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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原创】日寇的千古知音 -- 温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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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你这个是对言论自由的基本概念模糊

你所举得那些例子,除了德国对于纳粹言论的禁止,有其历史原因之外,其他的都不是法律或者政治意义上的限制言论自由,而是出于市场经济、讨好受众的考虑而自我sensor,并不是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实际上欧洲国家除了德国之外,大部分国家都有公开的极右翼合法政党在活动。他们也公开宣传自己的政治纲领,比如排斥外国人,宣扬种族优越论等,并且参加选举,有时候还会赢得议席,参加政党。

美国也有很多非主流的小众媒体,口味要比CNN这样四平八稳的大媒体重很多。比如在去年大选期间骂奥巴马的种族背景,或者污蔑他是外国人、穆斯林等种种。但是因为口味太重,所以市场不大,只是影响他们特定的受众群而已。

美国最高法院对此都有判例,就是看此等言论是否会带来迫切、实际的威胁。比如在美国宽泛的宣传共产主义,批判资本主义制度,是享有完全的言论自由的,问题只是可能没有市场,需要你自己贴钱去买媒体。但是如果你号召民众马上起来扒火车、抢军械库、攻打白宫之类的,那就要吃牢饭了。同样,你骂奥巴马也是随意,但是如果具体的号召要在哪天刺杀他,那就不行了。

当然,民主、自由在任何国家都不会是一蹴而就的事情。美国自己在20世纪50年代麦卡锡主义时代就做得很差。但是后来渐渐的都翻过来了。其实想想也不奇怪,他们60年代才搞民权运动呢。民主自由不是像大神一样,“我是阿尔法,我是欧米噶”,它是一个渐进发展的过程,而且这个过程的完成,比西方一般政治神话中描述的,要晚近得多。

再回到自我sensor或者市场sensor的问题。我们考察言论自由,只能考察他明文的政治法律制度,而不是主观臆断。比如美国人不喜欢谈论“社会主义”。从哲学或者政治经济学的高度来讲,你可以说这个是资本主义制度或者资产阶级的长期洗脑内化的过程。但是这种说法却是既没法证明也没法证伪的。这就是所谓的“诛心之论”了。我们所能做的,只是考察他的明文记载的政治和法律制度,而在这方面,他们的言论自由尺度,的确是很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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