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原创】论历史(《读史的三个境界》读后) -- 88BaBa
其实我没想到我会在西西河的历史版写以下文字,因为这些文字要说明的道理,严格说来不属于历史方法论的范围,而属于最基本的逻辑思辨常识,每一个受过现代教育的人理应都具有。所以,我承认,我是被一些帖子给刺激到了。
我想说的是:一个观点提出之后,证明该观点成立(证真)的责任,在于立论者。
在你立论者用足够的证据、严密的推论过程完成“证真”的责任之前,你的观点是不能被判定成立的,除非你是上帝。
现在让俺头昏目眩敬畏仰望的是,有些人理直气壮地声称“我的观点已经提出来了,你们要是不承认、不相信,你们就自己来推翻它”,进一步再宣布“因为我判定我的反对者反对无效,所以我赢了”,而且好象这种上帝式的玉旨纶音还颇有市场。
道理同于“无罪推定”,在(犯罪)事实被证明前,罪名(观点)是不能成立的,而证明的责任在于公诉方(提出罪名/观点的一方)。
现在某些检察官公诉人是空着手大剌剌往席上一坐,对被告律师说:我指控你的委托人昨晚杀人,你要是不同意,就去相关现场取证调查,送去化验证明指纹血样DNA与你委托人不相符,再根据这些证据去把真凶给我揪出来——办不到?(惊堂木)GUIL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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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论历史(《读史的三个境界》读后) 10 88BaBa 字3271 2010-03-26 01:19:30
🙂个人认为的读史三个境界 1 三十三 字158 2010-03-26 08:05:16
🙂花赞,也谈论史真伪——我们都不是上帝
🙂何止历史版如此,科技版也是这样 明日枯荷包 字0 2010-03-29 13:30:47
🙂确实,历史版不是八卦版,对自己说的每句话要负点责。可惜 物格修齐 字18 2010-03-29 08:33:17
😁多谢鹿MM捧场 88BaBa 字433 2010-03-27 20:50:02
🙂呵呵呵 pk00 字126 2010-03-27 00:17:05
🙂理想和现实是很有距离的…… 暴笑痴 字68 2010-03-26 06:07: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