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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泡沫过程注定反演,北京房价暴跌60%(一) -- 陈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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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适才看到一篇美文

实在是不想大端转载,但是此文文采实在太过华美,逻辑实在太过严谨,使人内牛满面,欲击案而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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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LY]物业税等新税已经宣告死亡了-----来源:观点地产网 作者:朱大鸣[/FLY]

最近一段时间,以税收来平抑房价的消息一个接着一个,像爆米花一样爆炸。比如,先前传出物业税要征收了,再是住房特别消费税和住房保有税,近日又传出新型房产税即将试行。这些消息,正好成了股市做空房地产市场的幌子,也是地产股连续领跌市场的兴风作浪者。

  如果真得是房产税开征了,按着这个逻辑下来,就意味着物业税、住房特别消费税和保有税被宣告死亡。

本来,这三个税种在法理上不合要求,政府不会明显的破会法律权威的。像保有税是物业师的新变种,而物业税又面临着公有地权与70年有限使用权的矛盾,因此,开征房地产财产税都在法理上行不通,更不用说这些税种会给中国社会搅得不得安宁这么多的负效应了,严格意义上来说,房产税也是财产税的一种,在法理上也是有问题的。至于房地产消费税,面临着房地产属性的难题,如果将房地产视为消费品,明显与国际标准违背,也必须修改GDP的内核,既然住房不是消费品,没有理由对其征收消费税。鉴于此,哪个立法机构也不想冒着明显违背法理的名声来立法,政府更无权为法律立法。

首先,炒家从来不怕征税,他们关注的是差价。而且这是一个悖论:如果增加税收的话,开征房地产税增加了保有时间财产的成本,如果自己手中有房子,就会出现增加成本,短期内可以给市场降温,目前高房价、低成交量,这样会给市场带来压力。但如果加税成了压垮房价的最后一根稻草的话,就会降低炒房的门槛,投机还会盛行,房价还会盛行。

  其二,对于地方政府来说,对他们没有好处,因为税多了的话,费就少了,这样,地方政府实质上是吃亏的。因此,他们总希望浑水摸鱼,最好是税收不透明才能有更多的操作空间。重税主义实际上也在掏空地方财力,地方政府更喜欢各种其他收入,比如土地出让金,其他各色的费。

  其三,比重税主义更为严重的是重费主义。如果费大于税的局面得不到根本转变,税收在经济运行中不能起到调节杠杆的作用,偷税漏税盛行,征收的费都进了小金库,那无异于是“地方政府划走40%房地产收入”,不但不能调节房价,而且还会助长房价上行。因此,税费主义调控实际上是在掠夺社会财富,必须得以规整,才能用起来更有威力。

果然是人活一张嘴,树活一张皮,什么时候也能有这样的修为就好了,那时候劳资平地一声吼,地球都能自东向西转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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