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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原创】【闲聊】我对袁崇焕的评价 -- 任爱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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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江疏揭塘报节抄》中毛文龙贪污的证据219.128.107.* 1楼

资料来源:毛文龙自己写的《东江疏揭塘报节抄》,整理人:毛文龙的儿子毛承斗。PS:从这里找出的毛文龙贪污的马脚,总应该没人能否认了吧?

        

        第一封塘报:

          

          天启六年八月初九日具奏

          为军饷不可不明,国蠹不可不除等事,天启三年间,臣差都司毛应时、吴宗武管理饷务,辙敢欺瞒作弊,凡遇货客领价,营官领饷,每百两扣除二十两,及后商众饷迟,兵商争领,至以加三、加四扣之。兵受饥饿,商受折本,纷纷告扰,词叠如山。臣即移文旧抚臣,牌拘应时、宗武查审收放钱粮数目,随以韩文翼顶补管饷。应时灭法抗提,至今在登,肩舆黄盖,散诞逍遥,王法军令,付之不闻。臣差韩文翼时,苦心勉以忠君爱国,恤商恤饷,毋蹈前辙。不图应时、宗武以旧政告新官,文翼竟忘臣之叮咛,而加三加四,仍如应时、宗武,致各营将领汹汹不平,具词哀告两册使之前。臣牌严拘数次,方得文翼出海,两造对理研审,承认侵扣是实,令子载回浙江绍兴府会稽县矣。又复供游击吴宗武领去登库买鲜粮银六千两,并许武元奇顿货银四千余两,逃回原籍南直微州府歙县矣。游击董武周领去银三千四十九两,逃去原籍南直松江府华亭县矣。游击丁至德领去登库买鲜粮银一万两,前后又冒兵饷共一千八百四十六两零,见在登州府矣。又称旅顺营参将毛云龙领去银二百两奇,兵营参将汪崇孝领二营共银一万四百另六两。其各营官兵客商领去银两无凭查数。臣即唤各营中军队伍什长,审问此项银粮曾给发各营官兵否?中军队什长痛泣号呼沸诉,无有丝毫。又问众商人:登府所发钱粮,尔辈曾领若干?众商人垂头涕泣,皆言无有分文。间有领者,尽扣三扣四,且曰此系毛应时、吴宗武、韩文翼等侵欺入已,而其余托之以贿嘱也。韩文翼名下审实收放官饷一十五万两,见监追比完官,尚无着落。其余二十九万两,俱在毛应时、吴宗武身上。从前差富皆以茫茫隔海,个个欺灭天理,谁悯三军绝食,嚼树皮,啖草根,骸骨俱填沟堑?谁怜众商血本,赔盘费,而苦守经年?至于客商领价,原该挨号给发,今营饷官不念当此至极至苦之日。决不肯用一点良心,一分公道。登州向有射利之徒,以六七十两之银,便可骗买百金红票,候得饷到,暗讲除扣瓜分。至有假印假票,一样描标朱笔对半扣除,管饷者又何乐而不为。致卖货真商,盘费尽而典衣揭债,呆呆日坐,未领一分到手。钱粮如此花费,兵商如此受害’成何法度?故臣不得已?移文新抚臣,请饷解出海外,臣自亲收亲放,庶几兵商俱得实惠。不意今年新饷与京库一万两止到四千两,买米一万两,其余又自管饷都司李洵芳自收自放,毫无着落也。总之,四、五两年之饷,并截留京库饷银四万,共四十四万两,惧系毛应时、吴宗武、韩文翼等在登收放,臣未有毫忽见面。钱粮问经手,理势之所必然,此臣所以决要应时等到岛与各营官兵、客商当堂对审,果领饷银若干,散兵丁若干,免得背后推诿。今或躲避登州,或逃回原籍,竟不听臣拘唤。此项钱粮不知与何人查算,如何销缴,伏乞圣明严敕登抚,拿押毛应时、朱家龙、丁至德等出海,与韩文翼对面查算。再恳严敕该地方官,拿董武周、吴宗武等拘解出海,追清前项钱粮与臣,急救垂死之饿兵,株守领价之客商,庶振国法,除国蠹,而为贪得者之戒。愚臣幸甚,兵商幸甚!

        

        

         这封塘报是毛文龙贪污事件第一次摆上台面,当然根据毛文龙的说法则是:他先后任命的三名财务官员贪污了44万两军饷,而他本人两袖清风,丝毫无涉。

          此封塘报是毛文龙表述此事件最完整的一封上奏,所以全文照录,供有兴趣的朋友参考。其中最关键的一句是“总之,四、五两年之饷,并截留京库饷银四万,共四十四万两,惧系毛应时、吴宗武、韩文翼等在登收放,臣未有毫忽见面。”即,44万饷银全部被三名财务官员贪污,毛文龙本人对此丝毫无涉。

          

  

2008-1-2 13:38 回复

219.128.107.* 2楼

 在这里,先介绍一下东江军饷发放的简单历史。天启二年东江开镇,前两年,即天启二年三年,东江基本上是没有军饷的,按照毛文龙的说法,两年只得到了十一万饷银。天启四年起,朝廷开始对东江发放军饷,主要是两块:登州发放二十万两白银,即登饷二十万折色;天津发放二十万石粮食,即津饷二十万本色;合计本折四十万,即朝廷额定东江的常规军饷为四十万。除此以外,每年还有一些额外的发放,如皇帝的内帑、赏功银、买马专款、救济专款等。毛文龙在东江还争取到了一项十分优惠的政策:允许用军饷做生意,这在明朝原本是严禁的。这个特区政策毛文龙在是天启三年争取来的,起初是因为朝廷基本不发饷,所以特许给毛文龙用来自筹军费。但是天启四年朝廷开始给东江发饷后,毛文龙仍旧保留了这项优惠政策,并将之用足:登州发放的二十万饷银,他直接在当地购买货物,然后倒卖到朝鲜赚钱。当然据毛文龙自称,倒卖后得到的所有资产,都会就地在朝鲜购买军粮,发放给士兵和难民——如果毛文龙果真如此做了,那么我们也可以说他是个比较有经济头脑的军人,懂得因地制宜的发挥一切有利因素,多快好省的救国救民——可惜,毛文龙事实上是挂羊头卖狗肉。

        

         天启六年八月初九,毛文龙在塘报中提出他派在登州的财务官贪污后,即明确表示,合计贪污金额为44万。请注意,这个数字比两年登饷的总额还多4万。按照毛文龙自己的说法,这笔钱是“四、五两年之饷,并截留京库饷银四万”,即除了两年的登饷外,还有4万是路过登州的4万京饷,也就是北京增发的饷银。

          那么,毛文龙的财务官是怎么贪污的呢?据毛文龙所称,他派遣财务官的主要任务有两项,一是给在登州的散兵发饷,二是从登州的客商手中采购用来出口到朝鲜的货物。然而,“凡遇货客领价,营官领饷,每百两扣除二十两,及后商众饷迟,兵商争领,至以加三、加四扣之。”也就是说,财务官给士兵发饷的时候,抽取二成的回扣;采购货物的时候,抽取三成四成的回扣(到崇祯元年毛文龙的塘报中,后一个数字又改口为二成三成)。

          我们姑且认为毛文龙说的这些都是事实。由于毛文龙的士兵主要都在东江,而登州只有少量的“散兵”,所以我们忽略这部分问题,只考察采购的问题。按照毛文龙的说法,财务官抽取了三成四成的回扣,那么就应当采购到了原价值约2/3的货物,这些货物应当是运送到东江去了。但是,在毛文龙的汇报里,全部的44万都拒绝承认收到。因此,就算毛文龙关于财务官贪污的指控是事实,他本人也是最大的贪污犯:至少贪污了30万的军饷。

          再看这封塘报,“臣即唤各营中军队伍什长,审问此项银粮曾给发各营官兵否?中军队什长痛泣号呼沸诉,无有丝毫。又问众商人:登府所发钱粮,尔辈曾领若干?众商人垂头涕泣,皆言无有分文。间有领者,尽扣三扣四”。两年之内,士兵没收到钱,商人没收到货款,竟然没有一人向毛文龙反映?

          再后面还有,“登州向有射利之徒,以六七十两之银,便可骗买百金红票,候得饷到,暗讲除扣瓜分。至有假印假票,一样描标朱笔对半扣除,管饷者又何乐而不为。致卖货真商,盘费尽而典衣揭债,呆呆日坐,未领一分到手。”伪钞都出来了。一个两个不小心的商人上当受骗间或有之,难道所有的商人都被伪钞骗了?

          总之,借口财务官贪污,44万两军饷就此蒸发。

        

         而且令人起疑的是,三位财务官中,韩文翼是被毛文龙拿到东江的,“臣牌严拘数次,方得文翼出海,两造对理研审,承认侵扣是实,令子载回浙江绍兴府会稽县矣”。贪污15万军饷的罪犯被儿子带回家,这是什么处置方法?

          

         毛毛虫还曾经根据几封塘报咬文嚼字的提出:毛文龙“所说的没有,不是没看到东西,是没有相关票据”。

          

          那么我们再来看看这件事的后续发展。天启六年八月初九毛文龙这封塘报送出后,在天启年间,基本就不怎么再谈到这件事了,偶有在塘报中再提起,也都是为了斥责登莱巡抚刁难东江而顺带说起。的确如缺骼臂少腿的朋友所说,之后毛文龙每次说起此事,都是说三个财务官始终拿不出发放军饷的票据。

      

  

2008-1-2 13:39 回复

219.128.107.* 3楼

但是到了崇祯元年,明朝的末代皇帝励精图治,又重提此案。于是毛文龙在正月十九日的塘报中罗列了历年来东江收到的全部饷粮和捐赠,其中:

          

          ……天启四年,收过锦衣卫参谋指挥毛云龙顺带登库寄留银二百八十六两一钱二分,中书李若润解登转差百户孙安国、张显武、陈师道解到饷银二万两,中书许立礼解到帑饷三万两,主事张福臻解登转差千户周谦、百户叶茂勋解到赏功银三万两;差官陈大礼领解山东藩司奉部咨拨天启二年籴本接济饷银二万两;差宫周宗禹等置买皮袄领过登库补还天启二年监院游士任借博评事解鲜饷银一万两;津运委官王文宪等解到杂粮一十九万五千二百六十四石五斗,布一万九千六百五十一匹。天启五年收鸿胪寺序班曹惟信解到户部凑处库银五万两;委官文土铭同百户孙安国解到京库找发银一万两,并拔登银一万三千三百八十两九钱三分九毫八丝四忽,辽官月禀登京库银八千两;咨拨登抚节省银八千两;金吾卫千户郝国儒解到帑银九万三千九百七十七两,并先收过都司许武元在京动支买解到绸缎布匹等物银六千零二十二两,鸿胪寺序班李模解到借支太仆寺马价银五万两;司礼监太监王敏政等资到钦赏银四万两;津登委官俞明等解运到杂粮一十四万七千三百七十八石四斗,布一万七千八百九十四匹。天启六年收过中书骆中行解登京库饷银一万两;都司周学玄领解到天启五年分辽官月禀银一万六千两;山东布政司差官王起汉解登本年分春季饷银五万两;又差官乐承簪解登本年分夏季饷银五万两;又差官李一公解登本年分秋季饷银五万两……

          

          到十月二十一日,此时袁崇焕已经上任蓟辽督师,东江隶属登莱,很可能就是袁崇焕又提出审查毛文龙的帐目。于是毛文龙再次在塘报中汇报:

          

          (崇祯四年)本年收过京登饷银一十一万二百八十六两有奇,津登杂粮一十九万五千二百六十四石……(崇祯五年)本年收过京登饷银二十七万九千三百八十两有余,津登杂粮一十四万七千三百七十八石有余……

          

         仔细对照一下:

          

          天启四年:

          1、收过锦衣卫参谋指挥毛云龙顺带登库寄留银二百八十六两一钱二分,

          2、中书李若润解登转差百户孙安国、张显武、陈师道解到饷银二万两,

          3、中书许立礼解到帑饷三万两,

          4、主事张福臻解登转差千户周谦、百户叶茂勋解到赏功银三万两,

          5、差官陈大礼领解山东藩司奉部咨拨天启二年籴本接济饷银二万两,

          6、差宫周宗禹等置买皮袄领过登库补还天启二年监院游士任借博评事解鲜饷银一万两。

          合计一十一万二百八十六两一钱二分,与第份次塘报中的“一十一万二百八十六两有奇”吻合。

          查对每一笔收入,其中,第一项是寄留(少的几乎可以忽略),第三项是内帑,第四项是赏功银,第五项是救济款,第六项是补还欠债,都是额外收得,即天启四年毛文龙承认收到的折色饷银只有二万。

          

          天启五年:

          1、收鸿胪寺序班曹惟信解到户部凑处库银五万两;

          2、委官文土铭同百户孙安国解到京库找发银一万两,并拔登银一万三千三百八十两九钱三分九毫八丝四忽,辽官月禀登京库银八千两,咨拨登抚节省银八千两;

          3、金吾卫千户郝国儒解到帑银九万三千九百七十七两,并先收过都司许武元在京动支买解到绸缎布匹等物银六千零二十二两,

          4、鸿胪寺序班李模解到借支太仆寺马价银五万两;

          5、司礼监太监王敏政等资到钦赏银四万两;

          合计近二十八万,与第二份塘报中的“二十七万九千三百八十两有余”吻合。

          

2008-1-2 13:39 回复

219.128.107.* 4楼

 查对每一笔收入,其中,第三项是内帑(10万),第四项是买马的专款,第五项是赏银,都是额外收得,即天启五年毛文龙承认收到的折色饷银只有九万两。再仔细看第一项和第二项,实际这里只有一万三千三百八十两九钱三分九毫八丝四忽是“登银”,其余的要么是户部发给,要么是登抚节省下来的钱,即天启五年毛文龙承认的从登州发放的饷银只有一万三千多两。

          

          总之,在毛文龙列出的清单里,天启四年五年的四十万登州折色饷银确实是人间蒸发了。

        

        

   算完这笔帐,稍微总结一下整个分析过程:

          

          1、登饷是怎么交付的?很清楚,每年二十万的登饷,毛文龙是先在登州买布匹等货物,再把这些货物倒卖到朝鲜,然后得饷的。

          2、这件事有没有落实?按照毛文龙的说法,登州的客商在卖货物给毛文龙的财务官时,被财务官“抽三抽四”(到崇祯元年时毛文龙又改口说“抽二抽三”),不管财务官抽取的回扣是多少,总还是有至少相当于三十万的货物是到达了东江的。

          3、毛文龙有没有承认收到这些用登饷采办的货物?不承认。他只承认直接交付到东江的津饷和其余一些散碎的饷粮。

          4、毛文龙认为被财务官贪污掉的饷银有多少?44万,即天启四年和五年几乎全部的登饷和京饷。而即使按照毛文龙“抽三抽四”的说法,这三个财务官也顶多只能贪污掉十几万的饷银。

          5、为何毛文龙要否认全部的44万?只有一个答案,他拿不出发放下去这笔钱的帐务,即至少有三十万的饷银去向是毛文龙交待不清的。而且,价值三十万的货物倒卖到朝鲜后,总价值应该还有增加。所以,毛文龙实际贪污的更多。

        

         最后一个问题,为什么毛文龙的贪污会发生在天启四年五年?

          

          因为之前朝廷一直没怎么给东江拨付饷银,据毛文龙自己说,天启二年三年两个年度,合计只给了十一万。但是天启四年开始,在毛文龙一再表功和哭穷后,朝廷开始给东江每年派发四十粮饷,其中二十万是登州发放的折色,二十万是天津发放的本色,除此以外,还有很多额外的内帑、专款和赏功银,累计两年内仅折色银就有差不多八十万两。这一下子,从来没有见过这么多钱的毛文龙就开始掉进钱眼里了,运用天启三年皇帝给他特许的优惠政策——军人从商,开始大行贪污之道。毛应时等三个财务官可能的确是手脚不干净,但是毛文龙的胆子更大,借口手下贪污,把两年的登饷一口吞下。这还只是帐面上摆不平的,不得不扯破脸皮死不认帐,而至于饷银到手后的倒卖收入,东江官兵的实际发放,更是同样存在做手脚的可能。至少从毛文龙的塘报里,目前我还没有见到他汇报做生意赚到多少钱,以及此项收入是如何发放到士兵手中的。

          天启六年正月宁远大战,毛文龙没有在这场战事中显示出他之前吹嘘的作用,朝廷上下对毛文龙在东江的真实实力开始质疑,至八月,袁崇焕还上书为毛文龙辩解,一直被倒袁派用来为毛文龙在宁锦大战中歌功的“此为最烈”的奏章,就是袁崇焕在此时所上。也就是八月,毛文龙在塘报中第一次提出了三饷官贪污的说法。核对一下这个时候,应当就是朝廷问责毛文龙东江究竟军力如何的时候,发现东江士兵实际得到的饷银和朝廷所给远远对不上号。三个财务官其实应该是毛文龙此时抛出来的替死鬼。再对照朝廷第一次核兵,也是差不多发生在这个时段。很显然,这都是相关联的事件。

          

2008-1-2 13:40 回复

219.128.107.* 5楼

从毛文龙的塘报来看,这件事在天启朝基本上是就此压下去了——估计魏忠贤在里面出力也不小——之后只有七年二月二十六日的塘报才约略重提到此事。

          到崇祯元年,正月十九日的塘报中,毛文龙又详细列出了历年收到的粮饷,显然是崇祯上台开始翻老帐。毛文龙和之前的说法一致,被三个财务官“贪污”的四十四万两折色银没有记入他的清单里。前面已经分析过,这里面即使毛文龙的说法都是事实,他本人也很明显至少贪污了三十万。到崇祯元年十月二十一日,毛文龙再次在塘报中报账,始终坚持原来的说法。之后的事件,关心这段历史的人应该都比较熟悉了,袁崇焕请求将东江的粮饷改登州发放为宁远发放,并从海路上封锁毛文龙的经商途径——因为谁都知道毛文龙在这其中大有利益,毛文龙老老实实用军饷倒卖一次赚点小钱也就罢了,但是按照毛文龙的账本,他历年经商反而还欠登州商人二百多万(崇祯元年正月十九日塘报),又是一个惊天的数字——既然你自己说经商如此亏本,那就干脆别干了吧。毛文龙的应对是:把兵马开到登州劫掠!让毛文龙掉了脑袋的最经典的大逆不道的话:牧马登州取南京如反掌,就是在这起事件中脱口而出的狂语。再之后的事,众所周知,袁毛矛盾不断升级,袁崇焕在旅顺请毛文龙接受朝廷委派监军被拒,袁崇焕孤身入皮岛,斩毛…………

       毛文龙通敌书信原件照片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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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衰豪言壮语 

      

,“铁山乃发纵根本之地,本镇业浚沟迭壑,地炮火营,周匝于沿江海口,逸兵静待,分据犄角,特恐其不来,来则必制其败!”

W,“职用兵不满一千,而贼死者二万余。贼所恃弓马,今马死者三万余,是贼之手足,全去其半,贼之借力,五失其三!”

X,“二年之间有不平辽灭奴,复三韩之旧业,甘治欺君诳上之罪!”

Y,“奴处处被职官兵出击,杀伤无数,每日拉尸山头,大堆小堆火化骨石,火光滔天。据北岸密报万分真切,新汗手下兵马不足一万,俱是心寒胆怯!”

Z,毛帅致清酋书简中三句至理名言,义正词严,万古流芳,值得永远铭记:

“我之心意,本欲与汗及诸贝勒共图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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