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亲单位的一名工作人员,从办公室同事的抽屉里偷了5000(九十年代中期),他的领导谈话让他交出来,不承认;我父亲亲自找他谈话,不承认;校保卫处找他谈心,不承认;公安局来了,一个小时,招了,连一指头都没动他。判了五年,五年啊······我们单位也有类似案件,局子里的手法端的高明。
压缩 14 层
🙂逼供的大前提,就是普通审讯手段无效 史老柒 字58 2010-02-10 04:59:42
🙂我听过一个说法 盐城闲人 字110 2010-02-25 03:11:47
🙂有几分道理。 史老柒 字88 2010-02-25 03:15:17
🙂不尽然
🙂您举得这个例子,跟我说的矛盾么? 史老柒 字148 2010-02-10 05:35:36
🙂嗨 中指禅 字164 2010-02-10 05:47:30
🙂误会误会 史老柒 字42 2010-02-10 05:48:50
🙂我的意思很明确啊 中指禅 字152 2010-02-10 05:41:18
Copyright © cchere 西西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