成长的感情环境是无价的,一百万美金并不值当,但损失已经造成的情况下,有这笔钱和没有这笔钱,还是有点区别的。尊严是自己能把握生活,成为生活的主人。放下怨恨去生活,好好告别那段关系,重新开始自己健康的人生,这才是重要的。在这个意义上,一百万美金,可以起很好的作用。
若真能够不带怨恨,因为对自己的未来充满信心而拒绝这笔钱,以此砥砺磨练自己的人生,反而给新家庭以祝福,希望他们能在人生的道路上走好,这样的人,是人中的龙凤,是上品。我等普通人,受到的感情伤害无法以对自己的信心而消弭,适当接受别人的赔偿,平息一些,结束旧的,开始新的生活,是合适的选择,不丢人。
许菁不接受赔偿而选择尊严,我佩服并祝福,但今后生活遇到困难时,应知道那更多的是自己的选择,而不全是那个狼心狗肺的“他”或“她”造成的,仍然可以要求赔偿,并通过法律手段要求孩子父亲尽该尽的责任和义务,但别再哀怨,好好过自己的生活就是。
很多朋友说许菁在赔偿问题上没有考虑小孩,我觉得不是没考虑,而是没有能力考虑,当时所有的精力和情绪都耗在这个伤害上了,自顾尚且不暇,何况考虑孩子。能考虑好自己的利益,自然惠及小孩。在重大事件和伤害下,还能冷静头脑,做出符合自己发展和利益的考虑,不让伤害继续扩大,这是人应该通过努力而具备的能力。
罗嗦了这么多,不是说许菁的遭遇是应该的,那两个的作为就是理所当然的。不是这个意思,只是说,事情都到了这一步了,该怎么办,才对己对人都有利,能尽量减少损失。容易陷入死循环的想法是:“如果当场那两人不。。。。,怎么会。。。。”。很多事情已经发生,回到伊甸园似的当初只是幻想而已,伤害已经不可避免,是解决问题,还是让问题进一步扩大?只是这个范围内的一点看法。如果婚姻还能挽回,则完全是另外的努力方法和态度,就不赘述了。
- 相关回复 上下关系8
🙂啊,有啥不方便的?我替你说了 熊熊熊熊 字0 2010-06-06 10:29:29
🙂尊严不大恰当 1 糖油果子 字300 2010-06-04 07:22:28
🙂这个确实是面子,不是什么尊严不尊严的 熊熊熊熊 字70 2010-06-06 00:59:54
🙂只说说到这一步了该如何
🙂说的好!花谢! 阿辉1 字0 2010-06-09 18:30:00
🙂谢谢鼓励 北台 字20 2010-06-09 19:03:20
🙂《我是一只小小鸟》 1 alan123 字907 2010-06-06 18:15:42
🙂多数人真正缺的,就是一个温暖的怀抱 1 北台 字420 2010-06-07 05:40: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