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原创】原来你什么都不敢要(1) -- 一条溺水的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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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吧,我承认本楼从开始之初就是个站队帖,我这都还没结婚呢,就已经给直接定性成陈世美了。我就是过来打酱油顺便违章私盖两层楼的,我怨不怨呐。
如你所说的你是单方面站队的,可以。。。 但你也指责“有不同看法的”和“拍砖”的人。。。你应当怪你自己“酱油”打得太投入。。。虽然我没说你是“陈世美”,你自己说的。。 。俺不认识你, 当然从你在这贴里的言论和观点来分析, 我说你的其实“不怨”。。。
不知道您看过小五哥之前发的一个帖没有,某新郎在结婚当日遭到新娘勒索液晶电视,一怒之下找了之前的相好结婚,先让我们假设这个故事是真的,我想知道您如何用道德来解释这个问题。
这事, 女的首先有错,。。。后来男的也错。。。但也许男的看到自己打算的 “未来要同甘共苦过一辈子的女人”竟然这样。。。相当失望。。。也许, 他和之前的相好后来能“真正过得很好”。。。 因为我对实情不了解。。所以我只能对这个列子评论说他俩都不懂爱。。。但你把这个列子拿出来,并不和我同你讨论的话题完全挂钩。
鉴
于我们之间的对话已经产生了明确的指向性和有了失控的趋势,我单方面决定不再回复您,但这并不代表我完全同意您的观点。
我不觉得我失控。。。我的问题其实是很实在的。。。反而是你根本不能“有理”的回答我贴里的疑问。。。
你决定不会回我的贴。。。我无所谓。。。 但如果我看到你的贴有支持 “误导”现象的话(除非俺没看到)。。。俺还会指出的。。。
我要强调的是: 我这不是针对你个人。。。而是针对一种观点和论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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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让我这么说吧,很遗憾这个世界很不完美很不绝对的 齐眉 字422 2009-10-16 19:17:11
🙂拍拍兄弟。陈世美这个词用的好啊,本来小陈挺好一个人, 物格修齐 字92 2009-10-16 19:45:31
🙂呵呵,小五哥还不赶紧跟俺划清界限? 齐眉 字346 2009-10-17 21:50:19
🙂如果。。。
🙂这个说得好, 5 南方有嘉木 字647 2009-10-15 12:31:52
🙂探讨一下。爱就是爱,爱杀人和爱蝼蚁本质上真不同嘛? 物格修齐 字346 2009-10-16 19:32: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