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求意见:关于安利的"传销"和"直销" -- 邪恶
“直销direct sell”指厂家(制造商,或更准确地说是“品牌运营商”,生产环节完全可以外包)利用完全自己“拥有”的销售渠道将货品卖到“最终消费者”手中的销售模式。这里的“渠道”主要指的是流通环节库存的归属,而仓储物流职能也是完全可以外包的。在这个定义下,安利、雅芳、美琳凯当然是直销,而Dell的大部分业务、联想的大客户业务、以及诸如摩托罗拉、西门子等电信设备厂商(指telecom equipment business,而不是consumer electronics business, which leverages heavily on dealers)都是用的直销模式。
严格地讲“传销”是“直销”的一种,指品牌运营商发展个人,而不是企业,作为自己的销售渠道。这种做法的优势是明显的,一是降低了渠道成本;二是对市场较容易培养所谓“word of mouth”效应;三是渠道伙伴由于每个个体很小从而较为稳定,局部市场崩溃的可能性小(不像如传统模式下一个经销商倒戈可能会失去一个地区市场)。在欧美国家有严格的传销立法。Mary Kay的成功案例(粉红色的凯迪拉克)被HBS编为教材后广泛流行于全球的商学院。
然而“传销”在国内名声实在不好。原因很简单。首先,基本上所有的“传销企业”都会要求新加盟的销售员购买一个或数个“销售package”,价格还实在不便宜,这在传统的经销商管理中其实就是一个简单的“压货”操作,抽了经销商的资金并同时压库存。就商业模式来讲,如果商品本身没问题,那么这个商品是能顺利流到消费者去的(实现销售),货款也能收回到经销商(销售员)手里,那么我们就说这个经销商(销售员)的现金流是健康的。然而,大多数“传销企业”的货品实在不怎么样,卖不出去,因此要保证一个健康的现金流的唯一方法就是鼓动如簧巧舌拼命发展“下线”,也就是下游经销商,来压更多的库存并抽取其资金(当然许多人加入“传销”队伍的出发点就不对,不是为了实现销售而是单纯地为了尽快扩大下线队伍以实现不劳而获)。这样恶性循环下去的最终结果就是销售队伍一天天扩大,然而并没有实现真正的销售,压在渠道里的库存却是一天天地增加。当然,位于这种渠道上层的“黄金”、“白金”、“钻石”们是能从渠道的扩张以及压库存资金的提成里得到不少好处的。然而这种玩法明眼人一看便知渠道终有崩溃的一天。一旦崩溃,庞大的销售人员队伍就会闹出许多社会问题。第二,由于政策不完善,这个特殊“传销”渠道里的聘用关系、商品交易等等全都游离于现有的商业规范之外(如劳动合同、税务等等),容易滋生许许多多的问题。最后,也是很致命的一点,传销渠道(人海渠道)也很容易成为不法分子传播“不正确”的意识形态的渠道。传销被定为非法是在98年,正是那xx功闹得不可开交得时候,这不是偶然的。
一知半解,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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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文化是富裕社会的表现 平头百姓 字518 2004-09-07 19:03:02
🙂突发奇想,是否可以从税收入手 高士奇 字705 2004-09-07 12:10:42
中国的事情就是要复杂些 高士奇 字690 2004-09-07 11:44:04
关于“直销”“传销”的简单介绍
我不从道德判断,仅仅跟你分析一下生意模式 平头百姓 字912 2004-09-02 18:21:50
🙂我对这类老鼠会的观点是,骗人的东西。 阿忙 字522 2004-09-02 06:33:31
同意你的意见 冷冰儿 字0 2004-09-02 06:52:40
传销是违法的,直销是合法的 无双公子 字178 2004-09-01 22:57:11