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福建网民事件河里没人知道么?怎么没见人提起? -- 空衣架
这事怎么判罚可是关系到我们经常上网的屁民的切身利益的
怎么就没人说起呢?
要是以后有啥事儿,公安机关都效法福州这么个做法...那谁还敢发什么?
这中国跟回到封建社会有什么区别?
今天以诬陷党国抓一个,明天以泄露机密抓一双? 改天再以聚众危害公共安全打上一网? 这还得了么?
这事最终怎么判罚我觉得之于中国互联网的意义不下于重庆打黑之于公安系统的意义.
希望大家关注下,有了解内情的河友说说.
下面转发两段相关文章
网络热传
帖子最早出现在境外网站
该帖子将闽清严晓玲的死形容为“惨绝人寰”。
帖子当事人林秀英在帖子中称,她们发现严晓玲尸体时看到:一具仅穿睡衣、头发散乱、面目狰狞、牙关紧咬的女尸直挺挺地横在那里,两只手腕上几道黑色抓痕十分醒目。还有医护人员的议论:“这个女孩死得太惨太惨!”“连短裤、胸罩都没穿。”“至少五六个以上轮奸,甚至死后还奸尸。”……
帖子还称,“林秀英小儿子到公安再次要求法医鉴定未果,只好到县医院看望其姐姐尸体,一进太平间就惊讶地发现:其姐的子宫等下体被人割下,丢弃在一个红色塑料桶里。随后被告知:严晓玲死于宫外孕。”
“丧尽天良!!”“一定要把凶手千刀万剐”该帖子随后以飞快的速度开始被其他网站转载发布,随即也引来网友的议论和跟帖,许多网友对闽清发生这样的事表示极度的惊讶,并表示支持政府清查到底,还死者家属一个公道。
警方昨日发布的消息称,发布这些内容的网站先是境外的网站论坛,从23日晚,陆续有网民在境内《网易论坛》、《新浪杂谈》、《凤凰论坛》、《经济观察网》、《反腐论坛》(以上属地均为北京)、《天涯社区》(属地为海南海口)、《麻辣社区》(属地为四川成都)、《中华网论坛》(属地为河北廊坊)、《凯迪社区》(属地为上海)等网站论坛发布该帖子。截至24日10时,网上共发现有关“闽清严晓玲”帖文共28个,已经删除了4个。
昨日16时,记者在百度输入“闽清严晓玲”结果跳出近12000多条的相关帖子内容,点击率均很高。
记者求证
发帖人并未参与事件调查
“帖子是通过境外的网站发布出来的,随后才陆续被网友发到国内的各大网站上引发关注。”昨日下午,福州市公安局发布会上,新闻发言人刘明表示。
刘明称,“闽清严晓玲”事件的首发帖通过警方的网安部门IP查询后发现,这是境外的一家网站先发布出来。
到底是谁先通过境外网站发布“闽清严晓玲”帖子?昨日下午,记者通过网络上的“闽清严晓玲”帖子留下的联系方式,联系上了死者严晓玲的母亲林秀英,她明确地表示,这个帖子的全文并不是她写的,但是内容是她提供的。
“是一个专门告状的人帮我发到网上的。”她说,她自己没什么文化,只是在向人哭诉的时候,有人同情她的遭遇,并特地帮她写了这些内容下来。但是,她自己并不知道这个帖子已经被人发到了网络上的。当记者要求想和这名帮助她发帖的人对话时,她表示现在还没有回家,联系不到这名帮助她发帖的人。
昨晚7时,当记者再次拨打林秀英的手机,发现她的手机已经关机。
记者认真阅读该帖子发现,帖子内容文笔流畅,文章有意将其与时下热点事件东巴邓玉娇事件挂勾,引发社会的关注。但是,在该帖子中所提及的有关事件的来源和出处都非常模糊。文章从始至终只有林秀英一人的讲述,没有其他相关的事件证据。对于“8人轮奸”的说法,更是仅凭一句话。
“这个帖子完全是不顾事实真相,颠倒黑白。”在昨日的警方新闻发布会上,刘明称,写帖子的人并没有真实地了解事情的真相,更没有对帖子的内容事实进行调查。
专家热评
武汉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石义彬:网络热点事件之所以“热”,是因为相比传统媒体,网络的匿名性削弱了道德法规的约束力,人们得以更大胆、更自由地表达;网络突破地域限制,具有全球性,因而网络舆论的影响面更大,进而带来更多不确定性。
在这种情况下,当一个热点事件发生后,如果政府部门对这些事件采取“遮遮掩掩”的态度,只会让谣言愈演愈烈。而不明真相的人们自然会在网上发出质疑的声音,进而可能听信、传播不准确的信息。
兰州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教授石束:对谣言传播的遏制,是要有科学准确的信息从更权威更可信的渠道传播出来,并在传播范围和力度方面胜过谣言本身,这个工作应该由政府和媒体来完成,“作为社会的管理者,政府有责任和义务,在第一时间里,通过调配社会资源,对事件进行调查,作出应对措施,并将所有信息通过媒体进行公布。”
当代文化研究专家、北京师范大学文学院张柠教授:网络作为公共传播媒介就如同供人走的街道,街道上有好人也有坏人,网络也如此,有有益的信息也有不良的信息。作为20世纪后期兴起的网络传播媒介,网络所起的作用是利大于弊的,它为人们的教育、工作、生活等提供了大量有益信息,使得人们生活等方面更便捷。
对于网络发帖,论坛版主都在按要求实行轮班监管。他说,版主在看待一则帖子时,应以“公民无罪”的态度去介入。如果帖子是真的,当然可以起到良好的监督作用;如果帖子是假的,公安机关会根据相关法律追究发帖人的法律责任,比如“严晓玲”事件中,发帖人发布虚假信息,公安机关就可以追究其责任。
律师观点
福建八闽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卓:从发布信息者公布的内容上看,里面许多事实与公安机关的调查结果完全不符,有些则是凭空捏造。发布者的行为已经对当地警方造成了恶劣影响,从这个角度上看,其行为已经构成诽谤罪。
在网络上发布不实信息,且已造成不良影响,对受害方的名誉构成负面影响,可以追究发布者的民事责任。如果发布者为了引起网民关注,或为了表达对他人不满而恶意捏造事实,并对他人造成严重影响,则其行为已构成诽谤罪,可追究其刑责。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其将面临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剥夺政治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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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网民事件河里没人知道么?怎么没见人提起?
🙂这件事情告诉网民 14 laska 字205 2010-04-20 18:48:48
🙂说得不错 红霄帐底 字0 2010-04-20 23:18:40
🙂福州这个做法,好 1 熊熊熊熊 字87 2010-04-17 13:35:27
🙂具体的更多消息大家搜索福建 网民 诬告 空衣架 字122 2010-04-17 07:50:53
🙂拜托,发帖之前先查一查 wooxiao 字82 2010-04-17 07:47:54
🙂呵呵,我本来想说点什么 yaohao0 字28 2010-04-17 07:44:50
🙂这个事情我发过贴的. yeerba 字80 2010-04-17 13:09: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