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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原创】拆迁 -- MRands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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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原创】拆迁

我在国外的时候,没经历过拆迁,我相信国外是有拆迁的。至少英国是肯定有的,不然怎么会有《银河系漫游指南》?

某天早上你刚起床,就发现你的住宅被施工机械包围了。然后你穿着睡衣去躺在铲车的前面,去暴力抗法,有种从我身上压过去……。呵呵,这种暴力抗法的方式,似乎国际流行。

不过,很快你就得知了一个更牛的消息,地球要被拆迁。为了修建银河系某条公路,地球必须被拆除。

为了全银河系的利益,一棵渺小荒凉的星球要从星系中消失。地球,拜拜了您哪。

不知道那些柴别人房子的工人,在地球被拆迁的时候怎么想,怎么想不重要,反正他们很快就是宇宙尘埃了。

电影的扯淡从此开始,本文的扯淡到此为止。

一个社会进步,不可能没有拆迁。既然要拆迁,那么有些人就要做出牺牲,舍小家顾大家,这是基本的常识,是社会主义的美德。你怎么能没有基本的美德呢?大河没水小河干,这道理你不懂吗?白教育你这么多年?

不过,我有时真得很好奇,决定拆迁和补偿的人,是否是被拆迁的人?如果不是挥刀自宫,那么让别人做出牺牲的时候,是否也会如同让自己做出牺牲的时候一样审慎?给别人补偿的时候,是否也会如同给自己补偿一样慷慨?在决定拆迁细节的时候,是否会给别人也留下技术性的后门?

何况,如果考虑到住房开发过程中的暴利,那么拆迁为了多数人的利益,这个前提似乎就不那么理直气壮了。

拆迁方和被拆迁户是由利益纠纷的双方,由其中一方利用法律优势,指责另一方暴力抗法,或者利用媒体优势,宣传对方为钉子户,这似乎并不妥当吧?

成都的事情,是个杯具。房子盖的时候,不是违章建筑,现在拆的时候成了违章建筑。要修的路,不走原先的老路,而是要新开一条路。新开的路,不是直路,而是C形。和房主相距不远的乡村干部的住宅,都被巧妙地回避过去了。(当然如果补偿金超高的话,我相信还是会修一条弯路,而且会巧妙地拆掉乡村干部的住宅。肥水不流外人田嘛。)

这样的事情,换了谁,谁都不会舒服。如果房主有个当县长的弟弟,这次还会拆他家的房子吗?我个人甚至私下邪恶的揣测,房主是不是得罪乡、村干部?

托各地政府、开发商和银行的福,住房是中国人最大的财产。你动他最大的财产的时候,他却没有发言权,他怎么能没有怨气?

如果村干部先把自己的房子拆了,然后按照同样的标准要求房主拆迁,钉子户还会那么理直气壮吗?凭什么拆乡村干部的住房?他们的房子又不在规划上?这似乎是很公平,却忽视了规划是由他们决定的,至少他们有权影响。黑锅我背,送死你去。

一面鼓励大家发财,一面却不保证大家最大的财产。最终使大家认识到自己的财产是否有保障,是否能发财与权力有关。这样的做法,必然激化矛盾。

现在的土地制度,根本不保证公民基本的居住所需要的空间大小。有钱就买大房子,没钱就蜗居。每次拆迁结束后,由于存在开发商、银行和地方政府的利益,新房的价格必然远远地高于原有住房。对房主来说,是一个两难的局面,要么就要远远地滚蛋,要么就要添钱,一次拆迁就可能打断房主的基本资本积累过程。

去法院起诉暴力拆迁,维护自己的财产?可能吗?

再不服就去上访。不是有人说了,上访的90%都是精神病。这样的条件下,唯一的选择就是当钉子户。钉子户是小民对付国家机器的非正常手段。如果能有效地采取合理的手段维护自己的利益,自焚的房主还会那么绝望,还会选择这样的道路吗?

钉子户给开发商造成的损失,开发商不会自己承担,必然转移出去。钉子户给社会造成的损失,是钉子户主观造成的,是否也有客观的背景呢?是否也是我们目前土地制度的弊端造成的呢。

目前的土地制度下,一方是净谋利,另一方则完全可能承担损失。是否可以把这个过程变为不谋利的过程?承担损失的话,是否可以更公平公开?既然是公共的事情,是否可以让大家有更多的发言权?制定规划的时候,是否能更多听取大家的意见?出现矛盾的时候,是否可以让大家作为裁判?

随便说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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