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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文摘】《长篇连载》二鬼子汉奸李富贵 - 2 萨评版 原作 无语中 -- 萨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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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第七十章 东方不败

  重新确定了自己的目标,李富贵整个人一扫前几天的颓势,开始专心考虑起自己面前的形势,目前如何获得地方政权仍然没有什么好办法,不过可以先加强军力,希望到时候可以水到渠成,京师的局面过于混乱自己现在还掌握不了,先放着吧,各处都打点打点不求他们给自己帮忙,只要别扯自己后腿就行了,能拉上的关系还是要拉,起码目前来看这条路走的还是比较顺利的,已经认了个大叔,再拜一个老丈人,要是再找一个干姐姐那就算得上完美了。[萨评:推测这个干姐姐的最佳人选是慈禧]

  虽然李富贵已经把户部尚书赵文翔当作是自己的老丈人,可是这位赵大人却并不怎么喜欢李富贵,怎么说赵家也是世代书香,怎么能造一个白丁做女婿,可是没想到尚书夫人却一眼就看中了这个女婿,唉,女人就是头发长见识短,只能看到面前的一点小利。现在就有点让人头疼了,这个女人现在已经在家里张罗起接聘、迎亲的事情来了,赵尚书倒是有心直接回了这门亲事,到时候夫人也没什么别的办法,可他就是不敢,一旦夫人在家里闹将起来可不是好玩的。[萨评:赵尚书的确是下围棋的传统高手,琢磨怎么布局,怎样取势,对边边角角的攻杀嗤之以鼻,问题是现在的围棋已经向非常实利方向发展了,只怕赵太太的思路也并非庸手呢,或许提前了几代吧。不过,女儿随妈,如果赵家女儿也是这样让老公胆战心惊,李大人抱着这个烫手山芋如何是好?]

  李富贵这边可不理会赵尚书的烦恼,该怎么准备就怎么准备。除了忙碌之外好像也没有什么别的感觉,看来结婚也就那么回事,尤其随着一个特殊的日子的临近心情还变得越来越沉痛,在冬至这一天要凌迟李开芳,这一天天下万物肃杀蛰藏,真真是杀人的好天气,[萨评:这一句有温瑞安的风骨]到了正日子李富贵上朝回来也没有与其他人打招呼就换了便装带了几个卫兵直奔菜市口而去。早早的监斩台周围就围满了看客,也不怪他们,今天确实是大场面,有十个要砍头的,最后还有一份凌迟大餐,这样的盛况怎么能不看。李富贵骑在高头大马上,自然不用狠劲往里挤,那些人也别想挤得动他。不一会官员到场,人犯押到,人们一个个垫起脚尖、伸长脖子,李富贵不觉对这些人能把自己抻长这么长时间感到惊讶。终于午时三刻已到,演出开始了,第一个被拉起来的李富贵竟然认识,是自己把他从那些俘虏中挑了出来送进独流镇的,他怎么也跑到这里来了。

  王二虎等这一天已经很长时间了,又可以追随林丞相了,当他走过李开芳的身边时,王二虎用力一咬牙,一阵剧痛从舌头上传来,再一张口,呸的一声,一口鲜血喷在李开芳的脸上,嘴角挂着鲜血王二虎昂首走上了行刑台,周围是一片彩声。[萨评:我们总是感到东方的军队上层对于被俘者太不宽容,在胜利无望的时候也不肯投降,白白的牺牲部下的人命,但这个问题其实是两方面的,东方军队的传统使士兵也有很大的可能杀掉任何一个试图投降的军官。小说中的李开芳是一个悲剧,保存弟兄们的生命,他成功了,但也许千古之下也只有李富贵一个人能够理解他。在所有人中,他都是一个卑鄙的叛徒。]

  透过这一幕李富贵看到了李开芳,够了,今天就到这里吧,李富贵一拨马头,落荒而去。

  在一件酒楼里李富贵坐在一个角落中自甄自饮,不远处一堆食客们正在兴高采烈的谈论着今天早上的行刑,李富贵在那里冷眼看着那些吐沫横飞的家伙,如果这时他真的能进军北京的话,可能不仅仅是血洗紫禁城那么简单了。 看看那些人,他们多高兴啊,当年杀袁崇焕的时候他们的祖先可能比他们还高兴。李富贵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理解毛泽东的所作所为,因为现在他算知道要想改变一个国家的国民性格有多难,在毛泽东的时代中国人勇敢、有血性、眼光广阔,[萨评:勇敢有血性是对的,假如真的有眼光开阔,这个轮回也许就此停止了。李富贵的愤懑大概因为李开芳和他实际是有些相似的,然而,在这个世界上,也是同样无法令人理解的]可惜历史就像钟摆。李富贵叹了一口气,想到自己必须改造这些人头皮就有些发麻,幸好在世界的历史上还是有先例的,以色列人应该算是一个吧。

  李富贵摇了摇头,算了,毕竟每个时代老百姓都是这样,就好像在时间旅行之前难道自己知道像沈阳军区司令这样的高官是忠是奸,那些部长被双规以后难道自己会去查证他是不是被冤枉的,信息时代都是如此,那么这样一个消息闭塞的时代老百姓相信朝廷的话也没什么好大惊小怪的。袁崇焕后来的平反完全是因为读书人替他叫屈立传,这么说这群孔乙己还不能得罪呢,不行,自己必须掌握舆论导向,这个东西可不能放。

  当李富贵再一次把注意力放到酒楼里时,那些喧嚣的人群已经不见了,大概吃完了饭又接着去看下午的节目了吧。这时酒店那一边的一张桌子上传来的一阵吵闹引起了他的注意,那张桌子上坐着的是个太监。[萨评:这回李大人不看新鲜了,估计是宫里看习惯了]

  “王公公,您就可怜可怜小的吧,小的进宫之后一定好好孝敬您。”趴在地上苦苦哀求的是个小孩子,看背影年级似乎不大,大概十一、二岁吧,瞧他那破烂的衣服可以算是一个小乞丐了。[萨评:现在人难以相信,明清两代多有自行阉割,等待宫里挑选的预备太监,还要向官事的太监行贿才可以入宫,想想如此社会,脑子里忽然闪现“变态”二字]

  “去你妈的吧!”那个太监似乎已经被这个小子缠得受不了了,抬起腿一脚把他踹出多远,没想到这太监地腿劲还挺大。小丐从地上爬起来,眼中的凶光让李富贵吃了一惊,那恶毒的眼神让李富贵觉得这座酒楼马上就要发生一场人命案,可是小丐用袖子擦了擦嘴角的血迹,一瞬间脸上又绽放出灿烂的笑容,扭头又向那个太监爬过去:“公公这一脚踢得真是有劲,真是英明神武,以后小胜每天晚上都要为公公捶腿。”听着那天真的语气李富贵不觉身上一阵发寒,那个太监却不为所动,气哼哼的站起来要走,这是店小二也跑了过来一拳把那个小乞丐打倒,然后一个劲的向那个太监赔不是,看到小乞丐还想爬起来店小二急忙一脚把他踩住,小乞丐一边在地上挣扎一边喊道:“公公我自己已经割过了,您带我回宫吧,什么事都不用费。”[萨评:这个令人胆寒的小太监是谁呢?想到了李莲英,看来,这个是李富贵版的李莲英了,只不过避李大人的讳不再姓李。罢了,弄出这样一个活宝来干什么,得,理解了,这作者也是一个要劫就劫皇杠,要奸就奸皇妃的主儿,他的架空小说里给李富贵安排的古代配角不但不要比真实愚蠢,而且还要更狡诈,更凶悍,只有把这样的人物玩的如臂使指,才能表现出李富贵体现的“战略”的不可阻挡]

  看到那个太监已经走远店小二气的一把把小乞丐从地上提起来,劈头就是两记耳光,吗道:“你这个小王八蛋,相当太监去紫禁城啊,干什么老是在我们店里捣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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